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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丁維娜想,他都受了這麼大的委屈,不跟他一般見識。
無需言語,李周收到她散發出來的和解訊號,恨不得歡呼雀躍。但畢竟在餐桌上,他只能用行動來表示,拿過大湯勺,給丁維娜舀了一滿碗魚湯。
李周媽看在眼裡,也是鬆了口氣,兒子啊,和好就好。
等回去,丁維娜跟金小田又提起打官司的事,“真的沒辦法嗎?好像太冤了。”
金小男搖頭,看著丁維娜失望的眼神,她的心情也微微低落,好像。。。。。。自己還沒努力就覺得不行,這樣,不好吧?
☆、第六十三章
吳明喝了不少酒;他讓人把自己送回事務所。
比起白天來,夜晚的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車沉默多了;只用燈光交換著彼此的去向。吳明藉著外頭的路燈光慢慢上了樓;各樣事情千頭萬緒,一時間他想不起他是為了哪一件,要在晚上回來辦公室。
走了幾步;酒意上來了,吳明也算久經考驗;倒不至於吐,就是腳下有點浮。他做了個深呼吸;勉強支撐到大門,掏了半天沒找到鑰匙,頭卻益發沉重。
吳明靠著牆;努力回想鑰匙放哪了,如果能進屋喝杯熱騰騰的茶,他覺得他立馬就能滿血復活,工作到黎明也不是問題。可惜的是他終於想起來了,鑰匙跟錢包一起丟在家裡了,他直到中午才發現,心想反正有人守門,沒鑰匙也至於進不去,沒趕回去拿。
支撐著身體的一點希望沒了,吳明慢吞吞地順牆溜下去,就這麼坐在地上。他心裡有一點警覺,自從生活中多了鄧思敏,他比起從前來粗心了不少,以前可不會犯這種錯誤,可見入奢易。
晚飯時有人跟他開的玩笑浮上心頭,“吳大狀,你事業已經很好,也該考慮成家了,有合適的人就娶了吧。要是沒有,我這邊好幾個女同事對你都很關注,手頭扒拉一下,能幫你安排一個連的相親。”
桌上別人鬨笑,“老張你還是老黃曆,吳大狀有女朋友了,特別漂亮的一個人。住都住在一起了,我在門口的超市遇到過幾次兩人買菜,說不定明年喜酒加滿月酒同時辦。”
事關鄧思敏的名譽,吳明當然否認,他是挺喜歡她的,但從沒越過雷池,“哪有的事。是親戚家的孩子,住在外頭大人不放心。二來小朋友剛工作,沒多少收入,免得租房也是筆開支。”
大家哪信,“我們能接受的。”
結婚……吳明上次考慮結婚還是金大鑫替女兒擔憂時。他原本想過,金大伯作為毫不相關的鄉親,義務贊助他讀書費用,大恩不言謝,好像只有拿自己的一生回報給金家了。沒想到的是笨人有笨福,小金有大正。
果然自己也不能例外,看到他倆幸福的樣子,居然有幾分嚮往談戀愛的感覺。
吳明閉著眼,在口袋裡摸了兩下,他記得被塞了一包煙的。他沒煙癮,但此刻提提神也好,進不了門,就早點回家,免得鄧思敏擔心。
就在這時,事務所的門突然開了,有人出來。吳明嚇了一跳,直愣愣坐正了。推門出來的金小田同時也吃了驚,條件反射地尖叫一聲,同時一腳踹出去。
吳明硬生生捱了腳。他聽出是金小田了,怒道,“是我!”
“活該。”知道原委後,金小田沒好氣地說,她又不是神仙,怎麼知道坐在地上的是英明神武的吳大狀。
吳明冷冷地說,“防衛過當。”見人就踢,什麼性子,說她魯莽絕不是冤枉。“晚上你呆在所裡幹嗎?連燈也不開。”要是有燈光,他早就能喝上熱茶了。
金小田看著他小口啜茶水,心想不苦死你才怪,她拿著罐子往杯裡倒茶葉時,失手倒進去小半杯茶葉,不想浪費就都泡上了。“想心事。”
草履蟲也會有心事?吳明放下杯子,“黎家的事?還是工作上的?”
金小田搖頭,“黎家的事我想也沒用,早晚會過去。是朋友的事。”她把李周的事一一告訴吳明,最後補充道,“這事取證難,哪怕打贏,也需要長期抗戰。要是花了太多精力在官司上,我是吃這碗飯的無所謂,但他本人就麻煩了。他要找工作,鬧得影響大了,恐怕對他沒好處。”
就算輿論上佔了絕對優勢,對李周個人來說有什麼用呢,最多拿幾個月工資作為補償,而新的用人單位會感覺他是刺頭。
金小田知道世上沒有公平,但眼睜睜看著幫不上忙,她很憋屈。好半天她又說道,“做得越久,越覺得沒意思,我們能幫到誰?連我們自己,大部分時候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時間、人力物力都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