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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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師界的法律很顯然並沒有麻瓜界那麼多,畢竟麻瓜界會有交通事故什麼的,而巫師界連騎士公車都是完全安全的,因此,他們的法典也不想麻瓜們那樣分成那麼多種類,一大本法典就足夠了。不過,很顯然,巫師界的法律比麻瓜界的法律有趣得多。
比如,《梅林**典 初版》的第一條就是“巫師的幼崽擁有生存權,無論何時何地,任何成年巫師見到落單的幼崽一定要給予庇護,即使他是你仇人的孩子”,這讓哈利有些心酸,他覺得自己真的很應該為自己爭取一些權益,因為這條的解釋中還有一句,“如果有麻瓜對幼崽有威脅,可以使用任何手段,不必顧忌其他,而任何見到這類行為的巫師有義務幫忙,如果拒絕則應當賠償此幼崽五頭牛以及七隻火雞或同等價值的金錢,並且要作為給予幼崽保護的巫師的僕從十個月。如幼崽與守法的巫師因此而受到創傷,則按照其要求,酌情增加懲罰”——這真是太有趣了,巫師界的《梅林**典》雖然公佈了很多版本,但是每個版本都具有法律效益,也就是說,按照哪個版本來完全取決於受害人!
梅林的法律條文!
哈利簡直看入迷了。
怪不得他後來又去找那個什麼研究所的時候只看見了空地一片,甚至連一塊磚頭都沒看見!怪不得龐弗雷夫人敢那麼幫他一點兒都不在乎什麼《麻瓜保護條文》——沒錯,《麻瓜保護條文》的確是具有一定的約束力,但是在《梅林**典》面前,那只是用來制止某些巫師的說法而已——哦,倒黴的伏地魔,如果你當年鑽了這個漏子,誰還能阻擋你的腳步?!哈利嘲諷的笑了,的確,伏地魔在還是學生的時候殺了他的麻瓜父親一家,也許並不是做得那麼滴水不漏——畢竟他再聰明也還是個年輕人,而且,那個時候鄧布利多已經盯上他了——甚至他可能還殺了曾經在孤兒院裡跟他有仇的那些人,可是因為他是為了曾經身為“幼崽”的自己報仇,而沒有受到懲罰。當然了,哈利也覺得伏地魔不可能去查閱這本破舊的手抄本,畢竟這本書對他而言實際上並沒有多少價值——他的目標跟法典應該是背道而馳的,因為他的目的是創造新的秩序而不是執行……老舊的秩序,在一定程度上,跟鄧布利多甚至有些相似——哦!不!哈利想到了鄧布利多!那麼……鄧布利多的父親……他還記得當年那姐妹跟他說過鄧布利多的父親就是為了自己女兒報仇……所以……事實沒有那麼簡單麼?
“哈利?哈利?”
“呃,啊?”被赫敏推了一下,哈利才從自己的思緒中清醒了過來,“啊!赫敏,怎麼了?”
“是你怎麼了才對!我看了你半天了,如果你不是睜著眼睛我還以為你要睡著了!”赫敏敲了敲哈利的頭,“要不然你就去休息,我整理好後明天早上給你——記住,明天你要神采奕奕的去參加庭審。 ”
“好的。”哈利笑了笑,“麻煩你了。”
“跟我客氣什麼。”赫敏揮了揮手裡的羊皮紙,其實具體內容他們已經看完了,現在只要把比較重要的條款羅列出來就可以了,一些能用到的條款還是很重要的。
第二天清早,哈利得到了赫敏給他做好的筆記,他迅速瀏覽了一遍,發現真的是完美到了極點——即使是他自己去做這份筆記也不會更好,赫敏真是太讓他驚喜了,她簡直就是個天生的學習機器,不像他,是後天形成的,不過也很喜歡學習就是了——哦,如果這話被斯內普知道一定會嘲笑他——“譁眾取寵,波特”!
當然,哈利沒能讓斯內普嘲笑到,他拿著筆記離開了霍格沃茨——在鄧布利多的護送下,哦,不,鄧布利多作為威森加摩的首席法師,參與庭審也是必要的,只是因為事情發生在霍格沃茨而他失去了這次庭審的投票權。
走進魔法部,哈利又一次感受到了無與倫比的熱情,有人跟他握手,有人跟他攀談,還有人找他簽名!當然,這些人在鄧布利多的面前還是收斂了一些的,可哈利卻不想被當成動物園裡的珍惜怪獸一樣被圍觀。所以他完全把自己藏在了鄧布利多的袍子裡面,而鄧布利多只好用庭審做藉口將可憐的哈利 珍稀動物 波特拖走。
走進庭審大廳的時候來參加審判的人還不多,哈利在這裡見到了很多熟人——斯內普、盧修斯 馬爾福、麗塔 斯基特、麥格……他看了一圈,甚至還看到了一個很有可能是萊姆斯 盧平的人——破舊的洗得發白的袍子,花白的頭髮,雙眼渾濁但還算有神,可整個人看起來卻非常的虛弱。
“哈利,等一下你一定要保持冷靜。”鄧布利多握住哈利的手,然後給他介紹幾個不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