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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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為什麼,因為他這一句話,我的臉突然紅了起來,「我、我……」
「如果你覺得有,那麼,這就是你的天命。」
昕胤鬆開了我的手,轉過身,站在我的正前方,比我矮了一個頭的他,這樣看起來更顯嬌小,我突然有了一個念頭,好想要抱抱他,溫柔的,沒有雜念的抱著他,默唸著他的名字。
忽然,昕胤靠近了我,伸出他那纖細的手,我以為他又要摸上我的臉龐,卻沒有想到他拉了拉我的圍巾。
我看著他平靜的臉,心中的小麋鹿,忽然像是都醒了一樣,在我心中互相沖撞,讓我整張臉都熱了起來。
沙羅雙樹下的親吻(下)
思緒,又從一個面,迴歸成一個點。
我拉了拉自己的圍巾,不禁對自己連這一點點小事都能睹物思人,還思了整整三年,感到相當的可笑。
這三年來,並不是只單純的想著昕胤,偶爾也想著其他人,死去的父母也好,去年搬去西藏住的恩師教授也好,或者大學時期曾和自己一同糜爛的狐群狗黨,但不論想著誰,都比不上想到昕胤時,心中那股悸動。
我那時候根本沒有想到,我的愛戀,會從七天,一直延伸,延伸,延伸了至今整整三年。
還記得以前很喜歡看愛情小說,不管是普遍的總裁秘書,還是有些總愛發便當給主角的作者,只要它被歸類在愛情,哪怕是瀝瀝與小症我都會愛不釋手。
這歸咎起來,大概是因為我對於愛情的貧乏吧。
雖然,印象中從能勃起開始,我想到的總是男性,可愛清秀的男性,也不是把他們當成性幻想物件之類的,就只是會比較注意到這種型別的男生。
在青春期,我也沒有多少掙扎的,就承認自己是同性戀這件事情了。但當然,我沒有蠢到去和大家說,這就像是在自己臉上刻了強姦犯一樣,哪怕是你根本沒有想要強姦他,他看到你也會有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
就算我對這世界感到無趣,也沒必要這樣嚇人。
並不是對於同性戀感到難以示人的羞恥,相反的,我還蠻以自己只對男人勃起這點光榮。我也不像很多圈內朋友,總是討厭異性戀在他們面前卿卿我我,我還蠻喜歡看那些畫面的。
只是這世界上有些事情,是隻需要放在心裡的。
很多時候我想,如果我有一天真的殺了人,我一定會開著車,將屍體載到荒山野嶺,好好的埋好,然後搭飛機出國,找一個沒有人認識自己的地方,換個名字,重新生活。
我會交往新的鄰居,和新的同事談天說地,就是不談自己。我會開車到大賣場採購幾個月的日用品,和同時在挑選洗衣精的太太,討論今天菜價上漲還是麥當勞又推出什麼HAPPY兒童餐,就是不談自己。
你沒必要對每一個人開誠佈公,坦承你所有的優點缺點,如果可以避免,當然避免是最好的,如果避不開,那就逃吧。
世界這麼大,生命這麼短,你總會逃到有一天你累了走不動了,最後死了。
所以其實我並不太明白那些總愛在大家面前訴說自己愛戀的同志情人,我並不是指這樣的行為有任何不對的,我只是單純的不理解而已。
我有時候會很羨慕那些出了櫃子的娘炮或者MAN炮,或者普通人,但我並不會有一絲衝動去和外界大聲呼喚:「喂,老子我是張良,我是同性戀。」
這種自白,太坦率了。
生活在這世界上,你很難預料到,你會不會遇到一個你人生中一定必須躺在他大腿上,或者跪在地上替他舔腳趾的人,他可能動一根手指頭就能挽救你公司的財務危機,也可能挑一下眉毛就毀掉你們家族百年的建業。
那如果,他剛好討厭同性戀呢?
就這麼剛好,他厭惡同性戀,只要聽到同性戀這三個字,全身就像是過敏一樣的不適,那你不就是用你的坦率,去毀了自己的事業嗎?
工作是最重要的,比什麼都還要重要。
任久總是在我和他說這些事情的時候,白了我一眼,慵懶的嘲笑我的懦弱以及我對愛情的貧乏,他說,因為那是我對於愛情的認知,太薄弱了。
原本我也一直都當作耳邊風,畢竟我也不太在乎。
直到遇見了昕胤,我才驚覺,原來過去的我對於愛情對於浪漫,真的,真的認知太薄弱了。
薄弱到我以為在我這麼這麼這麼喜歡一個人之後,還能壓抑下自己想要宣告給全世界的人知道,我喜歡他,我喜歡他這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