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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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界是個非常大的世界,即使司徒花了五百年的時間也只是將自己想去的地方走了一遍,還有很多地方司徒都沒有去過。
在修真界,除了世俗地盤需要用金銀來消費外,修真界用的都是靈石等。
要說這靈石,司徒也是有一段不得不說的秘密的,想當初司徒初來咋到,那叫一個呆啊,還以為這裡和地球一樣,吃東西是要付錢的,結果某一天跑到一家飯店吃飯付錢的時候掏出阿里幾張紅票票。
大家都知道那紅票票是啥,在修真界根本木有用啊有木有,所以很快大家都知道了人司徒是來吃霸王餐的(要說司徒也不是木有好東西,只不過是木有見過靈石長啥樣而已啦,而且司徒空間裡的那些晶石最低最低的劣等品也是仙晶,根本木有那啥靈石。)!
要說那家飯店的老闆也是個厲害的,看到司徒木有錢付賬,又看到司徒那一副誘人的小模樣(當然,司徒覺得自己是初次來到這裡,所以還是稍稍將自己的容貌改了一下的),於是大手一揮,決定讓司徒打工還債。
至於打工的內容嘛——洗碗!
口胡!老闆乃難道不知道咱是特級廚師嗎?咱的廚藝亮出來嚇死乃好伐!竟然讓我去洗碗??!!
於是,在一個星期一直不停地洗完之後司徒痛定思痛,決定要去弄那神馬晶石。
這晶石長啥樣?要腫麼弄?
司徒表示,沒吃過豬肉難道還沒見過豬跑啊?小說裡不都這樣寫的麼?豬腳遇到難事,木有晶石,當然是拿東西去拍賣啦!或者拿那些丹藥神馬的去賣啦!
於是乎,第一次出來走動的司徒在歷經千辛萬苦(?)終於摸清楚了這個修真界的基本情況,於是屁顛屁顛地拿了一樣東西去拍賣了。
當然,司徒拿出來的東西肯定是好的,畢竟是空間裡的東西嘛,等司徒拿到那啥晶石之後就立馬一溜煙跑了,讓人想要找他都找不到了。
至於後來,後來司徒當然不可能一直呆在那些城鎮裡啦!所以他到處旅遊,到處亂逛。
路遇打劫?
——揍一頓搶光他們的財產!
路遇殺人截貨?
——殺掉搶光他們的財產。
遇到人家打鬥?
——躲到一邊當只小小的黃雀。
總之,司徒仗著自己的修為高,修煉的功法不同沒人能夠,他就一直戴著一頂帽子頂著易容了的很普通的面孔將自己偽裝成一個普通人,扮豬吃老虎神馬的那是手到擒來,全世界到處亂跑,看見好東西就收,看見喜歡的也拿,什麼特產啊,好玩的好吃的都弄了一大堆(準備帶回家的)。
這小日子過的,要多舒坦有多舒坦,司徒的身家那是蹭蹭蹭往上冒,而且還除了剛開始賣掉了一樣東西之外就再也沒往外拿過,全都是當小黃雀,在人家不知道的時候神不知鬼不覺地把人家搶的東西給順手牽羊牽走。
也許是因為司徒相當低調,以至於到現在人家都不知道有這麼一個人,也許是運氣好,又也許是他真的偽裝的很成功,在這個實力為上的修真者到處飛的世界,司徒竟然平平安安地度過了五百年,當然,有不長眼的,他司徒也不是小白兔,直接上去捏了了事。
所以,在司徒幾乎已經把這裡能走的已經走了個遍之後又開始無聊了,他半蹲在一片波光粼粼的湖邊無聊地看著水下面游來游去的魚,想著自己空間裡湖中海里的魚蝦之類的水生生物(全都是某人自己喜歡的好看的,不好看的一個沒有),想著接下倆該做什麼。
唔……要不要回家呢?
如果現在回家的話,他的實力也能達到破碎虛空了,而且他還煉製了一個傳送陣盤,現在已經完全不需要自己動手劃破時空了,直接用晶石啟動陣盤就可以離開這這裡。只不過有可能會跑到其他星球去,這有點麻煩。
不過等啟動陣盤的時候努力想著自己的家的話應該不會有多少問題大的。
想想自己的實力其實老早就可以回家了,司徒有些心動。
這裡也沒什麼好玩的了,該看的司徒都看過了,該玩的司徒也玩過了,該拿的司徒也拿過了(……),其實修真界也就這樣,只不過比一般的世界更加現實一點,好東西多了點,厲害的人多了點,也沒啥大不了的。
司徒決定,還是回家好了,已經五百多年木有見到自家那幫子挫人,怪想他們的!
這樣想著,司徒立刻站起身,準備找個隱蔽的沒人能達到的地方先設定一個只有自己能感覺到的陣點(這樣的話以後回家之後要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