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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臉驚懼地看著,我知道,她怕別人看見她惡毒地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跡。
然而,那個肖老闆竟然瞪大眼睛,口水都快流出來了。小男孩兒則是嚇到了一般,看了她一眼,然後,放開了手。
自從那以後,我經常會被老鴇單獨帶到一個小房子,那個房子裡,肖老闆有時是一個人,有時是好幾個人一起。他們將我綁在床上椅子上或者地上,有時候是直接用手掐,有時候用鞭子抽,有時候用刀子在我身上刻花。他們一邊打我,一邊睜著泛著讓人瑟縮光芒的眼睛,獰笑著說:“這白白嫩嫩的肌膚上面開出一朵朵紅的紫的花,真美啊……在這樣漂亮可愛的小孩兒身上,更加是……”然後,他們會伸出肥肥厚厚的臭烘烘的舌頭將流了一身的血一點一點地舔去,有時候甚至直接將被各種花樣絞爛的皮肉啃下來。
我最怕的是他們拿著匕首,燒得通紅,然後在我身上刺窟窿或者是劃出一條條的痕跡。鋒利的匕首“嗤”地一聲扎進身體深處,然後皮肉立刻發出被燒焦的“吱吱”聲和焦臭。這時候,傷口很深,也不會流血,一戳一個窟窿,痛得死去活來,全身不停地抽搐。
所有的人都說我是天生的小倌胚子,但是,我不知道我這麼小的時候,就做了這樣的小倌。
她就是在那時候離開的,和一個進京趕考的書生。老鴇說是因為賣了我,她才為自己贖了身。
我想逃走,但是我知道,必須一次成功,不能像那時候想剪她指甲的時候一樣被她反扎一剪刀。一直沒有機會。而我的名氣,卻是越來越大,許多人來這裡,都會要嘗一嘗將一個五歲的粉嫩漂亮的小孩任意折磨到將死的快感。太小的孩子賣不了屁股,卻可以被人凌虐,老鴇又找到另一條好財路。
每次接完客以後,除了那張激起人□的臉,我都是體無完膚,有些傷痕深可見骨,被從房間抬出,老鴇用人參鹿茸之類的珍貴藥品給養回來。還不出名的時候,夏天被扔進下人的院子,一桶黑糊糊的藥水潑到身上,便沒人再搭理我,有時候長時間尚不能好,身體里長出的蛆蟲白乎乎地飄在昏黃腥膩的洗澡水上,身上到處都是膿汁。所幸,在雜草叢生的院子裡,我給了一個專門燒水的老人一點錢,他教我找了一種藥,搗爛了糊在身上傷口好的快。
六歲的那個五月的一天,我第一次和客人說話。因為那晚,只有一位瘦瘦的五十上下的老頭。我說,我今天六歲生日,可不可以不要綁著我,我會很乖。
那老頭似乎是知道我一向很乖,不哭不鬧,直到昏睡不醒。於是真的沒有綁我。我在老頭最興奮地用火煮一盆蠟燭往我血淋淋的身上潑的時候反手將盆子扣在他的頭上。他尖叫哀號,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我從來不叫,而點我的客人總喜歡有趣似的一邊打我一邊鬼哭狼嚎。他叫,也沒人會來救他,因為,他們不會想到,一個被綁著的六歲兒童會威脅一個大人。他們不知道,她走的時候,給我留下的東西里除了一點點首飾,還有一把鑰匙,一本書,我不識字,但是看得懂圖,那是一本武功秘籍,我按著招式好玩似的練了練,我不想被一直這樣欺負,我想,等沒人打得贏我,我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將打我的人打死。用床單裹住老頭被燙的扭曲的臉,塞住他的嘴巴,我穿上衣服,溜出門。
那一夜,我給了老人一塊玉佩,讓他幫我逃出了那家青樓。第二天,老人死了,被打手打得血肉模糊,臨死手心還抓著玉佩,只不過被他捏碎了。我不可憐他,他和逼我被人凌虐賺錢的老鴇沒什麼不同,想要從我身上得到錢而已。
我身上的東西不多,當鋪的老闆欺我人小,只給了我一吊錢就將我的首飾拿走了,我很快變成了沒錢的小乞丐。
在皇城的某個角落,這樣的孩子很多,白天偷雞摸狗,想盡辦法填飽自己的肚子,晚上縮在巷子裡等待下一個天亮,想象著下一個白天能走運看到有錢人家的狗盆裡有一個饅頭而大黃狗不在。
在這裡生存,要能捱得住打,在街上飛快地偷一個饅頭,要練就一邊跑一邊啃一邊被打而置疼痛於不顧的本事。我不怕打,饅頭老闆的粗大擀麵杖抵不過刀子,油條老闆隔空潑過來的那點油比不過一盆煮開的蠟燭水……所以,我還是能吃到白麵饅頭和熱乎乎的油條。
但是,這樣的我,才六歲的我,在一群流浪的小乞丐當中年紀最小,卻能吃的最好的我,是被嫉妒不被容許的。於是每次,都有幾個年紀大些的人跟著我,哄搶我被打到吐血搶來的食物。
他們有個老大,十五歲,會點拳腳,他們抓住我,要我下跪,拜老大為大哥,許諾搶來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