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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給我吧,”小林開始撒嬌:“我替你洗三個月的衣服。”
“不給你也得替我洗衣服,要不我不帶你玩兒。”我霸道的說。
小林眼巴巴地看著我。
無奈,我把那個杯子和T恤拿出來,說:“選一樣。”
他選了T恤,喜滋滋的說:“我穿著它睡覺。”
“當心你男朋友吃醋,”我警告他。
“不會的,”小林說:“我男朋友說首爾可以見到崔世鉉我才跟他來的。”
我哭笑不得,這都行?他男朋友為了騙他到手,無所不用其極呀。
這讓我格外的懷念同世鉉在一起的好日子。
欺負他,搓摩他,騙他起床,讓他揹我,被他抱著睡覺……
不知道什麼時候還能再那樣,我悵然若失的想。
看看Email,世鉉的Email,還是那句話,這個傢伙,怎麼不說兩句我想聽的呢,到底用沒用心啊。
。
我每週要去酒吧工作六天,天天做到凌晨四點,只有星期二可以休息,開頭幾天我興致勃勃,因為面對的都是我喜歡的東西,那些各種各樣的酒,兌來兌去,很好玩。
但很快累了,這種白天睡覺,晚上工作,違揹人體自然週期的生活方式,讓人疲倦,雖然吃得不少,仍然很快瘦了,在浴室鏡子裡,看看自己的臉,頭髮長了,微曲的髮絲下一雙幽幽的大眼睛,有些沉重脆弱的東西在裡面,不再輕快,更加敏感。
粗陋的生活是折磨人的。
酒吧打工不是長久之際,但目前我需要這份工作讓我在首爾站住腳,讓自己成為這個城市的一員。
發薪水的時候,我看著手裡的紙幣,百感交集,這是我這輩子靠自己掙的第一筆錢。
東相以前說過自己的薪水裡有血有汗,我還笑他文藝腔,現在我看自己的薪水,不止有血有汗還有淚,欲哭無淚的淚。
工資並不高,但我會時不時地收到小費,雖然韓國人不習慣給小費,但來酒吧的各國人裡總有人習慣給,小費裡以美金居多。
小林趴在我床上,看我把那些一塊五塊美金的綠色票子拿出來,珍惜的撫平,放在一起,就說:“我們去明洞吧,你去換錢,我去買衣服。”
自從我告訴他那張海報是買衣服送的,他就天天吵著要去。
“你自己去嘛,”我說:“明洞的樂天百貨,五樓,不用出地鐵站就可以直接走到樂天百貨裡。”
“不要,”小林又撒嬌,“我要和你一起去。”
“好吧,那明天週二休息的時候去。”
作者有話要說:!
妞兒們,咱明天開始,故事要激烈起來了,旅遊節目暫告一段落,看故事,吼!
明天有人來了,猜猜,是誰呢?
小林說到的首爾塔上的那家海報和明星紀念品店,最惹眼的是Top哥和炳叔的海報,可下面架子上的海報,全^^^是炳叔的,好^^^大一堆,問一下,賣貨的小姑娘說,Top哥的,當天就沒有了。
小店裡還有很多其他組合,其他人的。
俺站在街邊發呆,突然看見這麼輛大巴,嚇一跳,難道是中國開過來的?
再上盤吃的,這個叫炒雞,就是一些醃過的雞肉,蔬菜,年糕,烏冬神馬的放在一起炒,自已炒哦,最奇特的是上邊撒芝士(cheese),好奇怪,俺們看見都是年輕人在吃,也進去要了兩人份……
價格不太確切,大概2萬吧。
圖放錯啦………………
我就威脅你了,怎麼樣!
週一酒吧收得早,我不到三點就到家了,一進門,小林抱著枕頭跑過來,說:“哥,我和你睡。”
“幹嘛!”我兇他:“當心我強/奸你。”
“叫你明天起床,”他瞪著烏溜溜的眼睛說,“我們可以去逛街。”
看他那無辜的樣子我又兇不起來,就說:“那你睡覺老實點,不許打擾我。”
門鈴響的時候我感覺好像才睡著,睜眼看看窗,窗簾的縫隙已經白了。
我踢踢小林,說:“去看看什麼事。”
我聽見小林在門口和人嘀嘀咕咕的說話,一會兒,沒動靜了,我昏昏的又要睡,突然感覺到一個人的手覆在我臉上。
“討厭,”我不耐煩:“叫你別搗亂。”
想去撥開那隻在我臉上的手,忽然覺得不對,怎麼這麼大,這不是小林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