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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阻止她的斯誇羅和迪諾只好聽著她極其愉快地把請柬內容唸了出來,“哦~加百羅涅家族誠摯地邀請一乘寺純,也就是我去參加一個叫做迪諾·加百羅涅與他的伴侶斯貝爾比·斯誇羅的婚禮,希望我能前往作為賓客與眾人一起見證他們的愛~”
純轉過頭,笑意盈盈地拿黑眸看著快要暴走的斯誇羅,“原來你的全名叫斯貝爾比·斯誇羅啊美人,我還以為你會和你們家BOSS相親相愛呢,祝福你們喲。順便一說,你髮質不錯嘛。”
斯誇羅立刻,馬上,拉著迪諾打算逃之夭夭。
一乘寺純,社會高層少有的瘋子,也是少有的全能型人才,計算機,藝術,劍術幾乎沒幾個人敢和她比比,而就算長得漂亮,其彪悍程度和神經程度也沒人敢娶她——除了從小和她甜甜蜜蜜的那位。
之所以說她是瘋子和神經病,是因為她幾乎什麼都敢做,什麼都不怕,發起狂來連聯合國的電腦都敢黑……看到這麼個女人在宴會上衝你端莊一笑,就算是迪諾這種好好先生都有脊樑發寒的感覺。
而斯誇羅雖然沒和這女人打過正式照面,卻也遠遠地見識過這女人一手兇殘的劍……那是再殘忍不過的殺人劍,沒有什麼純正
“誒,別走啊,好歹參加完我的婚禮不是?我還想聽聽你們的戀愛史呢。”響指一打,立馬地大門就關上了,純的臉上明顯幾個大字‘我要聽八卦’,而大輔在一旁明顯已經習慣了,臉上也有幾個大字——‘我什麼都聽不見’。
“嘖。”
這倒是挺棘手的。
斯誇羅咬咬牙,心裡把一時高興隨著大輔來這裡的迪諾罵到了祖宗十八代。
6
一個人究竟能把舊日裡的事情記住多久?
一個人究竟能喜歡一個人喜歡到多久?
有的人說地老天荒,有的人說天昏地暗,有的人說世界滅亡。
斯誇羅對此嗤之以鼻。
記著,又記著,喜歡,又喜歡,這些東西到最後只要到‘忘了’的地步,那麼就什麼都不算。
人在這個世界上,終究是活著最重要,而對他斯貝爾比·斯誇羅來說,比活著還重要的,大概就只有劍術和約定了。
因為約定,他跟隨他所認定的BOSS在二十幾年前衝進了彭格列本部,為了BOSS可以登上王座死掉也不怕;
因為約定,他一個人支撐著元氣大損的巴里安,留著一頭極難打理的長髮留了八年,又在指環爭奪戰後留到了現在。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很多約定他都履行了,堅持下來了,唯有一個,按照現在的情況看來大概是再也無法履行了。
斯誇羅倒是覺得無所謂————他並不是那種糾結的男人,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他非常非常清楚,既然無法履行,那麼也不必強求。
可是就算如此,心裡也總有一種奇怪的雨,冰冷地打在心臟上,打得他內心一陣一陣地涼。
他表情淡漠地抬起頭來,不遠處迪諾正用歡快的表情把他們在黑手黨學院相識,相處的故事一點點道來,而被掩埋在斯誇羅記憶裡的過去也因此被一點點地挖掘出來,令人忍不住表情柔和起來。
就好像被埋入大樹之下的時光膠囊,十幾年後人們把它挖出來,看著自己稚嫩的筆跡與已經忘卻的夢想,無論過得怎樣的人都會面對它微笑起來。
有些東西,早已被遺忘。
可不該忘卻的東西,依舊銘記於心。
斯誇羅暗暗嘆了口氣,又整理了一下落到額前的長髮,一抬眼卻正好看到迪諾飽含著無法言喻感情的雙眸。
眼眸顏色燦金,總是帶著溫柔的笑意和太陽般的光輝,就算眼眸的主人早已過了青春年華,那光輝卻依舊溫暖著每一個看到他的人。
“斯誇羅……我們出去談談。”
“?跳馬你又發什麼神經?!!喂,放開老子!!”
斯誇羅的怒吼一向在迪諾那裡有用。
可是這一次,迪諾並沒有停下來。
“對不起啊斯誇羅……但是我……不想後悔啊。”
7
鐺————
鐺——————
聖彼得大教堂的鐘聲在這一天的中午,為了一對新人敲了起來。
所有人都說,那是他們所見過的最美的新娘,因為在她結婚的那一天,她的美能夠震驚世界。
“如果能夠接到她的花球,一定能夠幸福吧?”
所有的未婚女性都這樣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