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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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終於被孃家媽發現了,汪梅說,“是我願意的……”
康健的傷不在外表在內心。長期以來承受這樣一種夢魘一樣的性,他想戒可是戒不掉……每一次離開汪梅那裡,一股莫名的罪惡感空虛感就像一個黑麵袋,從頭到尾罩住了他。他想掙也掙不開,被罩在裡面,看不見一絲光亮,憋得他透不過氣來。
傷害是把雙刃劍,給別人帶來痛苦的人良心也得不到安寧。慢慢地,每一次遭受強姦一樣的性後,汪梅通體舒暢的同時開始產生幻覺。舔弄著傷口的血,她覺得康健還在自己身邊。周身的疼痛是最好的見證……她開始自言自語,先是一個人在家裡,然後不分場合……甚至在法庭做記錄的時候……
汪梅瘋了,沒辦法再工作了。父母想接她回家,她不肯,說要在自己家裡等康健……
康健先是懷疑。畢竟汪梅騙他的次數太多了,他怎麼都不信這個專門折磨別人的女人居然自己能先崩潰。只有兩人時,康健拿出離婚協議書讓汪梅簽字,汪梅立刻搖頭拒絕,康健就有點認定了汪梅又在上演“狼來了”。
精神病院的診斷書是康健的關係。汪梅媽再神通廣大也無法欺騙現在的自己了,這點,康健還是有自信的。而且,醫生在汪梅一個遠房叔叔家查出了相同的神經病病歷。也就是說,汪梅爺爺兄弟的後人已經有人神經了,代表……汪梅家有隔代精神病史。
兩張證明被夾進康健的離婚檔案時不用上法庭康健就被判了“死刑”。康健認為自己已經下決心再不跟汪梅發生關係了,並將協議離婚變成打官司時他卻永遠也甩不掉汪梅了。
那時康健第一次想到了死。回想自己的一生,真沒任何可留戀的。沒有父愛的童年,貧窮的少年,只知道刻苦學習出人頭地的青年時光……奮鬥了一生,似乎終於擺脫了貧窮的陰影卻又被婚姻的枷鎖鎖住了,而且到死,都暗無天日。
康健不是不怕死。一想到“未來”兩個字,他毫不猶豫地用刮鬍刀的刀片割了自己的手腕。大概是割得太淺,放血放得不徹底。他感到有血在自己的手腕處流,可抽搐的心臟,卻比手腕疼上一百倍不止……
康健被救過來後後悔那一刀為什麼不拉自己脖子。割靜脈這麼難死,他頭次知道想死還這麼不容易。
老天爺是公平的。在你失去什麼的時候一定會以另外的形式補償你。康健手腕上裹著紗布替霍氏和東北的另外兩家大公司一年之內打贏了三場官司,開始在東北那嘎噠變成法律界的“山大王。”
很多大公司請他去做法律顧問。顧問顧問,就是光顧不問。大公司的顧問就是個收錢的差事,別人要你的名,你收他們的錢,天經地義。
幾屆的董事大會,大浪淘沙般,康健終於高價收購了那七成股份,將事務所變成了百分之百的“健康法律事務所”。
事業上真正攀上了頂峰。康健為老孃買了一百個孫子也住得下的大房子,豪宅……可惜,倆妹妹都嫁人了,皇宮一樣的豪宅裡只有康健老孃一人兒守著康健,外帶一老保姆。康健一週七天能回家二天就不錯了。他認識了霍金貴宋槳,宿在大澡堂裡嗑藥把妹子也上男人……
方凱第一次見到康健就被康健憂鬱的氣質迷住了。可在康健眼裡,方凱就是個普通男孩兒,年輕點,乾淨點……根本無法救自己出苦海。
自己都救不了自己,這世上還有誰能救他?
02康健和瘋老婆:邪惡的發洩(12)
方凱那時因為發現霍金貴和宋槳的戀情也是痛苦得要死要活。打聽到康健的事兒後方凱就沒那麼痛苦了。果然,巨大的災難意味著巨大的包容。
因為方凱跟霍金貴的關係,自己又是老霍的朋友,方凱怎麼靠近康健康健都把方凱當孩子,他不想因為一個男孩兒毀了自己剛起步的事業。
宋槳那時還在位,警察局的大局長,地方武裝的頭子,比市長還威風。警察跟律師明面上一個抓壞人一個為壞人洗清罪名……但私底下的關係,就像康健汪梅………狗扯羊皮。
霍金貴宋槳捆起來可比一個方凱有份量多了。再說,康健可以和年輕英俊的男孩兒上床,但他覺得還是女人的那裡更能讓自己陶醉。自己可以算個“雙”,但絕不是同性戀。
康健能成為“雙”也是託汪梅的福。汪梅喜歡為康健做口交,愛受虐,還喜歡玩…肛交!
康健第一次插那裡就是在汪梅的指導下!那時她還是個正常的女人。那種感覺康健不討厭,尤其是兩個地方一起插,最後射在後面……真的很爽!
汪梅三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