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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不活兩個孩子了,他們必須送走一個,送到城裡的有錢人家裡當長工。我聽村裡的老人說,城裡的有錢人家比山裡的狼群還要可怕,進去了就出不來,會被吃的連骨頭都沒有的。我不想被送到城裡去,可是城裡不要小孩子,弟弟實在太小了,所以我……”維忽然回頭,望著我,目光似笑非笑的,帶著那淡淡的涼意和一點不知名的悲愴,“所以我,把他帶進來村子後頭的老林子,那裡有狼群,也有山熊,我告訴他裡面有哥哥認識的好朋友,他偷偷的給我們帶了吃的,因為不能讓人看到,所以我們要跑到裡面去吃,我把他帶到狼群經常出沒的地方,然後告訴他,哥哥要去找好朋友,你要在這裡等我。我弟弟真的很乖,我讓他等,他就真的坐在那裡很安靜的等著,然後跟我說,哥哥,我會一直等到你回來,然後我們一起吃肉,我把最大最香的讓給你。然後我再也沒有回去,他也再也沒有回來。”
維輕輕的笑了出來,望著我震驚無比的臉,“可是我不知道,就算沒了弟弟,我的父母依然養不起我,我終於還是被送進了城裡,我也終於知道,原來城裡並沒有那麼可怕,甚至比在家裡好,雖然要幹很多的活,但是可以吃飽飯。在家裡也要做很多很多的事,可是我們經常吃不飽,我會被打會被欺負,可是我一直都活著。我做的很好,我被少爺選做了伴讀,我比那裡的任何一個孩子都要聰明,我幫少爺唸書寫文章,少爺給我很多打賞。那裡的確是個弱肉強食的地方,為了生存,我會不折手段的傷害他們……”
“可是維,”我忽然打斷了他,“可是維,你不會後悔嗎?”
維眨了眨眼,絕美的面容在月色下竟然蒼白的有些可怕,“後悔?”他低低的反問。
“你從來沒有後悔過嗎?對於你弟弟……”
“也許現在告訴你的我,是後悔的,可是在那個時候,我沒有,生存的□告訴我,在面對死亡的時候,只能活一個的機率,我必須不顧一切的抓到手。不過沒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