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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時,後背已因為汗水而溼漉漉的。
王總站在格子窗前,目送那道倔強的背影。他想起,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無意中見到在臺上致辭的季子祺。一身白色的運動裝,單手隨性地握住麥克風,面上帶著淡淡然的笑容,彷彿渾身都發著光。
當季子祺唸到他名字時,掌聲響起,他才如夢初醒,錦旗和感謝狀掉了一地。身為這所學校的資助商,在接受表彰時,本應是春風得意,偏偏上臺前還差點被絆倒。
只因季子祺似笑非笑地看向他,清亮的眼睛裡,有著不容認錯的輕蔑。
那時的他不過是個為接到工程而四處奔走送禮的開發商,講通俗點,其實就是包工頭。手裡有多餘的錢,便迫不及待的做善事,想要揚名立萬,藉此擠入上層社會。
時過境遷,他得償所願的在這座城市蓋起新地標,從點頭哈腰的狗腿子搖身一變,在這個笑貧不笑娼的年代,萬人景仰。但有些東西,他和季子祺都沒變。
例如,他的庸俗,他的輕蔑。
踏入家門,那把頻頻亮相的水果刀橫在季子祺頸間,凌霄用低沈的聲音問:“你有什麼為了的心願?”
季子祺不知是痛傻了,還是嚇傻了,竟勾勾嘴角,然後重重的墜倒在地。凌霄殺過很多人,這種情況還是第一次遇到,尚未動手,對方卻已不省人事。
但,人還是必須要殺的,這點凌霄非常肯定。念在他救過自己的份上,倒可以幫季子祺完成未了的心願。
這樁生意即使他不做,買兇的人自會另尋他人,季子祺橫豎都難逃一劫,若是遇到金這等變態殺手,恐怕死前還被折磨個夠。
所以,凌霄認為自己仁至義盡。
這次換他將季子祺帶回房間,百多斤的重量,對凌霄來說輕輕鬆鬆,哪像上次迷迷糊糊中被人又拖又扯。
他聞到季子祺身上的血味,也看到深淺不一的傷痕,但對於將死之人,凌霄覺得沒必要多事。他將椅子拉到床前,用無限耐心等候。
從下午黃昏到夜晚。時間如蝸牛慢慢爬過屋簷,不留痕跡。
季子祺醒來後,眼睛半睜,一臉的茫然,彷彿不知今夕何夕。
“說吧,你還有什麼事未了?”凌霄並未察覺到,自己語氣輕了幾分。
半晌,季子祺才完全清醒,記起昏倒前發生的事。
他詫異地問:“你要殺我?”
凌霄不答,但眼神已證實一切。
“果然是狼心狗肺。”季子祺沒好氣地罵,見他仍不為所動,又問:“什麼事你都答應?”
見他點頭,季子祺大言不慚地說:“我想要當美國總統。”
“不可能。”凌霄回道。
“我想看你脫光後從陽臺跳下去。”
凌霄拿起床頭櫃上的水果刀,比劃兩下。
季子祺露總算正經些,低聲說:“我要喝可樂薑茶。”
半個小時後,冒著熱氣的薑茶端到季子祺面前,他捧住馬克杯,輕輕地啜一下,濃郁的姜味在口腔裡散開。
凌霄站在床邊,靜靜的看著。或許因為橘黃色床頭燈的關係,季子祺給人一種柔和的感覺。他喝薑茶的樣子很斯文,小口小口的,並沒有發出任何聲音,鼻尖和額頭漸漸泌出細小的汗珠,晶瑩剔透。
只是一杯很普通的薑茶,卻神奇如聖水,濾去他平日裡的輕浮放蕩,使得人也隨之恰靜和乖巧起來,像得到滿足後不再鬧脾氣的孩子。
看著看著,竟不覺入迷,直到季子祺將杯子遞還時方回過神。
“喂,薑茶很好喝,謝謝你。”
“我叫凌霄。”他少有的躊躇片刻,說:“你再講一個心願吧。”
季子祺說:“我不想死。”
突如其來的雨滴打在玻璃窗,啪地一聲,響徹心扉。隨著雨勢密集,那聲音漸漸串成音符,迴盪在狹小的房間裡。
兩人默默地對視著,誰也沒再發言。
凌霄這輩子聽過許多的求饒聲,哀悽的、絕望的、悲切的。可他從來沒有聽過季子祺這種,認認真真擲地有聲,不是軟弱的求饒,而是強硬的要求。
他發現,自己竟無法拒絕。
天亮了,雨停了。
凌霄走在溼漉漉的寧安街,穿著季子祺的給的淺藍色風衣,針織圓帽,因為不太合身,使得高大強壯的他看上去有點怪異。
他停在公交車站的蓮蓬下,摸索一番,才確定自己身無分文。
“喂!你是住在這附近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