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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著貓的身影,還喊它吃飯,姐姐們說貓已經死了,他死活不信不願意去看院子角落的小土包,和插在土包前方的木板上歪歪扭扭的字。
他堅信著貓沒有死,只是去玩了,只是跑丟了,即使是他親手將他埋葬的。
如果韓維告訴他,他喜歡他。他……他能怎麼樣?繼續自欺欺人吧,電視裡的男女主角註定會經過一番坎坷在一起,但是他和韓維會嗎?
突然,他嘲笑地自語:“安南,你以後會喜歡上別人嗎?”
會嗎?這個問題他自己都回答不出來,但他潛意識裡覺得自己不會再喜歡上別人了。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在一起的時候不會有太多感覺,反倒是分開之後,才發現對方有多麼重要。安南不知道韓維會不會有這種感覺,但他有,喜歡一旦成了習慣,就難以改變。
好比你用慣了右手,哪天你的右手殘廢了,必須改變這個習慣,這是連天塌了都無法形容的感覺。
韓維對他來說就好比這右手,四年的朝夕相處,他對韓維的喜歡已經成了習慣,習慣這麼喜歡韓維,習慣著遷就韓維,一切都變成了理所當然。但當要割捨一切的時候,他只感覺天塌了一般,卻又無法阻止,只能看他遠去,看他消失,想哭又哭不出來,唯有站在原地不聲不響,直到夜幕降臨。
安南想自己以後會不會和韓維一樣,找一個人結婚在一起,然後生一個孩子,白頭偕老。他嘗試著想象一個長相甜美的女孩子,站在他身側撒嬌的模樣,又想象一個帥氣如韓維的男子,跟他肆無忌憚打鬧的畫面。
但他實在無法接受,可能是無法接受那個人不是韓維,也有可能是心理原因。或許他只能自己一個人。
想起一句話“一個人不論愛父母還是愛戀人,都不如愛自己來的好”。
他承認他不愛自己,若是愛自己怎麼會改變自己的喜好,去遷就他人,去自欺欺人。
有些掉進死衚衕的安南在家裡埋了幾天,直到編輯打來電話詢問他的下一篇文準備的如何。
他有些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最近因為和韓維越來越不對勁的關係,都沒有想新文。愣了許久,直到編輯開始催促,他莫名的,鬼使神差地說出了一句話:“我……我只是初步想好了人設。”
編輯沒察覺到他的不對勁,而是如往常般讓他說下去。
安南有些懊惱,他實際上連劇情都沒有思路,但話已出口,只能思考一番,“李起之,一方就叫李起之吧。另外一方的我還沒想好。”
編輯嗯了一聲,又問人物性格該是如何的。
他支支吾吾地說不出話,不是沒有想好,而是說不出口。編輯嘆了口氣,只得讓他再想想。
他將結束通話的電話放在茶几上,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想到那個名字,差不多和往常一樣,寫一篇文就會思考主角的名字,很容易想出,只是這個名字想得更快些。
他想起以前和林琪討論過,幸福是什麼。林琪說幸福就是她和她愛的人在一起,生孩子,一輩子,過程坎坷一些也沒事。
他記得自己當時回答,對他來說,幸福就是有一個人會一輩子對他說,我們回家。
跟我愛你比起來,回家二字更為沉重。有的人很容易就能說出我愛你,但說不出我們回家。愛情與家庭不能一起時,大多的人都會選擇後者,承諾了回家,便是承諾了一切。
我愛你不代表在一起,我們回家卻是白頭偕老。前者相忘於江湖,後者相濡以沫至死。
他突然對新文有了思緒,不如就以回家為主線,讓李起之將另一方撿回去吧。看上了撿回去,就是他的了。
安南笑了起來,儘管那笑容無比落寞。真希望有個人也能將他撿回家。
作者有話要說:
☆、就這麼死去【第二更】
安南收了請柬,請柬上熟悉的名字掛在新郎後面,而新娘的名字挺秀氣的,叫何珍。地點定在九鼎大酒店,時間是三個星期後的星期天。
他將請柬放在茶几上,有些想扔掉,他是不會去的。環顧四周,平時乾乾淨淨的家,因為他自己這幾天的不正常變得凌亂,而廚房也沒有可以吃的東西了。
安南走進洗手間,用水拍拍自己的臉。他看著鏡子,都有些認不出鏡子裡蒼白著臉,雙眼血紅的人是他。
嘆了口氣,告訴自己要振作起來,然後撥出一口氣,帶著錢包鑰匙去採購。
為了採購方便,安南打車去了市中心的百貨公司。那是A市最有名的百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