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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的,場中大有知道新軍不過才成立兩個月,又知兵事的人在,自然能猜出現在的新軍八成是一個花架子。
但是花架子也不錯啊,眾人皆知所謂的新軍兩個月前還是一群扛鋤頭的農民……連“工”都沒有的那種,而白仲只是花了短短兩個月,就將他們訓練的似模似樣。
佇列,對任何一支軍隊來說,都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
從長遠來說,它是最簡單有效的,能讓士兵消除個人意識,讓他們對長官的命令下意識的服從,能從精神上把人變成戰爭機械的手段。
而從短期來說,秦軍最擅長的就是軍陣,軍陣要排好,靠得就是士兵的服從性和服從力度,而其中士兵的佇列水平就變得很重要。
在一般的時候,要將一群完全沒有接受過訓練的新兵,訓練得會自己走軍陣,所花的時間絕對要遠遠大於兩個月。
明眼人一看就知曉,一理通百理通,新軍做佇列訓練都有這樣的水準,令行禁止,讓他們再去學習各種軍陣,那絕對是輕而易舉的事。
因此,也無怪所有的人都開始猛誇白仲了。
就憑這手訓練隊伍的水平,就算白仲是個趙括那樣的紙上談兵的傢伙,這輩子一路高升也沒有問題了——至少她可以當教官,專門負責訓練新兵,到時候桃李滿天下。
白仲,當然不甘心只當一個教官。
“這就是你說的那個叫馬鞍馬蹬的東西?都做好了!”
嬴政好奇的圍著自己眼前的一匹駿馬,好奇的打量著馬背上的馬鞍,又伸手拉了拉馬腹上的馬蹬,表情有點小遺憾的說道:“可惜太小了一點。”
“什麼太小了?”白仲回過頭看著嬴政,哪小了,完全不明白啊。
“馬鞍太小了,不夠咱倆一起坐。”嬴政走到白仲身邊,低下頭小聲的說道:“得擠擠得擠擠才行!”
白仲看著嬴政燦爛的笑容,小嫩臉一紅,手肘在嬴政小腹上快速一撞,吐出三個字,“不要臉!”
不要臉就不要臉!不要臉,現在寡人還在靠手呢!不過小也有小的好,兩個人一起坐在馬鞍上,因為馬鞍太小,不得不擠在一起,然後……狂奔……擦槍走火……
嬴政揉了揉小腹,說起來,有機會一定要滾馬背試一下,馬運動時動作、力道和姿勢,一定能讓他們倆滾出更多花樣。
不過看著目前挺羞澀的媳婦,嬴政暫時放下心裡的壞念頭,繼續支援媳婦的事業。
“咦?這馬怎麼還穿了鞋子?還是鐵做的鞋子?”嬴政蹲下身,抬起一隻馬腳,摸著馬蹄上的鐵印塊,好奇的問道。
白仲回過頭,看了一眼嬴政。
真是個作死的熊孩子!
幸好這馬是經過訓練的,天子所有的最最最溫順的馬匹,就算在它耳邊打雷它也不會動彈,不然就憑熊孩子這個動作……換個氣節一點的,早就捨得一身剮,敢把秦王踹上天了。
嗯,昔年武王舉鼎而亡,今朝嬴政被馬踹死。
可以做成段子,被選到《笑林廣記》流傳千古了。
“這不叫鞋子,這叫馬掌。”白仲耐著性子開口解釋道。
熊孩子這是在賣萌嗎?賣萌!我今天也要弄哭你!
“不過你說的不錯,馬掌就相當於給馬穿上一雙鞋子,這樣馬就不會因為奔跑而傷了腳,有利於延長馬的使用壽命。”
這年頭的路可不好走,地上到處是石子和枯枝,人若是不小心,都會被傷了腳,更何況是馬。
而馬一旦被傷了腳,就不能再奔跑,這樣好好的一匹的馬就算是廢了。
#政政,虧你家祖宗還是養馬養出名的!#
#祖宗養馬,又不是我養馬!#
“原來是這樣的,那是怎麼穿上去的?”嬴政跳過這個敏感的問題,繼續不動聲色的岔開話題。
雖然他不會養馬,秦國也因為祖宗養馬的關係,從來不缺戰馬,但不妨礙嬴政知道戰馬的重要性。
有句話不是說了嘛,“地主家也沒有餘糧”,戰馬這東西自然越多越好。
“就是拿鐵塊,鑄成蹄子一樣,然後用釘子釘到馬腳裡。”白仲瞪了一眼,聽到“釘子釘到馬腳裡”而“噝”的一聲,捂住腳掌,似乎很感同聲受的嬴政,嘴角微微扯了扯。
賣什麼萌啊?不就是想讓我給揉腳嗎?用得著這麼賣萌嗎?
“你放心,馬蹄上有一層角質,那是一塊死皮,釘子打進去不疼的。”白仲咬了咬牙,用半威脅的語氣說道:“大王的腳可是粉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