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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似的說:“還是巧克力好啊,我學會了。”
“什麼巧克力?”世鉉和東斐同時問。
我說:“你又瞎說,她怎麼會知道我在這裡,難不成她也不管世鉉吃不吃飯了嗎?”
東相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為,這話你告訴我的,助理姐姐混了多少年了,早成人精兒了,人家不說你還真當人不知道呢。你也不看看,世鉉一個人要吃四個菜二盒米飯嗎?她給我的時候我就犯嘀咕了,虧你還自以為機靈呢。”
我仔細想了一下也是,那天在教堂我那麼明顯,但凡注意一點都看出來了,何況今天又看到我,還開著那輛車。
我沒有主意的看著世鉉,心虛的問:“你公司會管嗎?”
世鉉也悶悶的:“現在應該還不會,我們以後注意點兒好了。”
我氣餒的趴在桌上,前有惡狼,後有猛虎,人家戀愛我戀愛,怎麼我就那麼難呢,點兒背啊。
“上帝啊,”我恨不得指著頭上的燈泡發誓:“我以後再也不挑食了,也不糟蹋衣服了,也不嘴巴毒了,總之我都改了,幫幫忙,就把世鉉給我吧。”
上帝沉默無語。
“明天東斐走了。”東相說,只說給我聽的,因為只有我不知道。
“啊,為什麼?世鉉你呢?”我一口氣問了兩個人。
東斐說:“只我走,我拍完了。Top哥還有其他戲要補拍,還在呢。”
我終於鬆下一口氣,問世鉉:“拍什麼?還拍多久?”
世鉉居然還在埋頭苦吃:“有個以前參演的連續劇的海外鏡頭補拍,還有發片宣傳,大概一週吧。”
我高興起來,哦,一週多美好啊,看來以後沒事要多對燈泡發發誓。
凌晨2點鐘的時候我不得不百般不情願的走了,臨走把車留給了世鉉。
“明天早點來,我們去送東斐。”他在酒店大堂陪我等Taxi時說。
我答應著走了,世鉉這次來給我的感覺有些不同,不再像個小嬰兒似的,鬧著要吃羊羹,不再睡懶覺。然而依然鋒利,強勢,尤其在工作時,似帶著劍氣,在拍攝時認真得無以復加,我是外行都可以看出他對細節的執著,這樣的人天生是屬於舞臺的,理所當然應該被萬眾矚目。
就算站在那裡什麼都不做,都發散出凜凜的氣勢,銳利得不似真人。
如果我當初遇到的是這個時候的他,我還會喜歡他嗎?
不是不會,應該是不敢吧。
象隱在雲裡的山峰,有一日天晴了,雲散了,忽然發現原來這麼陡峭,嚇一跳。
好像也根本不可能有機會讓我們可以互相喜歡。
在那個特別的時候相遇,不知是不是上天給我們的特別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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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我沒有課,通常是懶在家裡醒神,因為總是在週末玩得太兇。其實也不止我,週一被叫做Lazy Monday,就是這麼個意思。有時我醒過來神之餘會去辦公室看看,所以早上的時候小吳問,“要去公司嗎?”
“不去,今天一天都沒事兒,你忙你的去吧。”我說,一直站衣櫥裡沒有出來,挑來挑去。世鉉不喜歡我穿麻袋似的衣服,我就把那些肥大的衣服扔了一地,翻以前的春秋裝,我今年心情不好,除了那些肥衣服,一直沒有好好置秋裝。
終於穿好了出來,到鏡子面前看看自己,Hugo Boss短小黑皮夾克,裡面是 Armani的連帽衫,帽子翻出來,微長,底下是 DKNY的大口袋卡其褲,雖然都是春季產品,好在還是年內的,不算太過時,而且看來看去都有五零號的橋樑鋼筋那麼直。
在溫哥華這種地方,男人的Fashion有時很難把握,穿普通了,沒有特色,象那些土生仔,不論男女,不是Zara,就是 Banana Republic,好點的也不過是Guess,街上走著,不小心就看到了同一個店或同一款的衣服穿在人家身上,雖說男人不是太在乎這個,次數多了,也難免尷尬。
要想穿出點特色來,就要注意了,Davie 街那票人馬對時裝格外的敏感而且敢穿,他們的風格一定要引以為戒,否則,就會象把一個明晃晃的牌子掛在了身上,上書:I Am a Queer。
Gay沒關係,我不要作娘娘腔。
我把一個一卡半的鑽石獨粒耳釘戴在左耳上,照照鏡子,除了頭髮仍然有些短,其他基本恢復了人樣。
我開了法拉利F430出去,這款車當初是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