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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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到你的手皮開肉綻,打斷你自己的骨頭。那樣你就永遠不會有煩惱,也沒有機會再去煩惱。你會變成一個毫無本事,還自怨自艾的蠢人。”
JOHN的話冷酷無情,卻一下子驚醒了嚴歡。
他收回自己的手,這是彈吉他的手,這是他夢想的承載——不能因一時的出氣而毀壞它。
“JOHN……”嚴歡呢喃,“我只是不服氣。我們明明只是想要實現自己的願望,只是想要有自己的音樂。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阻礙?”
“你想多了,所有人走上路程時都會有很多阻礙。你才遇到一個而已。”JOHN道:“而且搖滾,沒有磕磕盼盼,沒有挫折,算什麼搖滾樂?”
JOHN的聲音最後帶了些笑意,“打破那些礙眼的,踢翻那些攔路石,才算是搖滾。”
你屈服嗎?你氣餒嗎?你害怕了
那麼,便不要來玩搖滾。
這是勇敢者才敢挑戰的遊戲,這是永不妥協者發出的吶喊,這是對不公世界的抗議與嘶吼。沒有這份勇氣,就不要踏進這世界。
嚴歡從牆角站了起來,最後看了眼簡訊,把手機放回口袋裡。
“JOHN,我肚子好像有些餓了。”
他默默地向家走去。
“你說,於成功不在了,夜影樂隊也算解散了吧。那我以後不就要獨自一個人混了?”
“不過我覺得總有一天,還能再和他見面。”
只要他們倆都還走在這條路上,都還醉心於搖滾這魔鬼般的音樂,那麼,終有重逢日。
對著思緒飛遠的嚴歡,JOHN提醒道:“我認為,你應該先想想回去怎麼解釋今天曠課的事。”
這樣莫名其妙的逃課,嚴歡回家一定難逃一頓暴揍。
“……JOHN,我還是離家出走算了。”
回到家的嚴歡,不出意外地又被教訓了一頓,他老爸的鐵拳可是越來越有力道了。
若是以往,捱揍後的嚴歡會默默躲到房間裡,精神萎靡消沉一下午。可是現在,滿臉青腫的他卻坐在房間的床上,有一下沒一下地撥弄著琴絃。
他想了很多。
自己第一次彈吉他,和於成功他們第一次組樂隊,第一次比賽,第一次登臺。許許多多的第一次,他都獻給了搖滾。這音樂已經成了他生命中不可割捨的一部分了,它以這樣深的力度在嚴歡心裡留下烙痕。
被黃毛追堵時的狂奔,在樂器行裡偶遇向寬,以及之後突如其來的一切。像一道濃墨,在心底畫了深深的一筆。
嚴歡閉上眼,似乎還能感受到那天傍晚奔跑時的氣喘,與向寬交談時的快樂,還有得知於成功離開後的震驚與失落。這就是他的生活。
有意外,有驚喜,有挫折,並不美滿,但卻是真是的,實實在在的,是他選擇的一條路!
他自己的日子!
手指不受控制地在弦上撥動著,嚴歡微閉著眼,彈出一串簡短的曲調。隨即,又是幾道音符躍出。他本人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正處在一種玄妙的狀態,直到十分鐘後,JOHN略帶欣喜的聲音驚醒了他。
“恭喜你。”
對於JOHN的道賀,嚴歡不知其所以然,“恭喜什麼?”
“你的第一首自創曲,雖然還很粗糙,卻是隻屬於你的。”
真正玩樂隊愛搖滾的人,都不會一味地跟在他人腳步後,唱出只屬於自己的歌曲才是一個樂隊的活的靈魂!一個樂隊的歌曲創作,不僅能反映他們的風格,有時候更是作曲人精神意志的體現。這就使得這些歌曲在藝術價值背後,又增添了許多其他魅力,
一些絕佳的作品,往往能歷經半個世紀而不減風采。
這就是屬於搖滾樂手們的音樂,獨一無二的,標誌性的,唯我的。
嚴歡愣了一下,“創作?什麼時候?我還沒有準備好啊!”
“這種事情不需要刻意準備,只看氣氛和情緒。”JOHN道:“看你樣子,自己剛剛彈了些什麼是一點都沒有記下來吧?”
“我只是隨便地撥弄兩下,哪有去記!”嚴歡急了,按JOHN所說,這是他的處女作,怎麼能就這樣彈奏一遍後就消失無痕了呢?
“哈,我就知道你會這樣。”JOHN笑了,“所以我幫你記著了,一會再彈一遍給你聽,不用太感謝我。”
雖然JOHN的語氣很有些欠扁,但是嚴歡還是第一次感謝有這麼一個老鬼附在他身上,真是多功能的樂手必備幽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