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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了溝通,讓女王蛛順利地泊進了空閒的停機位。
總隊從辦公室一路走出來,大約花了十分鐘的時間。來到停機坪之後,明明看到女王蛛已經停泊好了,卻又等了半天也不見有人出來。這讓他差點兒以為自己走慢了,被葉奪搶先一步溜了回去,沒能第一時間在路上逮到這個二貨。
就在他考慮是不是應該去葉奪的辦公室和宿舍找人的時候,那個熟悉的賤賤的聲音又傳到了他的耳朵裡。
“我說你聽歌就不能老實點兒?平時老喜歡鄙視我,說我邊聽邊唱邊跳舞太丟人。結果每次搶了我的耳機之後跳舞跳得比我還歡。從小就這樣,也不知道是跟誰學的。阿正好像就沒有這麼討嫌的習慣啊?”葉奪的聲音聽起來氣呼呼的,不知道在數落誰。
“誰跳舞跳得比你還歡了!我這是……我這是怕你一個人丟臉太孤獨,給你面子陪陪你而已!”反駁的人似乎還只是個半大的孩子,聲音聽起來很稚嫩,一聽就是那種還沒到變聲期的男孩子才有的聲音。
“這種面子不用你給,我還是比較喜歡一個人用一副耳機!”
“我也是!以後再也不要跟你共用一副耳機了!誰會像你一樣喜歡用這種變態耳機啊!”
“什麼,你竟然敢侮辱我的發明?什麼變態耳機,這是……這是……小花花,你告訴他這是什麼!”
“全世界音樂愛好者都夢寐以求但是隻有最偉大最英俊最可愛最仁慈的二隊隊長葉奪大人才能體現出它的魅力請用崇拜和愛慕的眼神追隨我飄逸的身影欣賞我靈動的舞姿吧又名難道那個二貨真的打算在駕駛艙裡邊聽歌邊跳舞又名二貨歌舞器。”一個低沉穩重的聲音不帶喘氣兒地把這一串名字背了出來。
“……你起名字還是那麼沒品。花大人也是,居然還在背這種又長又臭又莫名其妙的名字。你敢不慣著他這些壞毛病嗎?”
“喂,什麼叫壞毛病!這名字多麼動聽,多麼有詩意,多麼詳細,多麼明瞭……”
“那你自己能把這名字背得出來嗎?”
“我……我背得出來又怎樣,背不出來又怎樣?反正小花花記得就是了。”
“不要臉,整天就會欺負花大人!”
“那又怎樣,有本事你也找個人來欺負啊?小花花就是……喂,不要瞎扯!這可是好不容易才做出來……喂,你這樣會把它玩壞的!”
爭吵的聲音由遠而近,葉奪一行人的身影終於從妨礙視線的機甲後出現,映入總隊的眼簾。
葉奪身上纏繞著一圈圈非常眼熟的電線。總隊認出來,這是葉奪經常會在女王蛛裡使用的那副長線耳機。據說是這是葉奪為了讓自己沉浸在音樂的世界裡,即使激動得跳起舞來也不會被耳機從耳朵裡調出來這種掃興的事情打斷,而專門設計的東西。
光從實現目的的角度來看,這項發明無疑是非常成功的,只是有點兒小小的毛病。每次從音樂的世界裡出來以後,葉奪幾乎都會發現自己被耳機線捆成粽子,五花大綁不得脫身。不過葉奪自己對這點兒副作用並不在乎,自稱“為美妙的音樂作出這麼一點小小的犧牲完全值得”。這種二貨的理論,總隊和大多數正常人一樣,只覺得不可理喻。
通常葉奪都會在離開駕駛艙之前,讓同行的花自把耳機線解開——總隊有時不禁懷疑,這傢伙把女王蛛弄成雙人機甲的原因,難道就是為了使用這副看起來就很白痴的耳機?如果沒有花自,葉奪獨自駕駛的話,是絕對不敢做這種事的,不然被耳機捆在駕駛艙裡出不來可就好玩了。
但是今天,情況似乎比平時還要麻煩。葉奪身上還纏著那眼熟的耳機線,就連跟他並排走在一起的那個少年身上,也纏著同樣的東西。仔細看,就能發現他們身上的耳機線是連在一起的,這兩人等於是被一副耳機給綁到一塊兒了。兩人一路拉拉扯扯的,走起路來很不方便,互相妨礙,遠遠看去好像扭打成了一團。
難怪總隊在這裡等了半天,才看到他們出來。想必他們之前就是在試著解開這副耳機,卻一直沒有成功吧。真不知道他們這副樣子是怎麼從駕駛艙裡出來的。
總隊隱約記得那個少年,似乎是葉奪少年時認識的一個小娃娃。更多的情況他就不瞭解了,不過從現在的情況給來看,這少年也是個不太靠譜的傢伙。
葉奪和少年七歪八扭地走在前面,花自則規規矩矩地走在他們身後七八步遠的地方,右手牢牢地抓著一個年輕人的胳膊。
這年輕人的雙手反剪在身後,估計是被人用手銬之類的東西限制了他的自由。不能擺動雙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