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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的一聲,她化為一隻銀羽紫邊的小巧夜鶯,伸展羽翼向東方飛去了。她感覺得到她心愛的主人正在東方呢~嘻嘻~
這是一個荒涼的小山頭。林木稀疏,植被多是高大的杉樹之類的果木很少,動物也不是很多,沒什麼危險,同樣的也不會出產什麼有價值的東西。可以說是比較標準的窮鄉僻壤了。位處西面,是獸人族的邊境地帶,很窮苦。這裡居住的人很少很少,有能力的人和年輕人都走出了這個貧瘠的土地,到了更有前途的鄉鎮和城市裡去了,留下來的都是難離故土的老人和適應不了外界生活人。
維斯特老爹是個年老的虎族人,他有一百二十多歲了(獸人平均150歲,120歲相當於人類的80歲)。年輕時是遠近聞名的帥小夥,多少少女偷偷對著他臉紅心跳過。他還出去闖蕩過,是見過世面的人。到底外面怎麼樣也沒有人清楚,只知道當年二十歲意氣風發的維斯特出去了,四十三年後回來的維斯特帶著滿身的傷痕和蒼老。回來後的他變得沉穩安寧,一個人默默的生活著,對著好奇的鄉親們只是靜靜的微笑而已,什麼也不說。
大家都愛叫他維斯特老爹,或是直接就叫他老爹。老爹人老了,只能種點小菜,養點雉雞豬玀什麼的,再上山挖點野菜摘點野果什麼的。不過這些東西畢竟不多,並不怎麼夠吃的,再加上這兩年陸續收留的三個孤兒,他身上的擔子更重,壓力也更多了。
這天一大早老爹就出門了,想趁早進山,找找看有沒有剛冒頭的野菜野果什麼的。幸運的話,可能還遇得到小動物什麼的,雖然他老了,但是生為虎族的本能還在,捉兩隻小動物還不在話下的。這樣,今後兩三天裡,孩子們就可以見見葷腥了……
走了兩個多小時到了山腳下,開始挖野菜撿果子。今天運氣不錯,收穫了半籃子新鮮的野草和根莖,還撿到了三枚鳥蛋,剛好給孩子們一人一個,補補營養。
看天色也不早了,他收拾收拾準備回家了,路過一叢灌木時覺得有些不對勁。“嗯,是什麼?”似乎後面有什麼,但是又沒有野獸的氣息不像是野獸之類的。他小心翼翼地撥開不高的灌木,看到了一小堆凌亂的破布,布里包裹的是——“小孩子?”老爹很詫異,這裡怎麼會有孩子,他的父母呢?
那是一隻金色的小獸。通體是柔軟的淡金色,尖耳,長尾,樣子像是貓族的,又似乎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大概是混血兒吧,姑且就當他是貓族的了。
想來又是過於貧窮的家庭,為了其他更強壯的孩子的生存,不得已之下才拋棄了他吧。這些年來,很多貧困的獸人們不得不選擇了這一符合自然生存法則的殘忍方法,用來延續生命和種族,否則就會拖累了整個家庭或是族群。不得不說,這是獸人族的悲哀啊。
老爹嘆了口氣,輕輕地抱起小小的獸。只要他還能養活他們,他就怎麼也忍不住伸出去的手,自己餓一餓沒關係,只要這些獸人族的希望在延續,什麼都值得起了。
而這個孱弱的貓族孩子,就是失蹤了的歐珀了。因為過於虛弱的關係,他的身體自動化成了最節約體力的野獸形態。幼年的比蒙長得本來就很像是金色的貓咪,再加上繼承了母親尖尖的狐族耳朵,咋看再看怎麼都像是小貓一隻,也難怪別人會誤會了。
第11章被收養的包子
歐珀是被渾身的疼痛痠麻喚醒的。他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看到的是黑乎乎的一片。不得不說獸人的本能很是厲害,沒一會兒,他就逐漸看得見了,這是獸的夜視能力。
他正在一個不大的屋子裡,裡面粗粗一看,只有兩張床,三個櫃子,兩個缸子,一張桌子和五個椅子而已。還有其他的零零碎碎就不知道是些什麼東西了,而歐珀就躺在其中的一張床上。床上只有一層褥子一條被子而已,洗得慘白破舊,邊緣都毛毛茸茸洗出破口了。不過味道倒是很清爽,沒有什麼異味,看得出是常常換洗,很乾淨的。
他掙扎著,想要坐起來,卻一骨碌打了個滾兒,嚇了他一跳。就算我腳軟,可是不至於會打滾吧,難道是因為我腦袋比較大?聽說小孩的腦袋都比較大,所以他們容易摔跤。他一邊暈暈乎乎的想著,一邊伸爪子抓了抓腦袋——啊,爪子?
毛絨絨,淡金色,有著粉色肉墊,透明指甲,小小的呈梅花狀的爪爪。刨刨,抓抓,用牙咬咬,有感覺,還會痛,這是我自己的?咬著自己的小爪子,歐珀暈忽忽的想。原來自己真的可以變身的啊,原來還沒什麼感覺的說,自己果然不是人了啊。
左爪子抬起來,右爪子提一提,後爪……挨個的看過了自己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