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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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在美麗、明亮的月光下走在寧靜、安適的小路上。
少了早晨城市裡的喧鬧以及人流的穿梭不息,多了輕閒和自由。
踏著不做作卻依然如模特走T臺似的優雅迷人走姿。
弗克斯?加布裡艾爾今天心情異常好。
下午突然送來一個不小心被撞了車的十歲孩子,在他父母的哭求下和拜託下,弗克斯?加布裡艾爾冷靜的走上手術檯,並花了將近十個小時,終於將那位可憐的孩子從鬼門關拖了回來,沒辜負了孩子父母門的希望,自然也沒砸了自己“神醫”的招牌。
然而,這不是弗克斯?加布裡艾爾開心的根源,而是自己又一次打敗了死神,從死神手中搶回了一位祖國未來的幼苗。
人命是寶貴的,不像貓,有九條命,他只有一條,而且是短暫的。
珍貴到你肯花一切代價去買下它。
因此,弗克斯?加布裡艾爾選擇了一個既神聖,又高尚的職業——那就是醫生。
他不稀罕名利,也不在乎頭銜,他掛心的只是那些個善良人們的靈魂。
他記得他有位病人在他手上醒過來後的第一句話是:“我見到閻王了,是牛頭馬面帶我去的。但是閻王說他們那放假了,不收人,所以馬上叫人送我回來了。”
說的好象是在講故事,但是,去個十八層地獄兜個一圈再回來可不是個好玩的事,至少弗克斯?加布裡艾爾可不這麼認為。
所以,他的威望越來越高了,名氣越來越響了,手上的工作越來越多了,身上的味道越來越重了。
然而,他的休息越來越少了,睡眠越來越短了;笑容卻越來越多了,心情也越來越好了。
作為一個救死扶傷的醫生,他是成功的,作為一個控制全球醫院的院長,他是完美的。
走進胡弄口,想抄小路回家,在經過一個拐角處卻赫然發現一團黑影正倦縮在角落裡,空氣中瀰漫著一種淡到令普通人吸取不到的血腥味,但弗克斯?加布裡艾爾那靈敏的嗅覺早就開始預報著剛有過的激戰。
看來,今天有無法好好補上一覺了。
帶著救人至上的道德教唆,弗克斯?加布裡艾爾蹲下身,稍稍靠近黑影,伸手摸了摸“屍體”。
恩,還是暖的。
將黑影打橫抱了起來。
恩,很重,身體也很修長,應該是個男人,體型應該比纖細的自己稍微高大一些吧。
幸好從小被自己的父親訓練出一副好身手,不然自己力氣再怎麼大也不可能抱得動那麼重的巨型物體吧。
手上抱上一隻大物體的確走起來有些費勁。
邊走邊在考慮,準備把那個大個的東西怎麼樣。
走著走著,抬頭已能看到自己的別墅大門口兩旁的照明燈了。
將男人雙腿輕柔的放下,身體靠住自己,滕出一隻手,從上衣口袋中摸索出鑰匙扣,恩下了電子智慧鑰匙扣,鐵門立刻向它的主人開啟大門表示迎接。
再次把男人橫抱起來,走了進去。
一路來至家總的醫療事,小心地把男人放到病床上,脫下外套,掛到一旁的衣架上,他是個愛整潔的男人,他沒有潔癖,但是討厭亂糟糟,所以習慣了隨手整理好一切,這是他住那麼大別墅卻不需要一個24小時的傭人原因。
開啟病床上的照明燈,剎時,病床上的男人整個映入弗克斯?加布裡艾爾的眼簾。
當看到男人那張既熟悉又陌生的臉時,弗克斯?加布裡艾爾愣住了,他驚呆了,無法言語和思考的望著眼前不可思議的的情景。
他是他嗎?弗克斯?加布裡艾爾在心中問自己。
驚訝過後,他剩下的是冷靜。
不,不是他。
自己回答了自己的疑問。
世界上竟然有長的如此想象的兩人。
弗克斯?加布裡艾爾覺得很意外,驚奇歸驚奇,他現在還沒工夫研究男人的長相和世界真大真奇妙的想法。
因為他已經看到在男人腹部上有一灘很深的顏色,雖然黑色的衣服遮蓋了一切,但是,弗克斯?加布裡艾爾可不是別人。
醫生的銳利雙眼是絕不可能逃過任何一樣異常。
拉起上衣,果然,在腹肌完美的腹部上正有一個血洞在涓涓冒著血。
唔,看來在自己發呆的幾分鐘裡,可憐的男人又流了白白浪費的N+1CC血,他應該去捐血,那樣還能留個好名聲,而現在的狀況嘛……
弗克斯?加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