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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風感覺到眾人的目光,很是騷包的呵呵一笑:“不要仰慕哥,哥只是傳說!不要嫉妒哥,哥讓你吐血!其實,哥也不想這樣的。”凌風猥瑣的笑容,破爛的著裝以及騷包的表情和語氣讓眾人一陣惡寒,恨不得上去揍他一頓,不過看在兩方實力差距太大,這個想法在腦海裡轉兩個圈就不見了。
正當凌風準備接受眾人的膜拜時,手指上的戒指卻極不配合的動了兩下,凌風斜著眼看著戒指:“麻痺的,你還想怎麼滴?”“轟”沒等凌風繼續罵下去,以戒指為中心突然爆發出一股濃郁的靈氣,並且不斷的朝著四周擴散,凌風傻眼了,周星魂也傻眼了,一邊的所有人都傻眼了。周星魂作為崑崙弟子還是有些矜持的,而方老幾個散修則是拼命地嗅著鼻子,像是幾天沒吃飯的乞丐突然聞到一股醉人的香味,有一種立馬飽餐一頓的感覺。
不說他們,就算是普通的杭城人,也突然感到空氣一下子變得非常清新,天空變得明亮多了,一陣風吹過,裡面都帶著一種清新的生命氣息。而一些老頭子老太太感覺更是敏銳,多年來的毛病在那一瞬間像是得到了很大的緩解一般,各種動物也都是一副愜意的樣子,閉著眼在享受,就是這短短的一瞬間,卻給了杭城地界上所有人和動物一種全新的滿足的感覺。當然,離北高峰越近,這種感覺就越是強烈,不少鳥兒甚至開始徘徊在北高峰上空,久久不願離去。
等到靈氣爆發完畢,凌風立馬趕到一陣陣惡狠狠的目光盯在自己身上,就好像自己是一塊可口的大肥肉一般,這其中以周星魂的眼光最為複雜。周星魂那叫一個悔恨啊,祖上這麼好的東西竟然被他拱手送給他人了,這可怎麼了得啊!悔恨之餘就是強烈的羨慕嫉妒恨,他感覺凌風簡直是走了狗屎運,能夠使用祖傳戒指肯定是碰巧的,既然已經沒有辦法奪回來了,那就挖個坑,讓師門來把他給埋了!
而現場,除了周星魂以外,所有人的目光都盯著凌風的戒指,要知道在這個靈氣凋敝的時代,充足的靈氣時多麼可遇而不可求的,沒有靈氣,他們得到的典籍就一點用也沒有。可以這麼說,誰有了靈氣,就有了實力;誰有了實力,就有了一切。雖然他們知道十年後可能靈氣會充足起來,但是那只是各個門派的結論,萬一那個時候靈氣依舊變得稀少了呢?所以當他們感受到戒指那種充足的靈氣時,那種激動的心情怎麼可以用語言來描述?
理所當然,所有的人都惡狠狠地盯著那塊香噴噴的大肥肉…………戒指!
第三十二章 蜀山的名頭
錢姓修真者修真前本為一山賊,修真之後心性逐漸收斂起來,不過卻依舊是眾人中心境最差的,換句話說,就是最不容易把持住自己的一位,看到凌風手上的戒指,雙眼放光,咽口水的聲音沒有一絲掩飾,就差直接上去搶了。當然,其他人雖然情況比他好一點,但是也沒好多少,畢竟這種事就像是一個乞丐出去撿垃圾,一下子挖出了一座金山一般,不可能沒有一絲觸動。
周星魂在旁邊看著眾人發紅的眼神,戲謔的微微一笑,什麼也沒說,他巴不得這些人一哄而上噁心噁心凌風,為什麼是噁心噁心凌風呢?為什麼他自己不出手呢?原因很簡單,蜀山風字輩的弟子是那麼好欺負的嗎?至少他周星魂還惹不起。既然惹不起,又不想躲,就只好希望別人來做這第一個出頭的螃蟹了。
姓錢的實在是按耐不住自己跳動的越來越快的心了,忘了面前的傢伙的恐怖,也不再文鄒鄒的噁心人了,極其霸道的問道:“小子,你是哪裡的?”
凌風眉頭一皺,這傢伙,真是被豬油蒙了心了,什麼玩意啊,就敢在面前隨便叫囂,太過分了!凌風還未來得及說話,錢姓修真者的土匪習氣上來了:“小子,把你手裡的戒指交出來,我就可以考慮一下饒你一命,要知道,當初爺混江湖的時候,你還不知道在那個娘們襠下鑽著呢……”
凌風臉色變得極其難看,有些時候,你可以侮辱凌風,卻不可以侮辱他的家人,所以在熟知凌風的人群中,有一條至理名言,就是提到凌風家人時,千萬不要帶有侮辱性的詞語,有時候開開玩笑倒是無傷大雅,但是過分的話,是很容易出問題的,惹怒了凌風,他就會變成一個徹頭徹尾的瘋子,現在的凌風眼中已經閃過幾絲血色,他可不是生長在紅旗下的五好青少年,而是一個雙手沾過血,知道修真道路上艱難困頓的中年人,雖然他的面貌很年輕,但是兇厲之氣卻比在場每個人都強些,不僅是因為殺過人,還因為一點,蜀山的劍道就是主攻殺伐的!
“你,找死!”凌風盯著姓錢的傢伙,一字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