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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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便在學校裡神不知鬼不覺地對李波說出來了。
“你說,要是組個樂隊會怎樣?”
“你說什麼!組樂隊?”李波一臉興奮,“好啊,千萬要帶上我一個,這可是泡妞神器!到時候往臺上一站,多少姑娘衝我們拋媚眼,嘿嘿。”
嚴歡煩躁道:“誰說組樂隊就是為了泡妞?”
“不然還能有什麼?”
“比如找出自己的理想,尋找生命的意義……什麼的。”
嚴歡一句話沒說完,那邊李波已經捧著肚子大笑起來。“哎呦喂!大哥,你別逗我了!你個小屁孩想這些幹什麼呀?”
嚴歡惱羞成怒,獰笑著狠狠一拳打在他肚子上,直把李波打得臉色泛青。
“我不是在開玩笑,跟你說真的。”
“唔!咳咳,我懂,我理解,別動手!”李波捂著肚子,“這下手真狠,都快把我打出內傷了。嚴歡,我問你,怎麼突然想到要組樂隊?”
“沒什麼,就是突然覺得每天過這日子很無聊。想要是組一個樂隊的話,會變成什麼樣?”嚴歡撐著頭看著窗外,“會不會發生一些改變?”
“那就試一試。”李波道:“你有空在這裡想那麼多,還不如放手幹一番。到時候你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了。”
“……”
“怎、怎麼?幹嘛這樣盯著我看?”
“沒,我只是想,偶爾你也能說出一兩句人話。”
就這樣,在吉他上還是一隻初生牛犢的嚴歡,開始組建樂隊。
首先,他們在學校認識的人中散步這個訊息。沒想到,學校會玩搖滾的人竟然比預料中得還多。在這個被束縛得幾乎不能呼吸的高中校園裡,有那麼一群人,擁有不一樣的自由。
藝術班,學生們習慣稱他們為“那邊的人”,而老師則是將他們看成徹頭徹尾被放棄的廢物。和一般學生比起來,藝術班裡的“混混們”擁有更多的自由和時間。
所以當得知他們中也有幾個人玩樂隊的時候,嚴歡倒沒有李波那麼驚訝。
光是嚴歡這個年紀的藝術班,就有三四個男生在玩樂隊。當嚴歡找上門向他們告知自己的想法時,先是被狠狠嘲笑了一番。
“我說你一個普通班的不好好學習,玩這些幹什麼?”
“是啊,到時候要是一起組樂隊,那些老頭子又要說是我們把你帶壞。這罪名可承擔不起!”
“還是回去抱著書本啃吧,乖寶寶!”
嚴歡沒想到在班上一向是個刺頭的自己,竟然還有被人稱為乖寶寶的一天。不過,他看了眼對方几乎每人頭頂都有一撮的黃毛,以及身上掛得滿滿當當的飾物,倒沒有否認這個稱呼。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和他們比起來,每天還記得回家做作業穿好校服上課的嚴歡,的確很乖。
“我只是問一問你們願不願意?可以的話,大家一起玩不是進步比較快?”
畢竟都是學生,這些藝術班的同學還不至於像電視裡的小流氓那樣揪著嚴歡的衣領,用鼻子把氣呼在他臉上。他們只是看了看嚴歡,警戒解除後覺得有些好奇。
“你真的在玩吉他,彈得怎麼樣?”
嚴歡看見他們教室後面就有一把吉他,指了指。“我可以試試嗎?”
最後,差不多在整個藝術班學生的注視下,嚴歡彈完了昨天JOHN新教的一首曲子。
一曲下來,他雖然面色不改,但其實心跳如鼓。
“還不錯。”最後,一個染著褐色頭髮的學生評價,“不過我們這裡已經有吉他手了,你要是加入的話,暫時只能當個替補的。”
“什麼!我們可才是不辭萬里來——”
嚴歡一把拉住要爆發的李波,點頭說。“可以,我加入。”
“識相啊,小子。沒想到普通班也有你這麼懂規矩的人!好,以後你就是我們夜影的一員!我叫於成功,往後在學校裡就由我罩著你了!”於成功拍著嚴歡的肩膀,很快就把他拉入組織。
“於哥好。”
“哈哈哈!識相,真識相。”於哥呵呵笑著,其他幾個夜影成員也對他擅做決定收新成員的事沒有看法,只聳了聳肩。
“對了,於哥,我想問一個問題。”
“儘管問!”於成功豪氣沖天,拍了拍胸脯道。
“我們樂隊的名字叫夜影,和那個叫夜鷹的樂隊有什麼關係?”
“問得好!我告訴你……呃,你叫什麼名字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