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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實的,至少感覺是真實的。倘若找不到肉身,那靈魂也就會湮滅。這和被奧西里斯大神的獅子一口吞掉沒什麼區別。
孟弗圖裡斯站了起來。他走向一棵樹,在樹蔭裡坐著。他現在在思考。自己手無寸鐵,如何能逮住肉體?什麼樣的肉體?他不可以取人性命,那就必須以動物取代。草原是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老弱病殘的動物固然好抓,但是要讓自己成為惡靈一樣的存在,必須抓到身強力壯的動物。想到此,孟弗圖裡斯向樹頂爬上去。要想找到目標,必須站得高。畢竟舉目四望,眼下沒有任何生物。而這也是危險的。大自然的兇惡很可能就潛伏在草叢中。
很快,孟弗圖裡斯站在了樹頂。一股噁心的臭味鑽入鼻子裡。孟弗圖裡斯定睛一看,居然是一隻死掉的羚羊。羚羊在地上奔跑,怎麼會跑到樹上?這種情況只可能有一個,獵豹把自己的食物拽到樹上藏起來了。那也就是說羚羊的主人獵豹隨時都會回來。能把食物拉到樹上的獵豹,定然不會是老弱病殘。
孟弗圖裡斯看了看自己的手。剛才爬樹的時候,手的面板與粗糙的樹皮摩擦,讓人感覺有點疼痛。作為卡與巴的結合體,怎麼會有這種感覺?剛才爬的時候沒想到。作為無法被看見的靈魂,怎麼會有觸覺?難道這不是真實的世界?那麼這樣的話,自己也就有絕對的可能被兇猛的野獸吃掉……自己並不是武藝高強的人,何況一個祭司也不會尚武。那想要逮住獵物就必須智取。現在身在獵豹的藏身處,若它現在回來,自己必然遭殃。看著天色,若是做些陷阱,可能也是晚上了。而倘若和獵豹在晚上相遇,那自己必然處於劣勢。當下應該先離開這裡
,找些東西做好工具。
孟弗圖裡斯爬下樹,遠離了那裡。但他必須確保自己也能注意到這頭獵豹的行蹤。他把草葉編緊做成繩子。然後在身上抹上泥土掩蓋身上的氣味,以免被獵豹發現。他找來了一些石頭,用他們做刀斧,砍下一些樹枝。用這些做一些工具吧。
既然不能和獵豹肉搏,只能智取,那最簡便的方法是做機關陷阱。這很是困難。總不可能在獵豹眼前挖陷阱吧……
獵豹和其它大型貓科動物相比,體力和強度遜色很多。獵豹主要的優勢在於速度,而這也就是為什麼它可以跑得這麼快。假如孟弗圖裡斯身體強壯,憑藉人的勇猛之力未必就不打不過獵豹。而獵豹只要連續三次以上抓不到獵物就很有可能累死。如此看來,只要確保獵豹一直奔跑,方能累死它,也算是不勞而獲了。但自己又怎樣能確保獵豹可以跑在自己的掌控範圍呢……?畢竟兩條腿的人在短時間內是不可能追上獵豹的速度的。即便是強壯的拉塔默克這也是不可能的。
夜幕降臨。孟弗圖裡斯可以隱約看到有一頭獵豹正在往樹那裡走。這時候他不作聲,也不敢動。若是現在什麼都沒準備好的情況下被獵豹發現了,那自己的小命也得搭上了。身上抹了泥土也未必能完全掩蓋身上的氣味。畢竟動物的嗅覺之敏銳,是人類所無法想象的。好在此刻風向有利於孟弗圖裡斯。逆風的孟弗圖裡斯身上的氣味是不會被獵豹察覺的。
草葉隨風沙沙作響。孟弗圖裡斯可以想象夜晚的生態是怎樣的一番景象。這就是大自然。生生不息,卻也瀰漫著死亡的陰影。生與死,就像月光中的光影,彼此並非對立的存在。那到底是什麼樣的執念支撐著自己呢?保衛王權這樣可笑的理由?倘若拉塔默克幸福地生活在來世的世界裡,那自己有什麼好記掛的?身體或心靈的痛苦,在死亡的時候已經一起沉沒了,自己想要復活又是為何?不覺得這一切都很牽強嗎?既然自己是在強詞奪理地生存,那拉神為何又允許了自己的無理要求?而最重要的是,仇恨那麼重要嗎?
“孟弗圖裡斯啊,你這是在退縮嗎?因為害怕自己完不成考驗而給自己尋找藉口逃避?”孟弗圖裡斯苦笑著自言自語。
夜晚,滿天星斗。寂寥,了無人煙。因為這裡不是底比斯,也不是孟菲斯。這是蠻荒的國度。
孟弗圖裡斯慢慢躺下了,閉目休息。很快他將要和大自然殊死搏鬥了……
太陽,璀璨的存在,在東
方地平線上冉冉升起。可是此時的孟弗圖裡斯並沒有心情觀賞日出時的景色。他在等獵豹醒來。
獵豹並非夜行動物。拖到樹上的羚羊已經吃的差不多了。是時候開始物色新的獵物。豹子悄然跳下樹,在草叢中移動。遠處似乎有活物。看上去像是一頭羚羊。那也許是頭粗心的羚羊,居然沒有和羚羊群在一起,大概是走丟了。沒有和羚羊群一起行動的落單動物,即便強壯也是處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