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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作者:狂梟

鮮網2012。10。20完結

人獸文

屬性分類:現代/靈異鬼怪/互攻/正劇

一個男人和一隻大金剛之間的傳說故事。奇幻。

楔子

有這樣一幅畫:日出時分,遠山半山腰,太陽害羞的露出半張臉,在它的周圍圍著一層紅幔,映紅一方天地,紅的那麼溫暖,紅的讓人迷戀。一座高高的山崖邊,坐著一隻大大的金剛,它坐在那裡,像是一座小山,它表情安祥,也許是在假寐,也許是在陶醉於日出時分的那份安逸和美麗,在他的懷裡,躺著一個人,一個男人,剛勁有力的男人,無一處不顯示著力與美的男人,男人安然的躺在金剛的懷裡,金剛身上的長毛,是他的毛毯,那般的溫暖,那般的幸福,他們就那麼相依相偎的靠在一起,彷彿是在欣賞日出,彷彿是在回味過去,彷彿是在期待美好的未來。

這畫面定格。

也將永遠持續下去。

直到他們的生命走到盡頭,也可能他們的生命永遠也到了不盡頭。

誰知道呢?

但是,他們相愛。

那個男人,是我。

那個金剛,我叫他阿沙德。

第一眼見到他的時候,他,呃,就這麼龐大!他站起來,怎麼著,也得有三米高吧。他的胳膊是我的大腿兩個粗,大腿嘛,我就不介紹了啊,大家可以自行想像一下。

那個時候他餓了,可他卻意外的沒有吃我,後來,呃,還是我“死皮賴臉”的賴上他了。

我們怎麼會發展成這樣的關係?

如果是三年前第一次看到他時的我,我肯定打死我,也不可能會想到啊。

不過,我,真的不後悔。

能遇到他……

我曾經不止一次的問自己,

幸福的定義?

我查過很多書,卻一無所獲,當然我自己也不能清楚的告訴我自己。

三年前的我,22歲,剛剛大學畢業,學的,就是研究動物,也是一個獸醫。我有龐大的家族背景,我可以一直一帆風順,我可以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一切。可我唯一得不到的,就是“真實”。

我看過太多的人情冷暖,不說遠的,就說我的父母。我出生在一個小漁村,我很小很小的時候,剛剛有記憶,我記得那時我們家很窮,窮到只能一家人住在一個不到十平米的小平房裡,窮到我十幾歲了,還沒有一個親戚上門認親。可我們過得很美滿。

每一天,父母都為了生活而奔波勞碌,可每一天,都開開心心的出門,歡歡喜喜的回家,然後一家三口圍在小小的圓桌邊吃飯,講著每日的心得和趣事。

那個時候的日子,一去不復反了啊。改革開放的熱潮席捲了央央大地,自然也包括我們的小漁村。還成了改革開放的先潮,沒錯,我們的小漁村有朝一日,就成了如今的深圳。隨著經濟搞活,父母一天一天忙著賺錢,我見到他們的次數,是越來越少,越來越少,直到每天回家,只能見到保姆張阿姨。再後來,父母的生意越做越大,上了市,跨了國,然後,倆人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他有了他的家庭,她有了她的家庭。

剩下一個我?

除了還是集團的接班人之外,我一無所有了。

原來,人們,可以共苦,卻不能同甘啊。

很多人都巴結我,可轉過身又唾棄我。

很多人都誇講我,可轉過身又盼著我趕緊死,好把集團讓出來。

不是真想隨了他們的意,只是我真的沒有這個興趣,沒有興趣爭,沒有興趣面對這些虛假。

於是,我找了一個執行總裁,就自由自在的去追求夢想了。

我,參加了一個動物保護組織,經常往深山裡跑。

很多人笑稱我是“穿山甲”,我不在乎。

很多人蔑視我是“有毛病”,我也不在乎。

說到這裡,我想說說關於“幸福”……

小時候覺得“幸福”,就是有肉吃。

少年時覺得“幸福”,就是可以回家時看到久久不見的父母。

初中時覺得“幸福”,就是可以牽著心愛女孩兒的手,送她到家門口兒。

高中時覺得“幸福”,就是可以擁抱著自己心愛的人兒,吻上她的額頭。

然後,我覺得“幸福”,就是可以找到一個彼此相愛的人,白髮齊眉,等到了老了的時候,可以互相玩笑似的嘲笑對方几乎沒了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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