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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那張被他深深記住的臉,一點一點逐漸被火苗吞噬。
然而,此時照片中的人絲毫沒有擦覺到危機,正興致勃勃地講訴當晚的經歷。
“阿寶,當時我正要衝上雲霄,結果被濺了一身的血,嚇得我連陽光都萎縮了,也不知道以後會不會留下陰影。”
名叫阿寶的少年樂了,搭上他肩膀說:“要不,哥現在和你去試試看?”
“試就試!去我家還是開房?”季子祺色迷迷地問。
“多謝惠顧,只要先給錢,去哪都無所謂。”阿寶伸出手來。
“我還沒問你要錢呢!”季子祺大喊。
在旁的領班抬起眼,冷冷地道:“即使你們倆相互嫖也要給錢,不能壞了夜閣的規矩。”
季子祺和阿寶面面相覷,頓時無語。
夜閣的規矩很多,框框條條的,唸完都要用不少時間。但所有在夜閣工作的人,無論職位大小,從保安到公關到經理,都必須把規矩一字不漏背下來。阿寶常開玩笑道,以後離開夜閣便去考公務員,肯定能謹守原則,按規章制度行事。
凌晨時分,天剛矇矇亮。
季子祺哼著歌,背著挎包走在行人道,路過一個乞丐面前,他倒回去,從口袋掏出幾個硬幣行善,又繼續踏著輕快的步伐回家。
途經蛋糕店門口時,他停駐腳步,在琳琅滿目地櫥窗觀望半天,最後還是走進去,片刻,便捧著三角形的朱古力蛋糕出來。他彷彿餓極了,撕開包裝就大口大口吞嚼,腮旁沾上白色的奶油。
這時,迎面有騎著腳踏車經過的學生,一群人邊騎車邊嘻嘻哈哈地笑個不停,見到季子祺望向他們,便揮揮手打招呼。季子祺也很高興地揮手,目送他們遠去後,才戀戀不捨收回目光。
凌霄冷眼看著一切,直到季子祺用鑰匙開啟舊樓的鐵閘,消失在他的視線中。
若不是親眼見到季子祺從夜閣走出,很難以會聯想到他的職業,那副懵懂樂天的模樣,更像是揹包趕往校園的學生。
凌霄已經跟蹤他整個禮拜,仍找不到合適的機會下手,原本季子祺每個禮拜六都會到時鍾酒店私會上次被他誤殺的男人,但現在除了到夜閣和回家並沒有固定的去處。
他不是沒想過埋伏在路上下手,可惜風險太大,也不符合凌霄的行事風格,畢竟即使是清晨,也有可能會在撤退時被路人看到。
當殺手多年,凌霄始終堅信,只有在絕對不會被第三者發現的情況下殺人,才是萬無一失。他有很好的耐心,並且也享受這種猶如狩獵的行為,目前,缺的只是一個機會。
在跟蹤季子祺的第十四天,凌霄發現異常現象。
這天傍晚,季子祺打扮得非常花俏,身穿半透明的黑紗襯衫,濃妝豔抹,像女人般畫上眼線,佩戴許多繁瑣的首飾。他仍背著白色的條文挎包,與今天的裝扮搭配顯得格格不入,在凌霄的印象中,季子祺的服裝款式五花八門,但挎包始終都只有這一個,並且外出時都會帶上它。
他沒像往常那樣到夜閣,而是坐上計程車,穿越大半個城市,來到郊區一間不起眼的酒吧。
站在俗氣的霓虹招牌面前,凌霄猶豫片刻,便推開畫面塗鴉的門走進去,然後,他以為自己進入另一個世界。
菸草混合酒精的味道撲面而來,震耳欲聾的音樂,配合天花板稀疏的燈光,昏暗得像不見天日的洞穴,只有朦朧的煙霧在繚繞。毋庸置疑地,這是個墮落至糜爛的地方,穿著暴露的女人,狂放爛醉的男人,東倒西歪的酒瓶,遍地凌亂的垃圾,令人作嘔。
凌霄厭惡地蹙起眉頭,避開一個醉鬼的橫衝直撞,隱匿在角落搜尋季子祺的身影。
但想在這種環境中找人是不容易的,凌霄四處張望,終於確定目標並不在其中,正當他納悶之時,發現酒吧裡竟還有道暗門。
當凌霄找到季子祺時,時間已經過去良久。
拿到暗門背後,全是一間間的包廂,凌霄是在走廊盡頭的公用洗手間發現他。當時季子祺跪在某個男人的跨下,雖然只能看見他的背影,但前後晃動的腦袋,還有男人急促的喘氣聲,足夠讓凌霄知道他們齷齪行徑。
“龍哥,不要在這裡……”季子祺用沙啞的聲音說。
“怎麼?現在變得矯情了?被人上還要挑地方。”
面對氣勢洶洶的龍哥,季子祺露出討好的笑容:“不敢,還不是怕被龍哥的手下看到,免不了一頓取笑。”
“少說廢話,轉過去脫褲子!”
季子祺為難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