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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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當時整個裡世界赫赫有名的殺手,奈落之骸可以說兇名在外,食腐的烏鴉利喙所至,必將叼啄下淋漓血肉!
如果說有的人天生來各項技能點都是點滿的,博古通今武藝超群風流倜儻帥絕人寰。
菲爾用短短几年時間達到普通人一輩子也觸及不了的高度,不,或許說,凡人中那些比較有才能的人在他眼裡也只能算作普通人。他動一份心思,便有旁人動十二分心思的功勞,他勾一勾唇角,千百種思緒劃過心頭。
就連上天也偏愛他,聰明的讓人嫉恨,而這份聰慧自漫莎眼中那就是妥妥的全化成了自豪。
而這份自豪,在發現那些引以為傲的本領通通都轉移到了自己身上後,卻變成了另一種心情!
菲爾很強,強大到令人感到恐懼。
同樣的身手由男人和女人來使用還是不一樣的,縱然漫莎也是生來一腔傲然自認不比誰差半分,可她還是比不上菲爾的。
得到了菲爾的體術。但漫莎的戰鬥能力怎麼算都是不如菲爾的,比如拿小勒希來比,菲爾可以說稱得上輕鬆完虐他,而她和小勒希之間多次切磋卻只在五五開,這也是兩人都沒拼出真火的前提……如果要拼死,漫莎覺得自己只怕最多守著不敗。
哥哥很強,有多強呢?很強很強。
他不僅強大,而且聰明絕頂,俊美迷人,舉世無雙。
這份來自強者的顫慄足以讓人為之瘋狂,也深感自己的弱小。
可是這麼優秀的人,他是我的哥哥。
漫莎對菲爾的感情總是不斷在妒忌——愛——驚歎——愛——諷刺——愛——討厭——愛……中徘徊,可不論怎麼樣,總歸脫不了一個愛字。
她喜歡小勒希是因為和小勒希在一起相處很開心很輕鬆,發自內心的感到快樂所以喜歡。可菲爾呢?那是愛啊,就算他不夠好不夠溫柔體貼幽默風趣,就算和他在一起不開心她也依舊要貼著他。更何況,菲爾對她是真好。
怎麼能嫉妒他呢?這是不應該的。
好醜陋……就像那個時候,為了慶幸自己得到新的身體而擅自選擇遺忘菲爾……好醜陋,為什麼我總是做這些噁心的事情,為什麼我不能變的討人喜歡一點兒?
可是……打不過啊。
為什麼我這麼努力還是辦不到呢,小勒希……明明我也得到了和菲爾一樣素質的身體,為了變強我一天也沒有停止過鍛鍊自己,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本是從不留疤的體質卻也在指腹磨出了握槍的繭。
她主動報名去加拿大隱姓埋名參軍,把自己打扮成一個沉默寡言的窮小子,上陣殺敵,只為打磨戰鬥的直覺。
渴望變強的心從未停止跳動,她要變得無比強大,比誰都強!比誰都!只有成為人上人,才不會再一次痛恨自己的弱小!
“你果然很強啊……小勒希。”
漫莎笑著抹了抹額頭上流下的血痕,她的長髮散了一半,索性將馬尾全解開,淺紫色髮絲鋪在地面上。
左手抬不起來了,肩膀大約斷了幾根骨頭吧,右邊腰側一道深深的傷口染紅了大半邊襯衫。
或許應該慶幸自己穿的是黑襯衫,所以這血跡縱然恐怖,卻也看不太出來?漫莎這樣想,目光伸長,越過腳邊碎石,大殿正中央原本應該刻滿文字和魔法陣的位置上赫然是一道崩裂的溝壑,那竟然是刀鋒橫劈看出的裂縫!!
旋轉的氣流散開,漫莎定了定神,那裂壑另一邊的小勒希站的筆直,而不像自己,已經狼狽到不得不靠低人一等的姿勢來積蓄體力了。
心臟不夠水準,該死啊。
小勒希的右手小臂也被貫穿了,此刻正血流不止,其他地方的傷口到不算大礙,看上去精神狀態不錯。
要說起來近身格鬥,雙手都可以靈活使用武器的漫莎是比較佔便宜的,而小勒希是左撇子,右手受傷也沒影響到大地方,較真的話,那就是男性身體打起來果然比女的佔優勢……而且身高高一點兒,腿比較長,攻守範圍更廣?
“那當然,我一直都很強。”勒希看著漫莎。
“還說呢……我們搞這樣的破壞,就算決出勝負來,也不一定能出去吧。”漫莎的目光落在地上,心想‘我是不是應該扛著火箭筒來對付小勒希……’
這道刀砍出來的痕跡著實恐怖,兩人所處大殿目測最少有五六十米寬闊,而小勒希僅僅一刀就幾乎將整個空間一分為二了。
簡直就像地震一樣,就是這一擊逼退了漫莎,而且加劇了她的傷勢,即使傷口癒合的速度比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