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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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上看著那人放下東西離開,程蝠兩隻爪子攀附在門把手上,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門開啟。
他住的是獨門獨戶的公寓,一家一層樓,因而並不擔心會被人看到。
纖細的爪子沒辦法把巨大的袋子拖進去,程蝠用牙齒把袋子咬破一個洞,撲騰著雙翼一件件地往家裡運送東西。
他買的東西實在不少,不只是吃的,還有些超市售賣的雜誌小說。
他的眼睛現在不可能和以前一樣一天十幾個小時對著電腦和手機螢幕,買點書好歹能打發時間。
把東西都拖回家,需要保鮮的再一一丟進冰箱裡,忙活完這些一個上午就已經過去了。
如果是人類的話,這種事只需要幾分鐘就可以做完了。
抱著一盒餅乾累得趴在沙發上的程蝠在心裡嘆了口氣。
雖然並不自怨自艾,但以人類的狀態活了26年了,即使他幾乎是個與世隔絕的人,但不管怎樣他精神上是個人類,肉體上變成了蝙蝠,這種事是個人都不能習慣的吧。
睡了個午覺之後,下午程蝠沒有開電腦,而是抱著一本雜誌在床上躺了一下午。
直到晚上七點多,程蝠才開啟了電腦。
雖然他這26年來除了上學其他所有的時間都泡在二次元裡,但說實話,還真沒有什麼特別讓他留戀的東西。
在二次元裡他也認識了不少人,因為隔著電腦沒有人知道他的長相,但這些人裡也並沒有什麼交心的朋友,因為從言談間他知道,他們也都是會在乎樣貌的人。
直到知道了大神,喜歡上了大神,程蝠才有了自己的追求。
想勾搭大神,首先就要追上他的腳步。
雖然他現在只是一個普通的小真空小透明,但相信如果努力的話總有一天會爬到最接近大神的位置。
他決定自己做出點成績來再跟大神告白,不然以他的長相和在網配圈的默默無名,大神憑什麼喜歡他?而他又有什麼值得大神喜歡的?
他必須努力拿出讓大神注意到他、願意喜歡他的東西來給大神看。
之前大神的誇讚,他非常高興,但他也知道,那不過是對一個普通的小透明的誇讚。如果他今天是個粉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