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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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那端隱約傳出女人的聲音,談將臣皺起了眉頭。
“對,他在我家。你大可以繼續找幾個記者上門,替儷天製造點新聞。如果你不敢,那就安靜點聽我說。”
“讓我和她說話!”
郎斐又激動起來。
“你不是她的對手。”
按住手機,談將臣壓低了聲音讓他冷靜,隨後轉身,推門而出。
郎斐立刻想要跟著跑出去,可剛走了兩步就聽見門後傳出了反鎖的聲音。
十分鍾後,走廊外再次傳來腳步聲。
像是籠中的困獸,一直在室內踱步的郎斐立刻走到了門邊。
重新進門的談將臣面無表情。他徑直走到桌前,為自己倒了杯酒,喝了一大口之後才重新看向郎斐。
“你領養郎笑的時候未滿三十歲,不符合法律規定。”
“我那時的確只有二十六。”郎斐心中一驚,“現在不是還能補辦?!”
“可以。”
談將臣點頭,又附上但書:“只是這樣就和我媽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而她又與郎笑的母親有領養關係,理論上比你更有優勢。如果她鐵了心要搶這個孩子,那你們就要對簿公堂。”
“但我和小狼一起生活了六年,事實領養難道不重要!?”
“重要。”
談將臣似有猶豫,但還是據實以告:
“事實領養對你來說可以是雙刃劍。你以為之前針對你的那些照片和炒作只是簡單的人身攻擊?就像她剛才說的,她製造輿論、抹黑你的過去,這樣就能更輕鬆地得到孩子。”
“她對不是親生的孩子,明明那麼排擠和厭惡……如今又要抓了郎笑去做什麼?”
“實際上,我爸臨終時立下過一份遺囑。”
談將臣說道。
“他將名下的一部分資產留給了安芝,但由於我們都以為她並沒有留下子嗣,所以這筆錢一直掌握在她名義上的養母,也就是我媽手中,而她是打死也不會吐出來的。”
“我不稀罕那筆錢!”郎斐追問,“是不是隻要郎笑宣告放棄遺產,她就能夠放過他?”
“冷靜點,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我已經答應她,三天後大家坐下來談判。”
談將臣將手輕輕按在郎斐的肩膀上,像是要將無法用言語來表達的一些情感偷偷地注入。
“她要什麼,我都可以給。”
說到這裡,他的手機又在口袋裡響了一下,這次是簡訊的提示。
談將臣示意郎斐冷靜,隨後取出手機,卻也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罵出聲來。
“是談曉生那個混蛋的簡訊,他告訴我地址了,我現在就去接小怪物。”
說到這裡,他停頓了一下,又加重了語氣強調道:
“你不許跟來,也不許睡。回來,我有話要對你說。”
要睡,也不是這麼容易的事。
焦急的一個小時過去了。
一直守候在客廳裡的郎斐,終於聽見了大門開啟的聲音。
他儘可能的快步趕去,看見談將臣已經走近了玄關,懷裡打橫抱著已經熟睡的郎笑。
“受了點驚嚇,路上一直哭。”
談將臣壓低聲音道:“飯倒是已經吃過,讓他睡。”
說著,他避開了郎斐伸過來的手,直接將郎笑抱上二樓,安置在客房的床上。
郎斐輕手輕腳地為郎笑脫下外衣褲,確認了他身上沒有任何外傷,這才在談將臣的提醒下,走出去給丁寧打了報平安的電話。忙完這一圈,他做了一個深呼吸,這才稍稍有了些緩過神來的感覺。
事情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他坐在客廳裡對著果盤裡的蛇果發呆。
那些“下班後為孩子挑幾個蘋果”的日子明明近在眼前;可是現在,自己卻開始抓不住孩子的手了。
別離怎麼可以來得這麼急?
雖然打心底否定這種可能,但基於對法律幾乎為零的認知與不信賴,郎斐無法停止擔憂。
郎笑還那麼小,就算他再乖,也只不過是個剛滿六歲的小孩。在最需要照顧與關愛的時候,怎麼能寄人籬下。
郎斐想起了當年的自己,被談家領養時不也正是五六歲的年紀?但那時的談家尚是溫暖的,若換做現在,恐怕……
絕對不能把郎笑交出去。
郎斐打定了這個主意。
萬不得已,那就帶著所有積蓄,與小狼一起遠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