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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真正的兇犯,警署方面已有新的線索。此案現由蘇格蘭場幹練的埃瑟爾尼·瓊斯先生負責緝兇,預料日內即可破案云云。
我想:這還算令人滿意,我們的朋友舒爾託總算是恢復自由了。新的線索是什麼呢?這好象仍是警署方面掩飾錯誤的老派頭。我把報紙扔到桌上,目光忽然又被報上尋人欄裡面的一段小廣告吸引住了。廣告文曰:“尋人:船主茂迪凱·斯密司及其長子吉姆在星期二清晨三時左右乘汽船〃曙光〃號離開斯密司碼頭,至今未歸。〃曙光〃號船身黑色,有紅線兩條,煙囪黑色,有白線一道。如有知茂迪凱·斯密司與其船〃曙光〃號的下落者,請向斯密司碼頭斯密司太太或貝克街221號乙報信,當酬謝金幣五鎊。”
這個小廣告顯然是福爾摩斯登的,貝克街的住址就足以證明了。我以為這個廣告的措辭非常巧妙,因為即使匪徒們看到了,也會認為那不過是一個妻子尋找丈夫的普通廣告,並看不出其中的隱秘。
這一天過得真慢。每次聽到敲門的聲音或是街上沉重的腳步聲音,我都以為是福爾摩斯或者是看見廣告來報信的人來了。我試著看書,但是精神不能集中,思想總是跑到我們所追蹤的那兩個 奇怪的匪徒身上去。有時我還這樣想:會不會是福爾摩斯的理論發生了基本的錯誤?他是不是犯了嚴重的自欺病?會不會是由於這些證據不夠真實,他臆斷錯了?我從沒有看見過他的工作發生錯誤,可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我想或者可能因為他的自信力太強了,把一個平淡的問題反而看成一個極複雜極離 奇的疑案,以致一誤再誤?可是回過來一想,這些證據又是我親眼所見的,他的推斷的理由我也聽見過的。再看一看這一連串的奇怪事實,雖然其中有的是無關重要的,可是全部都指明瞭同一方向。我不得不承認,縱然就是福爾摩斯的理解真是錯誤了,這案子本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