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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回來,那麼也就是自己略施壓力而已。
客觀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伏地魔只需要考慮的是,湯姆是否需要回來。
伏地魔看著湯姆說:“好的,我會為你申請走讀,你每天都可以回來。”
作者有話要說: 之所以選擇布斯巴頓,我是這樣想的。
對於湯姆這種有伏地魔靠山的天才來說,成長中最重要的是環境。從書裡可以看出布斯巴頓學生的社交能力高於其他兩個,所以感覺會更適合他。
當然,還有參雜了另外兩層私心
1,法國人浪漫,你們都懂
2,法國有吻面禮,你們都懂
=3=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布斯巴頓魔法學校
好學生不是教出來的,而是要靠薰陶。
比起勤奮與努力,天賦和環境才是影響一個人的重要因素。而伏地魔,欠缺的恰恰是環境。斯萊特林的血統賦予了他在魔法上極強的天賦,可以說,從出生的那一刻起,流淌在他身體的能量已註定了他的不凡。他有非凡的天賦、堅韌的毅力,他獨立自主又堅韌頑強,唯一缺乏的,就是一個好的環境。
已經成型的人格無法改變,就算重生給他一個新的身體,也無法改變已經烙印在他心靈裡的經歷。不過湯姆不一樣,他可以給予湯姆他所認為最好的教育,他也想看看,湯姆能達到一個什麼樣的高度。
他選擇了布斯巴頓,這個在法國的學校擁有拉丁文化的纖細、精緻與優美。作為三大魔法學校之一,布斯巴頓在血統上的選擇上比霍格沃茨更加嚴謹。這次湯姆能順利入學,除了自己給了學校一些贊助以外,還是因為湯姆擁有斯萊特林的血統。
對於湯姆希望能回家這一點,伏地魔選擇按湯姆的意思來。
布斯巴頓畢竟是法國魔法界的貴族學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偏向法國本地人,比如只有法國南部城市的學生可以選擇走讀,其他學生則需要住校。這本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湯姆想回來,那麼布斯巴頓就需要為湯姆開個先例,不因為別的,就因為他是伏地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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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中旬的時候,湯姆收到了布斯巴頓的入學通知書,信封裡裝著一封歡迎信,一張必需物品清單,還有一枚刻有姓名的銀色鈴鐺。鈴鐺大約有握起來的拳頭一般大,鳶尾一樣的形狀,上面有一個金燦燦的學校紋章。鈴鐺無法用手搖響,只有當馬車來的時候,它才會發出悅耳的鈴聲。
湯姆摩挲著上面的名字:湯姆,裡德爾,他想象著鈴鐺響起來是什麼樣的聲音,很期待。
伏地魔看了看鈴鐺,讓湯姆收好,又看了看那張必需品的清單。
與霍格沃茨的不同,布斯巴頓的清單更像是明細,因為裡面大多數物品都是統一採購,然後從學費中扣除。但是學校允許個人採購,上面把每一樣需要的物品都列了出來,如果學生想自行採購,只需要用貓頭鷹將物品名稱和姓名寄到採購辦就可以了。
清單裡只有一項必須學生本人親往,那就是校服。上面指定每個學生必須到愛麗舍大街27號布斯巴頓校服館進行尺寸測量,每一位學生都必須在入校後穿著校服參加開學典禮。
伏地魔知道這個地方,一個開在時尚街道卻只為布斯巴頓的學生服務的時裝店。
接到通知書的第二天,伏地魔就帶著湯姆去了巴黎的愛麗舍大道,隱藏在香榭麗舍大街中的愛麗舍大街是巫師的購物天堂。櫥窗裡的東西美麗得讓人發狂,琳琅滿目的商品真是看得人眼花繚亂。
伏地魔在法國沒有像在英國對角巷那樣的謹慎,他沒有化成蛇,也沒有用魔藥變成別人,而是直接拉著湯姆的手走在了大街山。
兩個漂亮地小雙胞胎還是很招人喜愛的,一路上吸引了不少行人的注目禮。兩人手拉手穿過風格各異的巫師,來到巫師長袍的購物區域。不同於對角巷只有一家摩金夫人長袍店,愛麗舍有至少五家定製長袍的商鋪,每家都有很多款式。
在這些時尚的店裡,有一家格外的耀眼。銀色的大門上點綴著法國皇室最愛的香根鳶尾,櫥窗異常的寬大明亮,裡面的模特如媚娃一樣明媚,身上展示的衣服全是絲綢質地,光滑如她們無暇的面孔。她們優雅地站在那裡,或捧書本翻看,或拿著魔杖聯絡,舉手投足之間流露出校園的魅力。
“到了。”伏地魔停下來,“這裡就是布斯巴頓的校服採購點。”
湯姆驚訝地看著這個店鋪,雖然通知書裡的清單上是寫著新生要到愛麗舍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