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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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而微微顫抖的唇,像強^暴一樣長驅直入。
舌頭進入的一瞬間,哈利合攏了牙關,兩排小而白的牙齒狠狠地和到一起,他馬上嚐到了血的味道。
可是疼痛和血腥味,成功讓Voldemort興奮起來。
你是個強盜,Voldemort!
雄性荷爾蒙和暴虐的因子,在兩人之間瀰漫。
哈利雖然瘦小,可是他並不孱弱。前世身為特工所經歷的訓練,以及在生死邊緣命懸一線而鍛煉出的戰鬥本能,使他奮起反抗Voldemort的侵略和壓制……但是,男性的身體就是這樣奇怪,或者說就是這樣悲哀,絕對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或者說,總是違揹他的意志。
施^虐和受^虐,竟然也可以是快^感的代名詞。
簡直是兩頭雄性生物性命相搏了,兩具身體靠的緊緊的,可是一種難以言說的甜蜜,居然就這樣從暴虐和憤怒的因子中剝離出來,昇華出來。
掙扎、反駁和抗拒,就像甜蜜小兩口的調^情。
舌頭從口腔深處慢慢移動出來,不再退縮,不再示弱,不再躲藏。
堅定低前移,勾住對方帶著涼意的舌頭。
血液的甜腥,舌的涼意,還有不斷升溫的空氣……
到底是怎麼回事?居然這麼輕易就原諒了他。
居然沒有要求一句道歉就原諒了他。
居然這麼簡單地臣服於一個臂膀裡,屈服於一個吻下。
明明是Voldemort的錯——傷害,背叛……可是為什麼,到頭來,愧疚的卻是自己?
該死的,不會是入戲太深難以自拔?要不然,為什麼從扮演的角色身上,清晰分明地感覺到了戈德里克·格蘭芬多的後悔、內疚、心痛以及……愛?
歷史上這對高山流水的好友,其實是彼此愛慕甚至相愛的吧?
盧修斯從魔法部走出來,腳步輕快,意氣風發。他幾乎想很沒修養地哼一支小曲,最後好容易壓制住了不貴族的衝動,可是臉上那一絲絲不斷洩露的微笑,怎麼也壓不住。
盧修斯灰藍的眼睛眯起來,他必須馬上回去,找一個人來分享他的喜悅——沒錯,那個人一定是、必須是哈利·波特。
哈利——
想起這個名字,盧修斯鉑金色的髮絲,在月光中更加閃亮了,他的眼睛也亮起來。
雖然沒有演完節目,可是……這真是天大的好訊息!偷偷摸摸地弄了哈利一滴血,然後根據Lord的吩咐,親自送到魔法部,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發現——
哈利·波特是純血!而且擁有少量的獅鷲獸血統,是所有魔法生物中最強大的血統之一!
一切都解決了!太好了!
作者有話要說:佛法生物什麼的,好俗啊捂臉~
所謂征服
所謂征服(請看作者有話要說)
一個偉大的古代麻瓜有一句名言——我至,我見,我征服。
男人的天性中,有著征服的欲^望——無論是征服天下、征服世界,還是征服某個特定的人。
哈利久違的征服欲也被喚醒了。
征服眼前這個要征服自己並且看起來勢在必得的男人。用盡手段,征服他,無論是語言,行動還是……
他們沉浸在彼此中。
儘管已經差不多徹底淪陷,哈利還是在垂死掙扎。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著光明和黑暗的一面。因為人是複雜的,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完美和純粹。
此刻,哈利就感覺心中黑暗的一面正在浮現,任性,固執,惡意,惡毒,壞心思,想盡一切辦法要傷害眼前這個人……
既然魔法或者武力無法傷害他,那麼就用語言吧。
“你到底愛的是什麼,是特定的那個人,還是特定的性格?如果你愛的是一種性格,比如勇敢、熱情、純真或者善良——這些性格是很容易從其他人身上找到的,並非只有你要尋找的愛人才擁有這樣的品質。而如果你愛著的是那個人而不是他的……”
“住口。”Voldemort說的乾淨利落,動作也絲毫不拖泥帶水,那個吻粗暴,甚至是兇暴的,卻更能引匯出內心深處的某些欲^望和情感。
“哈利,你還真是善良。”Voldemort的聲音從唇齒間傳入心裡,比在耳邊說的話更加清晰,“哈利,你何其善良。”
為什麼?為什麼這麼說?哈利模模糊糊地想,卻發現頭腦根本理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