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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隱藏了啊!”林子實說,“好聽吧?我隨便哼的。”
“旋律還不錯。”顧方笑著說。“有空多去拍拍我家老頭的馬屁,他一肚子的好貨,多少人求都求不來,你倒是好,見了他就跑。”
“哈,你自己不也是!顧叔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林子實像是想起了什麼可怕的事,打了個哆嗦。
“你怎麼能跟我比,我是天才,你是嗎?”顧方鼻孔朝天,狠狠地鄙視了林子實。
作者有話要說:整了一個小時圖的九他媽:
大家覺得我整的這個封面怎麼樣?
有什麼建議沒?
嘛,今天少了點,因為我整封面去了……(你也好意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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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來和個聲吧! 。。。
王耀的錄音室恰好就在新人們舞蹈室上面,偶爾與林子實相遇,不鹹不淡地打個招呼。王耀有的時候會想,他真的是我的fans嗎,一點都看不出來。
混在人群中的林子實,就像一個恭敬禮貌的後輩,客氣而疏遠的問候,眼睛裡偶爾流露的羨慕與渴望。
但是顧方告訴王耀,林子實是他的fans,買他的專輯,看他的電視劇和電影,還不準別人說他一丁點的壞話。
因為帶著點疑問,所以王耀也就更加關注起林子實來。
在人群中找到林子實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就像在一群白貓裡找一隻黑狗。比如說此刻,王耀只不過是從舞蹈室外面經過,無意識地那麼一搭眼,就先看到了林子實。依然是一塊藍毛巾包頭,鮮紅的大T恤豹紋短褲,奇異的混搭。T恤穿在他身上顯得有點大,就像一根筷子頂著半個雞蛋殼。T恤看起來也很眼熟,昨天還穿在顧方身上。
顧方曾經炫耀過這件T恤,某個大人物手繪的,獨一無二的,帶有簽名的,所以王耀印象深刻。而此刻,那件了不起的T恤,被當做練功服穿在一個滿身是汗的身體上。
大紅T恤,隨著林子實的身體晃動著。王耀差點笑出來。叫林子實的那個小子,每一個動作都十分到位,不搶拍也不拖拍,手擺得不高也不低,腿抬的不前也不後,但是連貫到一起卻有一種極不協調的感覺,僵硬,且用力過度。
沒有舞蹈的美感。這是王耀給林子實下的結論。
“只想唱歌,想唱出能夠打動人心靈的歌”,王耀突然想起說出這句話時閃閃發亮的林子實,頓時覺得即使舞跳的差點也沒關係。
顧方對於音樂有一種近乎瘋狂的執著,他要求一切都是最完美的,甚至體現在每一個呼吸、每一個停頓。《情為何物》這首歌,本來對王耀來說就有些難度,除了感情的投入上能夠達到顧方的標準,在高音技巧和尾音處理上總是讓顧方詬病。連續多天的重複錄製,終於在王耀覺得要崩潰的時候,獲得了肯定。所有的人鬆了一口氣,聽著小樣,覺得簡直是完美。顧方卻依然皺著眉頭,對王耀說:“還缺點什麼。”
王耀一向舒展的眉眼也不禁苦澀起來。
“不是你的問題。但還缺點什麼。”顧方說著,連招呼都不打,若有所思地離開了。
一群人安慰了一通王耀,約著去喝酒。王耀推脫說明天還要錄音,打著哈哈把人一個一個送走,自己帶上耳機聽起了小樣。
顧方說缺點什麼,到底是缺點什麼呢?
《情為何物》是一首十分苦情的歌,王耀一直很疑惑,像顧方這樣驕傲的人,竟然也會寫出這樣苦苦乞求別人來愛的歌曲。
王耀從錄音室裡走出,外面的天空已經泛黑,整棟樓裡靜的能清晰聽見腳步的回聲。剛走進大廳,就隱隱約約聽到了“啦啦啦”的歌聲,很熟悉的曲調,像是樸素版的《情為何物》,沒有伴奏、沒有過多的修飾,甚至連歌詞都沒有,只有一把清澈的男聲。王耀快步走出去,就看到一個眼熟的身影正坐在臺階上自得其樂地哼著。那小子土得掉渣的打扮總能讓人印象深刻。
“喜歡嗎?”王耀悄聲走到他身邊,突然發問。
林子實嚇了一跳,像只被踩了尾巴的貓一樣,瞪著圓溜溜的大眼睛從臺階上蹦了起來,轉頭看見王耀正笑吟吟地看著自己。
“前輩你怎麼還在?”
“回來拿東西。還沒回答我呢。”
“喜歡!”林子實答得很爽快,“我喜歡這種愛得濃烈的調調。”
“濃烈?”王耀笑起來,“你哼的可一點也不濃烈,倒是挺純淨的。”
“我是純潔的好青年嘛!”某人毫不臉紅地說。不久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