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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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敬言沒什麼可急的,於是牽了馬慢慢走著。夜靜得厲害,馬蹄聲沓沓幾令人心驚。他想自己真是老了,自嘲笑起來時就看見前方長亭簷下點起一盞燈籠,昏黃光暈描出他家副幫主的臉。
“便要走,不與兄弟我喝杯水酒,也太說不過去了。”方銳說著,扔過來一隻皮酒囊,“——這半夜無處尋那熱酒,便拿這個湊合了吧。”
林敬言伸手截住酒囊,在手裡顛了顛道:“你這還是北地燒刀子。我看你不是要給我送行,是要把我放倒罷?”
“老林你的酒量我還不知道?”方銳又揚揚另一隻酒囊,“再說我也是捨命陪君子,來罷。”
林敬言便進了長亭。方銳將燈籠掛在簷上,他二人便就著燈光月暈以三兩句陳年舊事下酒,北地燒刀子一路熱辣辣從舌尖滾下肚中、又泛起三分甘味,直喝到最後再記不清彼此說了什麼又要說什麼,倒著酒囊滾落最後一滴酒液的時候,林敬言忽然就想起四字成語:酒終人散。
那天晚上他畢竟還是醉了。林敬言到了很久之後,也沒法確認那天晚上方銳是不是抱著他哭了。大約應該是沒有,一半就是他自己做了噩夢,又或許,只有那個緊得像要把他勒個半死的擁抱是真的。如果真去問方銳,估計呼嘯第一義賊大概只會嘻嘻哈哈矇混過去,所以也依舊得不著答案。
最後這節最令人鬱悶。他捏著筆,對著用以傳書的符紙皺著眉頭像是要把它看著火了一樣。正好路過的張佳樂看到他這模樣,不由得大驚小怪起來:
“老林你跟那符紙有仇我怎麼不知道?”
“去去去沒你的事。”
“說真的,要是這種符紙不好用我介紹你別家,上次那個道士賣我的符可好用了,一百張起賣還便宜”
林敬言看了看熱情推銷的張佳樂,想到“一百張”這個量度,心說難道你和孫哲平每天都聯絡能聯絡出個花兒來啊簡直將人家道士心血全不放在眼裡但在張佳樂滔滔不絕介紹完之後他還是道:
“那道士就在城裡?”
說完林敬言頓時覺得自己怎麼就中邪了呢。張佳樂卻全沒注意到一樣,很高興地先給了他一打符紙:“喏,這個你先用,我正好過兩天去找他,也幫你帶點兒。”
林敬言覺得自己真的還有最後拒絕的機會。但他遞過去的是兩塊碎銀:
“煩勞。”
最後林敬言得到了一百張簇新的傳書符紙。他一個人關在屋裡磨了墨對著符紙,想啊想啊,最後還是寫下去:
——那天晚上你哭了沒有?
寫完了,他自覺這件事真的蠢得到家,舉手想要揉了——卻發現它自動折成小鶴模樣,撲閃撲閃翅膀飛走了。
他愣了一盞茶時分,才大吼一聲:
“張佳樂——!”
二
方銳是林敬言從藍雨閣一手搶過來的。
這話聽起來令人疑心又叫人浮想聯翩,若要換個文雅說法就是林敬言伯樂知駿馬、慧眼識英雄。其實全然不是。他當時隨著自家師父去藍雨進行拜訪,從沒到過嶺南的少年直對著與中原不同風土人情目不暇接,街上那些小攤兒更是令他目不暇接。於是第一天和藍雨閣主兼了他徒弟喻文州黃少天進行了有禮有節的會晤之後,第二天林敬言就忍不住跑進城東看看西轉轉。
然後他就看見一個個兒比他還矮那麼點兒的小孩拍了拍他的肩膀,手裡錦囊在他面前揚了一下:“你也忒不小心了。”
林敬言摸摸衣襟才發現錢包還真被偷了。他打量了面前小孩一番,問:“你怎麼知道這是我的?”
“叫你一副外來人憷頭模樣,早被小賊盯上啦。”小孩一仰臉,很是不屑的樣子。
“那你又怎麼弄回來的?”
“使個捉雲手唄,笨。”小孩白他一眼,索性將錦囊丟他懷裡,“仔細莫再丟了。”
林敬言接了錢包,繼續問:“聽你口音,倒不是本地人?”
“我來藍雨閣做外門弟子,來了有大半年啦。”小孩兒道,又上下打量他一遍,“——你也是來藍雨閣的?”
“我只來做客,過幾天就走了。我叫林敬言,你呢?”
“我姓方,單名一個銳字。”小孩很認真地咬文嚼字,“那既然你遠來是客,我權且盡一番地主之誼,帶你去吃好的罷。”
於是那天他和方銳混遍了半個城的小吃攤兒,最後林敬言吃得太撐,晚飯沒怎麼動,還被師父罰了馬步。
其實他師父帶他來,本意教他與藍雨閣喻黃二人交好,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