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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出來,別人聽不出這隻兔子的話,他可是聽的真真切切的這兔子大罵著小商販,“格老子的,把老子趕緊放下了!小心兔大爺生氣了啊!”
崇白搖搖頭,沒有理會這兔子,反而被路邊的一個賣烤紅薯的給吸引了,甜甜的味道,老遠都能聞得到,吸吸鼻子,他盯上了最大的那個紅薯,色澤是土黃色的,這樣的紅薯才是最甘甜的。
賣紅薯的老大爺瞧著面前崇白這副饞樣,被逗樂了,道,“小哥是第一次吃紅薯?大爺的紅薯可是整條街最甜最香的,保證你呀,吃了還想吃!”
崇白點點頭,“嗯嗯,我相信。”聞著都這麼甜,怎麼會不好吃呢?
紅薯很快就烤好了,崇白小心的掰開了,熱氣騰騰的美味瞬間吸引了他的全部心神,嘗一口,真是美極了!
這麼大的一塊紅薯崇白居然三兩下就下肚完結,一時間賣紅薯的大爺也高興了,暗道自家的紅薯就是香,瞧這孩子大約是吃撐了吧?
紅薯本來就很耐飽,他又吃了那麼大的一個,自然是吃飽了,不過,他眼睛還是盯著紅薯不放,又買了四五個讓保鏢帶回去。
“讓柳亦謙也嚐嚐這個味。”崇白舔舔唇,滿足的想著。
逛完小巷子,崇白邁著腿又開始溜達,精神頭十分足。
侯雲涵此時又喝的差不多了,醉洶洶的從小酒坊裡出來一轉彎就看到精神十足的崇白嘴裡叼著一串烤麵筋,沒有一點氣質的啃食著。
侯雲涵打著酒嗝,慢慢走過去,扶著樹幹對著崇白笑道,“喲,崇大少爺今天怎麼有興致出來玩?”
崇白扭頭看原來是個醉漢,還是個認識自己的醉漢,眼神迷離,步伐顛倒的,眼睛都喝的眯起來了,“喔,你是?”
“看來還是沒有恢復記憶,嗝~”侯雲涵拉了拉纏在腰上的領帶,大概是勒的有點緊,不舒服了,扯了幾下沒有扯下來十分不耐煩,點著腳步迷迷糊糊的走了幾步,然後‘撲通’的一聲摔在了地上,然後再也沒有爬起來。
崇白吃完串串,蹲在他跟前一看,還細細的打著鼾聲,原來是睡著了。
苦著臉想了想,這人明顯是認識自己的,要是自己就這麼把人扔下也不是個事,一個身強力壯的保鏢走了過來,作為保鏢的頭,他被柳建安萬千囑咐一定要及時幫助解決夫人解決不了的問題,“夫人您有何吩咐?”
“唔,這個人我認識嗎?”崇白道,“看他的樣子似乎是認識我的,我是該把他扛著走呢?還是就這麼扔著不管?”
“回夫人話,這人是侯家的少爺,跟您以前認識。”保鏢頭頭仔細辨認,道。
“那我是不是應該把他帶走?”崇白站起身來,“就這麼定了,我們回去吧。”
“夫人,您要不要把他送回侯家?”保鏢心知家主並不喜歡夫人與他之前的朋友一起玩,所以他並不希望將這個侯家少爺帶回柳家。
要是把侯家少爺帶回去還不知道家主會是什麼反應呢!
“那好吧,你派人把他送回去吧。”崇白滿不在乎的答道,對著一邊的賣串串的小老闆道,“再來兩串烤麵筋!”
保鏢動作粗魯的將人扛起來塞進車廂裡,司機手腳麻利的腳踩油門蹭的一下就飛馳而去。
晚上柳亦謙回到家裡的時候,破天荒的發現崇白沒有多吃,而是簡簡單單喝了一碗粥就完了,盤子裡多出了幾個烤紅薯,賣相倒還好,金黃金黃的。
嚐了口,味道真不錯,身邊的柳建安管家笑眯眯的道,“少爺,這可是夫人特意從外面帶回來的,您得多吃點才行。”
柳亦謙抬頭看了一眼不說話的崇白,笑了笑,慢慢的吃著烤紅薯,雖然對甜食不怎麼喜歡,但是對方帶回來的,也覺得十分甜軟可口。
夜晚,保鏢給柳亦謙彙報了崇白一天的行蹤,當提到侯家的侯雲涵的時候,眯了眯眼睛,這個侯雲涵與崇白關係很好,以前崇白不是自己夫人的時候,他也曾見過兩人一起勾搭肩膀出入各種娛樂場所,打架鬧事都是兩人一起幹,算是合格的狐朋狗友。
以前的事情他可以不計較,但他不希望崇白接著與這樣的人做朋友,誰知道現在的他會不會被帶壞了。
“找人去給這個侯雲涵帶個話,讓他不要找夫人。”
“是,家主。”保鏢低下頭,應道。
柳亦謙回到臥室裡,崇白買回來的那兩個一大一小的印著白蟲子的短袖正攤在床上,質地很廉價,硬硬的,聞著還有一股子的異味,柳亦謙皺著眉頭,他不知道為什麼崇白會買這樣的兩件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