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倔強之情
第一章 流浪的狗(1)
我叫林朝陽,從小在這裡長大。掌管這條黑街的是葛金盛,葛金盛26歲的時候接管這裡,算是當了25年的老闆。他現在是個優雅迷人脾氣有些怪的老頭,從36歲開始就不再使用槍支,隨身攜帶的是一把長柄斧子,手柄很長質地是梨花木結實耐用,光滑但不滑手。十歲那年,我親眼看見他親手用那柄長斧把一個叛徒幾乎劈成兩半,像劈柴那樣簡單。
所以說,他用不用槍根被沒有區別,沒有人敢在他背後來一槍或者砍一刀…………至少現在沒有人敢。但是他喜歡小孩子,所以他劈死了我父親,我卻能毫髮無傷從他的口袋裡掏糖果或者或者鈔票。
我這個叛徒的兒子,由於在叛徒臨死之前才知道與之有血緣關係,所以在見識過鮮血與白骨以後還能快樂的繼續住在皇淶家混吃混喝順帶著揪痛他妹妹皇澈的辮子。
我對那個叛徒最深的印象不是他的死刑,也不是他的慘叫,而是在我也忘記是多少歲的時候,同皇淶皇澈還有姜言在雨裡面打架,正好他路過,於是泥水很不小心的濺上他的西褲。他憤怒的狠狠給了我一巴掌,我的鼻血依然頑強的噴在他的西裝上。
最後他把我扔在泥水裡,我們四個都只敢在他身後吐口水罵髒話,他若是抽出槍來崩了我,也沒人敢怎麼樣。
所以看見他被殺掉,我反而覺得很愉快。
二十歲那年,十八歲的皇澈同葛金盛的表兄Hunter上床。我實在無法想像一個十八歲的年輕女孩怎麼能忍受一個五十歲的老頭把手放在她的乳房上,更無法想像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子,怎麼會貪戀一個身材還沒發育完全的小丫頭的身體,並且娶了她為太太。我只知道,二十歲的時候同隔壁酒館的女老闆Sara作愛的時候,很冷靜的對她說:“你三個小時前喝的葡萄酒是1960年的馬爾貝克,產地或許是Médoc。”
所有同我上床的姑娘都嫌我不夠專心,我總是注意哪些無關緊要的細節,比如內衣上的蕾絲花邊,或者口紅的優劣。我只知道女人的身材還是大胸脯和圓屁股的好,像麥當娜或者李紋那樣的才能滿足男人的慾望,無奈世上不可思議的事情太多,愛情即是其中之一。
因為皇澈的關係,皇淶的父親在Hunter那裡謀了個不錯的差事,連帶著我和皇淶也一步登天,在葛金盛的地盤上鬧得雞飛狗跳他也不生氣,偶爾我們偷運大麻或者倒賣小藥丸,他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我們在他眼中還是個孩子。
二十一歲那年,皇澈成為葛金盛的情人,整日被他按在床上無限度的索求。
他們皇家還真有這方面的天賦,就衝他那張顛倒眾生的小白臉……
我不管這些,依舊抱著我的大胸脯姑娘喝花酒。偶爾葛金盛下個命令讓我幹掉這個幹掉那個,我也只是討價還價,除非真的非我不可,否則一律打太極。
本來以為我就這樣胡亂的過完我的一生,知道那天一個腦袋進了水的混蛋綁架皇澈藉以威脅葛金盛。葛金盛的決定是給了我一把槍,他說:“你已不是個孩子了。”
是的,我已不是孩子了。不能靠撒嬌來推脫一切。
我用槍殺死了我最好的朋友,他為我捱過打,代替我成為葛金盛的男人,為我忍受被男人按在床上用各種奇怪的方式對待的疼,為我做盡一切。
臨死前他對我說:“死著比活著幸福。”
我的子彈穿透他的眉心,他死的沒有痛苦。
我也沒有眼淚。
後來我知道他早已染了艾滋,葛金盛為了謀利不知讓多少個男人睡過他。
這真是個冰冷無情的世界,我想。
接下來是皇澈發了瘋,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一把槍殺了Hunter,又想殺葛金盛,結果只有是失敗,皇澈和她的父親,被紮在塑膠口袋裡面活活悶死。
葛金盛強迫我在旁邊看,我就在一旁看著,不出一言,依然沒有眼淚。
臨死之前,皇澈對我說:“死著比活著幸福。”
我想是的。
我留下了皇澈的一顆牙齒;以此紀念我唯一愛過的女人。
一切結束後,葛金盛說:“你已經長大了。”
我已經長大了,所以我悄無聲息的離開。他沒有派人抓我,認為我認清現實需要很久很久。
我離開了,或者我逃了。
順帶著劫了葛金盛一批白粉倒在下水道里面。
第一章 流浪的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