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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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柔體貼地問:“要不然我給你介紹你個溫柔美麗的華裔女孩吧!”
哈利:“…………………………”你未來的女兒麼?我可不可以不拒絕?
時間是世界上最冷酷無情的傢伙,任由愛情消逝,愛人離去,僅留下微漠的傷痕和偶爾的哀傷。一轉眼,萬聖節到了。
萬聖節,群靈出沒,群魔亂舞。禮堂裡舉辦著歡聲笑語的宴會和慶祝活動,連幽靈們也受到了感染。
只有一個人,站在主賓席上,他的眼神高高在上,甚至是……悲天憫人。
哈利的眼睛追逐著他——世界上最美麗、最強大的黑巫師。Voldemort像天文塔上空的星星,像黑湖倒映出的月亮,彷彿觸手可及。
哈利抖了抖剛換的、一塵不染的巫師袍,彷彿要將一段無可磨滅的回憶,一同抖落一樣。
他想起昨天,昨天晚上的這個時候,盧修斯忐忑不安地跑來找他,帶著矜持而不確定的態度,問他,他們有沒有機會重新開始,哈利笑著搖了搖頭。
他握住盧修斯的顫抖甚至是汗溼的手,安慰地搖晃了幾下,然後輕輕放開。其實,他更想把這隻手放進另一雙手裡——納西莎·布萊克的手中。
好比一件衣服,當初買來的時候,喜歡得不得了,恨不得天天穿著。可是一段時間後,也許是幾年,甚至是幾個月,你會發現,這件衣服已經不再喚起當初的欣喜了。
並非衣服舊了,變了,不流行了,而是穿衣服的人發生了變化——他們長大了,或者老了,當初非常適合的漂亮衣服,如今卻不再合適。
雖然把人形容成“衣服”不是很恰當,可是一時間,哈利也想不出什麼恰當的主意了。
英國貴族的冷靜和淡漠塗在盧修斯俊美而稍帶青澀的臉上,被哈利那個微笑的動作搖晃的一乾二淨。
他們在一起的時間,與生命相比非常短暫,同時又無比漫長。回憶如同一塊石頭,風化在時間的狂風裡,破碎,粉碎,變成細膩的粉塵,細到足以從手指間流失,然後隨風飄散,散到無人知曉也無從尋找的地方。
哈利輕輕地把手抽出來,盧修斯蒼白的手握得很緊,哈利費了不少力氣。一點一點,半英寸半英寸的,一隻小手從另一隻稍大一些的手中緩緩抽出,盧修斯蒼白的臉和尖細的下巴倔強地揚起,灰藍的眼睛如同烏雲低垂的傍晚天空。他死死地盯著哈利逐漸抽出的手,彷彿落水的人死死地盯著逐漸從手中滑脫的最後一塊浮木。
“你有更重要的東西需要追求,盧修斯。我不會像個苦情的女主角那樣安慰你說‘忘了我吧”,我只是提醒你,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東西,比年少的愛情更重要。”手完全抽出來了,哈利的手腕一翻,反手握住盧修斯的手腕,握了片刻,然後不再遲疑不再留戀地放開。
對於一個男人來說,什麼是最重要的?
哈利會毫不猶豫地說:事業。他知道,盧修斯也必然是這樣想的。
沒錯,對一個男人來說,站在權力的巔峰,整個世界圍著他運轉,說一不二,大權在握,這才是正事。而愛情,不過是一種調劑,以及閒暇時的娛樂。一個男人,可以不負擔家庭的責任,可以不需要愛情的調劑,但是不能放棄手中的權力。任何膽敢妨礙他們權力和事業的東西,都必須被清除,為男人追逐的權力讓路。
為什麼,鼻子是酸的,眼睛是澀的。
我們之間,僅剩下美好的回憶。而甜美,終究發酵成苦澀,苦澀到嘴巴發乾發麻,無論再吃多少甜的糖果,也無法沖淡口中的苦澀——Voldemort。
思維跑偏了,明明是準備安慰盧修斯的,可為什麼我又想起了你。居然又想起了你。
如果你是個平凡的男人就好了,Voldemort,我們可以心平氣和、平心靜氣、悠閒愉快地坐下來,喝一杯黃油啤酒,或者一杯火焰威士忌,讓毛茸茸暖洋洋的太陽照在身上,有一搭沒一搭地閒聊,哪怕聊的內容沒有邏輯,甚至沒有意義。
不,你還是不要平凡的好,霸道,狂妄,自信,野心,和天下在握的氣魄,這些使你不平凡的特點,才構成了使人無法移開目光也無法變心的Lord Voldemort。
我是如此痛恨你,又是如此痴迷你,如此……愛你。
撫摸著額頭上閃電形的、蛇一樣扭曲的傷疤。上輩子,當哈利還是救世主的時候,他就覺得這道傷疤帥氣而與眾不同,他的容貌裡,最喜歡這道傷疤了——果然,這麼多年了,就算這道傷疤帶給了他無數恐怖和痛苦,他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