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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他開始尋找賺錢的法子,瀟瀟大了,會爬了,不在乖乖的讓他背在身上了,林若揹著他只要不動了,他就會哭鬧起來,所以這種情況讓林若幾乎是什麼事情都沒法做。去外面買東西的時候,看到外面那些擺地攤的,林若順問了句,“生意怎麼樣?能賺錢嗎?”
擺攤的是個本地婦人,見林若揹著個娃娃,也沒瞎說:“也就可以混個工資,一個月賺個六千七千的是沒問題了。”
林若又問:“進貨什麼的好進嗎?去哪裡。。。。”
從此林若走上了擺地攤的路子,瀟瀟的一歲到三歲,林若都是在擺地攤,從買童裝到襪子,從服裝到飾品,他還賣過十字繡和女士包包,做這些生意也有虧過,不過還好,賺的還是挺多的,擺了兩年地攤的林若手裡有了近八萬塊的存款,一直到08年工業區裡奶茶店火起來了,林若覺得這是個好專案,他所呆的這片地方好像也只有一兩家奶茶店,所以林若在年初就盤下了了家位於XX電子廠門口的一家小飯店。這家電子廠很大,廠裡總人數過三萬,所以這裡是再好不過的風水寶地了。
瀟瀟已經三歲了,因為長期和爸爸一起外出,一起出攤,一點都不怕人,見了女生就會喊姐姐,男孩會叫哥哥,很可愛,很招人愛,飯店盤下後,因為是加盟店,所以代理店裡直接會派人過來幫著裝修,裝修花的時間不長,一個星期就夠了,開業那天林若忙壞了,因為位置是在廠門口,所以生意特別好,很多人都和林若認識了,常常坐在店裡一邊喝奶茶一邊聊天,要不就逗逗林瀟瀟。
生意穩定後,林若就招了個服務生,林若沒想過要做什麼大生意,他只想著可以有足夠的錢讓他和瀟瀟過的好,下半年是母親的三週年祭日,林若是要回去的,所以現在招了服務員也是為那個做準備,其實奶茶的成本很低,一杯可以賺兩塊多,成本就只有幾毛錢而已,奶茶店頭一個月賺了一萬多,其實要不了半年就可以收本了。林若計算過,到他回去的時候他手裡可能會有十萬塊。
作者有話要說:為了劇情可以儘快回到小攻這邊,所以小包子的事情,能代過就代過吧。下一章有可能會回去,
☆、三十七
作者有話要說:知道嗎,這文到現在為止,書評二十,收藏只有三十二,很打擊人了,我也想無恥的求一會收藏和評論了。
08年網路已經很普及了,隨便一個打工的用的都是筆記本了,林若給自己的店裡也裝了臺液晶電腦,開始學著上網了,開始時他都不太懂,還是自己招的服務生阿英教他的,阿英總說他像小受,經常和一些小女生一起偷偷笑著說他,口頭上把他叫作小受老闆,可林若跟本不知道小受是什麼意思。
“小受是什麼意思啊,是不是很瘦就叫小瘦。”林若已經完全誤解了。
“啊,哈哈,老闆,這個不太好說,小受通常說的都是比較弱小,脾氣溫和,長想柔美或小帥小帥的那種男生。”阿英說的時候總有種想笑場的感覺。
“是說老闆我長的好看麼?”林若覺得阿英是在誇他,還有些不好意思。
“爸爸,長的當然好看,和瀟瀟一樣好看,很多姐姐都很喜歡我。”瀟瀟因為一直和林若在外面跑,說話很早,很溜,而且非常像個小大人。
“呵呵,小寶貝,說對了,就是誇你爸爸好看呢。”阿英已經知道林若是個單親爸爸了,所以經常和這個長的很小受的爸爸開玩笑。他發現他家老闆不是一般的好脾氣。
“呵呵,要是有個小攻在就好了,老闆你就不用天天這麼辛苦了。當個全職爸爸在家看孩子,沒事做做飯,打打毛衣什麼的,呵呵呵。。。。”阿英又在胡思亂想了。
林若聽到這些覺得挺奇怪,“小攻,小攻又是什麼,我要是像你說的那樣,不是成了家庭婦女了嗎”
不過阿英可沒時間回答他了,因為對面的廠裡下班了,已經湧進來了一批男女情侶。把瀟瀟往林若懷裡一放,“快坐到店門口去,有你們這兩萌到極點的活招牌,肯定客似雲來。”
今年二十一歲的林若,比剛到G省時又長高了一點,現在已經一米七八的身高了,只是整個人還是很纖瘦,從開了奶茶店後,林若的生活才變得穩定且放鬆了些,手裡有了錢的林若現在也比較喜歡收拾自己了,買衣服會去專賣店裡挑,因為一分價錢一分貨啊,好的衣服真的要比那些地攤貨好穿的多,而且結實,雖然他以前也是賣地攤貨的,但是,地攤貨真的只適合一些小女生,他們喜歡買衣服,穿的時間也不會長,都是穿個新鮮,一件衣服的樣子不好看了,會馬上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