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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打算隨便教簡單的幾句,學會寫兩人的名字就行,結果李陶意外地對普通話相當感興趣,最先學會了李默這倆字和發音,然後就開始天天像喊魂似的追著他喊,李默很無奈,特地教他“哥”這個稱呼,教了不下百遍,他不是不學,就是故意說錯。
除了教他學普通話,李默自己因為好奇也跟著他學狼人語,狼人力氣大,從不用毛筆寫字,直接在石頭或者木頭上刻字。他們也很少寫字,除非迫不得已,再有思想再有深度的狼人也絕不會傳世一本《xx子》這種書來。這樣的情況,李陶會寫的字自然多不到哪裡去,搜腸刮肚,最後只找到百來個字教李默。
於是,兩人在人前就說本土話,只有在兩人單獨的時候,普通話和狼人語交替著說,又過一陣子,兩人都嫌狼人語麻煩,這種神奇的語言表達一個簡單的詞彙總能嘰裡咕嚕拐出幾十個發音,最後還不一定能表達準確,過了新鮮勁很自然地被拋棄了。後來的後來,李陶一口普通話說的比學得時間更長的本土話還要熟練,他學東西一向很快,尤其是李默讓他做的。李默大多時候覺得很欣慰,可每當他連名帶姓直呼自己就很頭疼,顯得一點都不尊敬兄長。
懸崖上的道路通了,一直惦記著錦鯉的李陶又悄悄跑去偷了條回來,去鎮上賣了錢付給老鐵匠。兩人也不能一直待在山頂這個小地方靠村民接濟生活。李默想來想去,還是決定做老本行,砍一截竹竿,在頂端掛一面旗幟,做成招牌,上面寫著“懸壺濟世”四個大字,帶上紫玉,決定到永安鎮當個遊走郎中,雖很有點江湖騙子的感覺,但這樣無疑最省錢,有點空手套白狼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