第7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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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一件做工精良的歐美簡約風格的黑色長風衣,可楊小溪看著自己的時候愣是覺得這根本是黑魔法師身上極其不合體的黑色斗篷。
楊小溪淚奔了,這打擊甚至比剛剛被店員無視還要大!
而程意慢慢地走到楊小溪身後,看到鏡子中楊小溪穿著寬大不合身的衣服,不知道為什麼就想起今天傍晚回家的時候,他看到楊小溪身上穿著他的襯衣。
薩白說的沒錯,受君穿上攻君寬大不合身的襯衣做睡衣的時候,總有種難以言喻的性感和誘惑。只是單單想象楊小溪從裡到外都散發著屬於他的氣味,甚至連每一寸毛孔都刻下屬於他的烙印,就讓程意不禁下腹一熱。
程意發覺自己的確忍不住了;可他也怕自己萬一對楊小溪用強,這孩子以後見到他就會害怕,再也不會像現在這樣在他面前淘氣又好玩。
楊小溪哭喪著臉:“老大……”
我勒個去!老子再也不相信真愛了!泥煤屌絲逆襲個毛啊,連件黑色風衣都hold不住,哥要真的穿黑色長風衣出去不是屌絲逆襲而是屌絲成傻逼好麼?!
“乖,”程意笑容無奈地揉揉楊小溪的腦袋,儘管他這時候更希望的是用親吻的方式來安慰這小東西,“快去換衣服,我們換另一家。”
楊小溪唉聲嘆氣,走回試衣間換回自己的衣服了。
然而就在他剛剛換好衣服,手搭在試衣間門柄的時候卻彷彿想到什麼似的,忽然愣住。
他剛剛想到的是程老大揉他腦袋安慰他的樣子,他直覺有什麼不對,這種相處模式有點像主人安慰自家小寵物,而他在那一刻非但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甚至在那一刻對程老大產生一種微妙的依賴和安心,還有一種全身的毛都被撫順了的錯覺。
——臥槽!哥這是腫麼了?以前跟黃哥混的時候,跟大哥的相處模式不是彼此見面狠狠揍一拳麼,還有兄弟們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豪邁日子……為毛哥一到程老大這邊就變成這麼詭異?!
楊小溪很想不通,但是又不敢讓程老大等他太久,只好把這種奇怪的念頭拋之腦後,跑出來跟程意身後走了。
男人逛街買衣服跟女人不一樣:女人逛個街走兩個小時都未必看得上一件衣服,而且穿著高跟鞋走了那麼遠的路都不帶喘的;而男人逛街買衣服就簡單多了,來來回回也就那幾家店,而且差不多就行了,男人買衣服沒有女人挑剔。
楊小溪和程意只用了半個小時,就把楊小溪平時穿的t恤牛仔褲以及睡衣等等都買齊了。而且,自從楊小溪放棄裝逼的黑色風衣後,他買衣服就順利多了。尤其是t恤襯衣一類的,他幾乎不挑任何款式和顏色。
買了簡單的家居服後,程意便讓人開車去芒城一家專門做西裝的高階定製店。
程意的意思是:畢竟有一些特殊的場合需要穿西裝,而他也不想帶楊小溪出席那種場合的時候,楊小溪身上連一件像樣的衣服都沒有。
他們在高階定製店測量好三圍後,就慢慢地走出來。
楊小溪有些倦怠了,其實比起買衣服,他更喜歡窩在家裡打打遊戲吹吹牛。於是期待地轉頭問程意:“老大,我們現在要回家了麼?”
程意眉梢一挑,心說要是他倆回家滾床單的話,他倒是非常樂意。然而當話說出口的時候,卻變成——
“我們接下來去酒吧。”程意微笑,“現在才是酒吧一天中最熱鬧的時候,你不是老抱怨我不帶你出來看場子嗎?”
“真的?!”楊小溪眼前一亮,一掃剛剛買衣服大受打擊後的頹唐氣息,“老大你不要騙我!”
吼吼!哥終於要跨出歷史性的一大步了有木有?!哥要鎮場子撲倒美人混**了,以後道上的人見到哥,也得尊稱哥一聲楊哥有木有?!
程意忍俊不禁,這兩天不知道為什麼,只要看到楊小溪這麼雄糾糾氣昂昂的小傻樣兒,他的心情就十分愉悅,而且越看越覺得好玩。
或許他真的可以跟楊小溪慢慢來,程意心想,反正他有的是時間,而楊小溪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第二十二章 純爺們就喝伏加特
程意名下產業最多的當屬酒吧,可以毫不客氣地說芒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酒吧都刻上了程家的烙印。像酒吧這種人流量和現金流都十分巨大的娛樂場所,是絕佳的洗錢以及黑市交易之地。不過酒吧的這一層用途卻極少人知曉,比如楊小溪,他如此躍躍欲試地奔向酒吧也只是為了當個打手鎮鎮場子而已。
不過程意卻沒打算帶楊小溪去那些魚龍混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