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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人似乎已遠去,所以我還敢站在喝了,手上還有著溼漉漉血色的泥土,身前是興許才挖了不久所以淺淺的坑。要是真能挖出能容納這整個村子人口的坑,我只單靠雙手還得挖到什麼時候?這傻孩子。
按照我的想法,自然是應當乾脆的站起來,讓這些屍體該怎麼著就怎麼著,橫豎他們又和我沒一點關係,只是我曾經寫出來的NPC佈景板任務開頭劇情罷了。我應該做的事情,是趕緊去些還沒被大火侵蝕的屋子裡,找些我還能用的物資,然後再尋個出路。
不過我沒有幹我本來想幹的事情,我只是接著把我已經有著陷下去黑色泥土的甲縫、手指乾裂出口子的手,伸向那個淺淺的土坑,像是被什麼東西命令似的機械的動作,捧出土,繼續挖洞,只是我的動作很緩慢,照著這趨勢,我得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才能在我老去之時埋上一堆枯骨。
這實在不是我想消極怠工,實在是我想起來了我寫出來的情節。我寫的那個文叫做《仇劍大義》,原本只是在莊稼地裡亂竄的小孩子主角,讓我安排了盜賊屠他全村,而他之前捉迷藏藏在了高粱地裡,倖免於難,於是一邊哭著一邊想挖坑埋下自己的親人。
我當然不可能寫一個小孩子真挖成了坑的故事,那樣可沒意思,而我,只是在等著一個人。
我掛著絕望又堅強的表情,終於等到了一聲“好孩子。”
我回頭望去,來人果然和我寫的一模一樣,是頂級的溫柔又高貴的美人,此時憐憫的把我攬入懷抱,對我說,“你要不要跟我走?”
這就是我給我主角安排的第一個金手指,隱士門派出來歷練的美人劍客,途經此地受鮮血味道吸引而來,恰好遇到了孤苦無依的男主角,於是收他為徒,不惜違背門規把門派裡最重要的武功教授給主角,後來也把自己的身體送給了主角,主角端的是事業感情兩豐收,人生大贏家。
我還記得大綱,主角一開始為復仇而活,後來卻無意間發現原來那盜賊是上面博弈而由軍隊偽裝而來故意肆虐好嫁禍給人政績的,主角大為憤怒,決心摧毀這腐朽的王朝,建立一個新的時代,而在其中,他收復了女師傅兼情人的門派,也成功的成為了皇帝,坐擁後宮三千。
雖然是這樣一個贏家的故事,主角除了親人全滅外之後也沒在我的安排下吃什麼苦,我要是穿到了這本書,應該覺得欣慰的——可是,關鍵在於我雖然和你們講了一個完整的,有開頭有結局的故事,可也只是大綱而已,至於真正的,一字一句敲打出來的正文,呵呵,我也忘記寫到哪裡了,反正因為發文的同時不少文都這個路數,我嫌棄太過大眾到不能突出,於是又給棄了。
也就是說——我很有可能,又因為什麼意外事故劇情變化,再次被攔腰斬。
加上我原先以為是夢的那次,我的腰也已經三次離我而去了。我現在隱隱知道,那個不知名的聲音,似乎也只是為了把我扔到我寫的那些中途截斷的文裡,然後讓我一次一次的被攔腰斬罷了。可是我到底犯了什麼錯!我遵紀守法,寫文每個月過800要繳的稅從沒少繳(即便是因為我真瞞不了),我還老老實實到現在都沒禍害過誰的身心(修煉到家的魔法師一個),我只不過是個普普通通,和那些網路世界裡多如牛毛的網路寫手一樣愛坑文的傢伙罷了,我到底得罪誰了!
雖然心裡還連番轉著念頭,我卻仍然不得不打起精神擺出可憐的樣子和女主角說話。經過上個劇情突然改變的文,我現在是很怕女主角突然對我說,不如我替你尋戶老實可靠的人家照顧你什麼的話。好在女主角並沒有起疑。
對了,我的女主角,曾經被我寫出來,現在也確實要成為我人生中的女主角是叫什麼名字來著?因為起名的時候我從來沒費過心,都是由起名軟體隨機排出很多組合,我單找些裡面有不認識字,看著就有仙氣的名字來給自己文下人物取名,所以並沒有什麼深刻印象,不過女主角倒是對我說,以後就要叫她“師父”了。
於是,我跟著我師父按照我大綱裡排好的地名開始遊歷,又儘量按照我寫文時該有的心情努力去觸發劇情,終於圓滿的觸發到了我和美人師父一夜春宵,實力比師父更強,已經開始和隱士門派就改朝換代一事進行商討的時候了。
固然如此,我心裡卻仍然很不安。單就我個人的性格,在這真真切切過的幾年裡,既無毅力又無天賦,是不可能達到這一地步的,更何況我無論如何都升不上去的智商,可是就好像有一雙大手,生生的拖著我走劇情一般,我什麼都不做,只是擺出幾個架子,對著師父給我的圖冊看上兩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