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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法定勞作時間就是從你耕種到收成,家中有機械助手的則有兩天的時間來收成果,沒有機械的則是四天。最後一天是到下午六點整,過了這時間點,地裡的收成屬於放棄物,誰撿著了就是誰的。
這麼變態的規定誰出臺的?偏偏反對的只有少數人,支援的佔大半人數!
那些有階級權利的,普通老百姓不敢去搶,他們總是受惠的那一方。當然,這個規定也有好處,一部分也保障了普通農民的利益。
之前這個規定沒出的時候,農民種的東西,主人家還沒收別人就給人扒拉大半了,沒辦法,人都要餓死了,這時候所謂道德都見天去了,只管著‘拿來主義’,看見有能吃的都扒拉出來。
來扒拉東西的人‘人多勢眾’,主人家還攔不住,而他們也不能怎麼著別人,打死人了他們還得去服役,服役比普通農民日子艱難多了。
有時候他們找人說理自己還被揍一頓,他們還不敢下死手,有苦得自己咽,坑死不知道多少人,這個規定出來之後,誰再敢胡來?除非真是不要命了的。
可這個規定有好有壞啊,人家搶你的都成了合法的了!(PS:搶劫偷盜都是違法的,請勿代入現實!)能不讓人牙癢癢嗎?眼睜睜看著自己辛辛苦苦的好幾個月的成果白送給別人,誰心底好受,而且自家還不富裕。
慕白咬牙,怪只怪今天他身體不爭氣,要是沒有那個人搗亂,他們早就收完了,還能檢查還幾遍有沒有遺漏的,之後收工回家等著吃新鮮土豆,哪還用得著操心收不完跟人家一起搶?想到這裡慕白不由得咬牙切齒,他一定得想個辦法把那個人從他身體里弄出去,不然有一天他會被他害死的!
五分鐘一晃而過,慕白他們真的沒有收完,還剩一隆半地也很長啊,五分鐘他們只挖了三分之一。
圍著的人特別激動,難得有這麼慷慨的人家啊,留下這麼多分人呢!要是挖到十來斤,省省就能吃半個月啊,這可是救命糧!點一到,個個打了雞血往裡衝,扒拉裝進口袋裡。有人家全家人都出動了,還有十歲不到的娃娃也擠進去挖。
地盤沒佔好的開始把其他人擠出去,或者把人拉走了自己往裡衝,別人不讓就扭打在一起,嘶吼尖叫,鬧哄哄擠成一團。還有人一邊挖一邊虎視眈眈看著慕白車裡的麻袋,野心大的估計還在琢磨想順手拉走他們的小勾車。
那些人的眼睛跟餓狼似的,慕白被盯著有點頭皮發麻,慕大慕媽媽也瞧見了,原先想擠進去一起搶的,這個不要命的場面顯然把他們嚇到了,沒敢衝進去。
慕大嚥了咽口水,開車門坐進去,慕媽媽也跟上之後讓慕白開車,黝黑的臉上掩飾不住的挫敗,“回家吧,今天收到的估計夠交稅了。”
慕白心一沉,是啊,夠交稅了,可他們吃的呢?昨天收回來的土豆又能吃多久?一年四季可是三百六十五天啊……
☆、第四章
糧食可不只有土豆,可目前為止土豆改良種最成功,它是最高產的了。
而且慕白一家就只有那麼一大塊地,除了種土豆還能種什麼?像過去歷史中的水稻啊小麥啊,現在都成了傳說了,為啥?太嬌氣了,養不活啊。聽說小麥比水稻好養活,可惜種下去跟收上來的成果相比,也沒見著多哪裡去了,一樣的幹撇,而且好多顆粒輕飄飄的,碾開來都是空的。
這下好了,種下去的活不成了還得交稅,更加不用吃了。相較於其他,土豆算是適應性最強的。個大飽肚,所以土豆就成了他們目前最基本的糧食。
條件好的人家會把土豆砸成粉,做成面啊,粥啊,餅啊什麼的,吃食不單一,那樣就算是比較好的日子了。
像慕白這樣不上不下的人家一般就是把最硬的外頭削掉之後直接蒸了,或者烤著吃,最平常的晚餐是加上野菜一起煮湯吃,吃土豆不管飽就喝湯,大多數肚子都是裝湯水裝飽的。
當然了,能填肚子的可不只是土豆,家庭條件再好一些的,家中有餘糧的足夠買牲畜養的,還能吃上肉,多幸福啊。
可惜邊界區還沒能有那麼好的條件,有能力養牲畜的至少在中級區以上。邊界區是如今最貧窮的地區,算是貧民窟了,再往上就是低階區,在那裡汙染地汙染程度會低很多,他們種出來的糧食產量會多很多,甚至他們能種上嬌氣的水稻。
至於中區,那是能吃上肉的地區,高階區就更加不用說了,那裡啊,都是達官貴人,說不出的富貴……慕白做夢都沒敢夢到去那裡生活,多麼遙遠。
慕白一家收完了土豆之後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