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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M有一句是用來形容我的。”
看似毫無意義的一句話,其實其中包含了很多含義,冷熠不動聲色的看著他,等他的後話。
“他說我太聰明瞭。”
聰明,有些時候,聰明的人往往比笨的人要短命,在黑道這個渾濁的地方,聰明是必須的,可也是短命的,越聰明的人,死得越快,越是笨的人反而活得越久,如果是笨蛋,可是選擇裝聰明,這樣,死得不會很難看,如果你是聰明人,就一定要會裝笨。
冷熠明白他的意思,聰明,是混黑道的人的一個死期,而他跟他,恰好,都是聰明人。
“有些時候,聰明跟笨,不過是一線之隔,從我最開始混的時候,當小混混那個時候,我也很笨,所以那時候我被打得最慘,後來,我變聰明瞭,我把所以笨的人都打倒了,我變老大了,這不是我變聰明瞭,而是我拳頭夠硬,剩下的想要活命的聰明人都裝成笨蛋了,聰明人是砧板上的豬肉瘦肉那部分,瘦肉跟肥肉很輕易就能分出來,裝聰明跟真笨,也能一眼看出來。”
“我現在明白M的話了,最聰明的人,不是裝成笨蛋,而是利用偽裝,利用聰明,把自己變成一個十足的笨蛋。”
一個偽裝的笨蛋,跟一個完全笨蛋的人是可以輕而易舉的分出來的。
“所以,笨蛋跟聰明,就好比天長跟白痴,一線之隔。”
殘心輕哼了一聲,帶著些許嘲笑,“出來混的人,用了一輩子的時間去證明自己。”
“他們都錯了。”
“他們想證明自己聰明,結果是最笨的。比如殘念”
“他……”
“死了。”偽裝得很好,但是他眼裡的脆弱還是被冷熠捕捉到。
“在ZERO的殺手,死,或許是一種解脫。”
死對他們來說是一種奢望,死了,是好事,最怕的是半生不死,要死死不了,要活活不了。
作者有話要說:昂 這章很亂。
額 到時候全文結束估計會修文,大修,所以一下bug,大家就請先將就吧。sorry了啊。
44
44、第四十四章 。。。
廢舊的小巷,破舊不堪的酒吧,欲耳震聾的音樂,搖擺的身軀,買醉的人,黑暗角落的呻吟,年少無知的沉淪,在五顏六色的燈光閃爍下將所有的一切定格。跟那些迷亂的人相比,殘忍就好比是另一個世界的人,自成一體,他不是屬於哪個圈子的人,他要放縱,可是,他不能沉淪,所以,他只能借酒澆愁。
喝掉眼前的伏特加,殘忍眯了眯眼,放下杯子,透明的玻璃杯在昏暗閃爍的燈光下折射出淡淡的光,這是他今晚喝掉的第十杯伏特加了,他不知道他醉了沒有,他只是知道,血腥的味道,一直充斥在他四周圍。四周都有血的味道,無論他洗多少次手,無論他怎麼擦,那種味道還是存在,還是充斥在他四周圍,是真實存在,還是精神上的幻覺,他分不清,也無力去辯解。
他舉起手,在閃爍的射燈下仔細看著,殘忍的手很白皙,卻佈滿了繭子,長期不見陽光,長期摸槍,會白皙,會有繭子也不足為奇,可是,此刻,他的注意力不在這上面,他突然覺得他的手上面沾滿了鮮血,很多很多,多到他無法控制,它們順著他手掌心慢慢流下,滴落在他心裡,一滴一滴,用最刺痛心扉的痛苦,腐蝕他的心臟。
這注定是個難眠的夜晚,他像是一個剛經歷過死亡的人,從鬼門關出來,卻感受不到空氣。
輕笑一聲,殘忍捨棄了酒杯,直接抱著那瓶伏特加就灌,加了冰的伏特加是最具風味的,純淨的口味讓懂酒的人風靡不已,只是,他不是個懂酒的人,他不會品酒。
更何況,他需要的不是品酒,也不是死亡,而是麻醉。
死亡不過是一刀痛快的事情,只是,那疼痛會跟隨他的靈魂,跟隨他所有的意識,消散不去,即使死亡,即使他不能再呼吸,他依舊記得那痛,所以他需要酒精來麻醉自己,麻醉了,凍住了心,就不會痛了。
會痛,就代表是愛。
可是,真的是愛嗎?在臺北見到那個人,他的出現,在藍顏的那一吻,他喝掉自己杯裡的威士忌,然後從他嘴裡將酒渡到自己嘴裡,他還清晰得記得那口酒,溫熱的溫度,他的氣息混雜在酒中,讓他有那麼一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