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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雋坤聽他恭恭敬敬地回了電話愁眉不展,便問他怎麼了?
“警察叔叔找我喝茶。”
第六卷 第五十六章
大家原以為樓下的天然氣爆炸失火只是個意外事故,而在結合屍檢結果和刑警的探訪、調查,最終出人意料地被定性為了“案件”。
這回警察問的問題也更有針對性,最特別的問題是問孟維最近一次見到306的住戶是什麼時候。一聽這問題孟維就覺得奇怪,火災是昨晚發生的,既然306的住戶死在火災中,那說明他當天肯定在屋子裡啦。這麼顯而易見的事有什麼好問的……
不過在警察面前他還是不敢隨便吐槽的,於是仔細回想了一下說:“我平時就很少和那個租客碰面,一兩個月才會看到一次,最近的話大概是兩、三天前的樣子吧?看到她傍晚買菜回家。”
偵查人員希望他能再給出具體時間,究竟是三天前還是兩天前。孟維有些苦惱,過去幾天除了上班、打遊戲就是和歐雋坤在一起,其他路人甲乙丙丁的日常情況他真的不是十分過心的,因為一切看起來都很平常。
可是這三天前還是兩天前的資訊似乎很關鍵的樣子。他記不清細節也不敢亂講。好在調查人員沒再追問他,向他道謝後就去詢問其他鄰居了。
最後鄰居們湊到一起八卦時,都赫然發現一個新情況,凡是最近看到過這個306租客的,都是兩天前的事了。306對門的鄰居更是十分確信地說,這兩天都沒怎麼聽到306開門關門的動靜。
孟維聽到大爺大媽繪聲繪色地討論後,登時想到了一個可怕的情況。
而一週後,孟維在當地報紙上一則簡訊中看到的警方情況通報也驗證了這一猜想。
案情很快告破,306的租客是在火災事發前兩天在激烈爭執中被人扼死在家中。兩天後,犯罪嫌疑人再次潛入306中,想偽造被害人因天然氣爆炸而意外遇害的假象。三樓與四樓通道間著火也並非巧合,因為犯罪嫌疑人正是住孟維對門405的外地租客,試圖一把火燒了他作案當天上下樓間行動的蛛絲馬跡。案子細節沒有更多披露,不過光是已經公開的部分就讓孟維覺得後怕不已。
居然自己樓下也曾發生過命案?這個鄰居遇害兩天無人察覺?更可怕的是兇手就住自己對門?
恐怕要不是這個在他看來愚蠢的兇手多此一舉地弄出天然氣爆炸來,本案或許還要再過個把天等腐臭味散出來才東窗事發。
呃……想到這裡,他整個人都不好了,原本是打算過幾天現場打掃差不多了再回去住,可一週之間,原本尋常的火災事故現場卻變成了複雜的人命案發地,他是說什麼也不敢再回去住了。何況這棟樓的老鄰居們在這兩年裡也搬出去了大半,現在住那裡的都是背景不清的外地租客。
歐雋坤出於對他個人安全的考慮,也強烈建議他搬去自己那裡長住。可是爸媽旅遊回來知道這起案件後,堅定地要求他搬回來和他們住,老媽先前是知道他住歐雋坤那裡的,老爸雖然還不知他搬去歐雋坤那兒,可態度卻是不容商議的:“孟維你這就搬回來住,老房子過兩個月再租出去。”
作為一家之主,老爸的話他自然是不敢有異議的,說搬回來就搬回來吧,反正現在工作時間也規律,倒不比前幾年給CG做藝人助理那樣時常夜裡著家打擾爸媽休息。
可這麼一來,他就別想時常和歐雋坤膩在一起了,和爸媽住就意味著晚上有門禁,沒特殊情況,他是不可能在歐雋坤那裡過夜。
所謂,從儉入奢易,從奢入儉難。
從前在老媽的默許和自己有獨立住處的便利下,早就習慣了天天和歐雋坤在一起的生活,現在每天見面時中間必須過爸媽這兩尊門神,真是各種不方便。
晚飯更是沒理由天天都不在家吃,歐雋坤作為SENSATO的老闆雖然上班時間自由,可是孟維這個替人打工的上下班時間固定,五六點鐘下班後的約會時間如果不能一起吃飯的話,還能幹什麼呢?餓著肚子散步、逛街?
歐雋坤原本就黏他黏得緊,是那種睡到半夜伸手摸不到他就會立即驚醒的人,現在被勒令分開來住,只有週末的白天能相聚相親,剛開始的幾天尚能一切正常能忍則忍,一兩週後,不說歐雋坤了,就是孟維自己也十分渴求更多獨處的機會。
他被歐雋坤幾次提到找父親出櫃的事,可當真每天和老爸起居吃飯時,他開不了口。
更不敢想象把歐雋坤帶回家裡專程談這件事的後果,潛意識裡總覺得出櫃這件事對老爸來說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