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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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一個凡人定然去不了。
天界‘靈珠’雖能救周成,卻因為鎮壓著魔王,不敢取下來。
這靈珠是一萬年以前東海的一隻珍貴的‘霸王蚌’在千載難逢的機緣巧合之下,集天地靈氣而幻化而成。一直就是天界至寶。
三界也只有這麼一顆,它仙氣充盈,是控制魔性的絕佳之寶。周成若能得它,只需要在身上佩上一日,必定痊癒。
只是這顆靈珠目前正陳放在‘萬虛堂’用來壓制魔王孽天,去除他的暴虐之氣,是萬萬動不的。何況那魔界右使打傷周成,逼他為周成療傷,打的肯定也是這個主意,只要失了靈珠,天界將再難制住魔王。到那時,一切都會不堪設想。
只是噬魂他千算萬算,唯獨算漏了一個‘情’字。他定料不到自己肯為周成犧牲吧?
想到周成對自己全心全意信賴的笑臉,任平生不禁心中一甜。一個若有似無的淺笑慢慢的浮上他的臉頰。
還有一樣東西能和‘靈珠’相提並論,卻極少有人會想到它,那便是每個神仙的仙元。
仙元有強有弱,卻獨一無二。任平生在凡間修煉了七千年,又拜在蓬萊尊者座下三千年。他的‘仙元’至淨至純,是抵禦魔性的絕佳之物。只是仙元乃神仙的靈氣之源,而失去仙元的神族甚至連一個最低等的魔兵也打不過。況且任平生一生為了誅魔也曾得罪過不少冥界、魔界和妖界的人。一旦他們知曉任平生沒了靈力的話,定然會前來尋仇。
這是一步險棋,但是他卻顧不了那麼多了。哪怕失去靈力,也要保得周成一生平安。
他以前一直不懂,尚書的女兒為什麼會甘心撞死在他的‘真身’梅花樹下,到現在他終於明白了,原來這就是喜歡,這就是情之所鍾,身不由己。
是的,他喜歡周成。
如果不喜歡,怎麼會在他輕薄自己的時候,只是叫他搬出去,而沒有對他動手?
如果不喜歡,怎麼會在他等在門外的時候憂心忡忡、心緒不寧,甚至連覺都睡不好?
如果不喜歡,怎麼會在魔界右使傷害他的時候,覺得連呼吸也停止了?
如果不喜歡,怎麼會在看見他的時候,心裡面滿滿的都是甜蜜?
如果不喜歡,怎麼會甘心失了自己的靈力,只是為了看他不被魔性折磨?
原來這就是喜歡啊,讓人覺得不甘心,卻又只能束手就擒。
他,現在終於明白了一切,原來,陪在喜歡的人身邊。就算不說話,只是靜靜的看著他,也會覺得幸福無比。
這種感覺就好像是全世界都握在了自己的手中,不留一絲遺憾。
只要等到月圓之夜,在天地間靈氣最為充沛的時候,將仙元渡到周成體內,便可以徹底清除周成體內的魔性。至於之後自己會被殘餘的魔毒折磨得生不如死,這都不重要,只要周成能夠好好的,開開心心的便好。
做不做神仙,又有什麼關係。
接下來的這幾日,明白自己心意的任平生待周成更加好了。不但夜夜都睡在一張床上,連吃飯都是一起吃。雖然任平生並不需要食用人間的食物,但是能和喜歡的人一起同桌而食,這種滿足感,比喝了西王母釀的蟠桃酒,還要讓人心醉神迷。
只可惜周成並不能確定平生的感情,日日擔驚受怕,小心翼翼。不敢越距半步,生怕一不小心,便惹得任平生一個不高興,又將自己扔出莊外。那種深深的絕望,他不想再嘗一次。只得裝乖賣巧的討好任平生。
任平生也不戳破,偷笑著享受他的殷勤。只覺得這樣的周成越看越動人,越看越討人喜歡。偶爾假裝懲罰周成,卻行那輕薄之實。任平生於情。欲本來就十分淡然,所以最愛做的事情便是親吻周成的酒窩。
也常常去捏周成的手掌,非要把他捏得通紅,看他敢怒不敢言才會覺得高興。
這個傻瓜,一定是害怕惹惱了自己,自己不理他吧?可惜啊,他不會知道,真正害怕被冷落的人其實是自己。
明知道周成是喜歡自己的,但是這種被在意的感覺實在是太美好了。因為美好,所以最怕的便是它一朝破碎。那樣比打入萬丈深淵還要令人難受。
現在他終知道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了。
這一日,周成照例比任平生先醒,便伸手去搖他。周成天天與他同眠,卻看得到,吃不到。叫人心裡像被無數只貓兒爪子撓過一樣。
以前任平生不知道他的心思也就罷了,可是他已經正正經經表過白了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