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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提到的都是五千元生活費還是讓他十分心寒。哪怕敷衍地問一句“你和夏夏最近怎麼樣”也好,撇開蘇幼薇不論,他們不都是和她血脈相連的至親嗎?
李春華滔滔不絕指責了一通,突然發現自己的便宜兒子似乎在走神,一點也沒有聽進去的樣子,不由勃然大怒,“張毅,你看看你這是什麼樣子,把我說的話當耳邊風嗎?”
張毅望著臉色通紅,一臉憤慨的母親,輕聲卻堅定地說道:“媽,不會再有五千元生活費了。按照h縣的物價水平,一個月兩千塊足夠你和爸吃好喝好,以後我會把一年的生活費一次性打到你的賬上。要是沒有別的事,我還有個會要開……”下了逐客令的張毅心裡感到前所未有的輕鬆,和李春華說“不”似乎也沒那麼難。
李春華沒聽見張毅的最後一句話,她的腦子在聽到生活費降到兩千元的時候已經停止了轉動。他怎麼敢?兩千元算什麼,還不夠婷婷買幾套化妝品,他是在打發叫花子嗎?
憤憤不平的李春華當即破口大罵,把張毅貶成了一個只顧自己吃喝玩樂,不管父母死活的必遭天譴的畜生。
她口中禽獸不如的張毅倒是十分鎮定,不管她罵罵咧咧地眼淚鼻涕一起上,還是滿腹心酸地回憶當年如何寧願自己受苦受累也要拉扯大張毅的往事,他的態度都很堅決,不心軟,不鬆口。
從頭到尾,張毅只說了兩句話,“我不會再幫忙養著張強和張婷婷。”以及“我離婚了,法院把孩子和財產都判給了薇薇。”
不知道是他的話觸動了李春華的某根心絃還是她撒潑胡鬧累了,李春華竟然停止了哭訴,抹抹眼淚走人了。
張毅有些詫異,李春華的反應完全超出了他的認知。按照他對自己母親的認識,他不肯再向弟妹施以援手,還把財產留給了蘇幼薇,無一不是不可饒恕的罪過,她至少得罵上一個小時逼他改主意才行;現在居然一言不發地走了,簡直比太陽從西邊升起還要稀奇。
第二天,李春華的後招便來了,她要求張毅儘快回到h縣老家商量分家的事。
分家?除了土地被徵用賠償的那些錢,大到住的房子,小到吃飯用的碗,張家有哪一樣東西不是用他的錢置購的?他倒要看看,他們要怎麼分這一個家!
聽到張毅肯定的回覆,李春華方才鬆了口氣。她和張龍以及兩個孩子商量了一天才想出這個主意,好不容易盼到張毅離婚了,他們怎麼可能放走這棵搖錢樹?他想丟下張強張婷婷,想用兩千塊打發張家二老,簡直是白日做夢!
他們會讓他知道這樣的想法是多麼的愚不可及,只要他活著一天,他就必須對張家的所有人負責!
約定的時間是下午兩點,但張毅一點就到了h縣。他下意識地把車停到了距離張家較遠的地方,然後慢慢步行走向張家。
在他猶豫著要不要現在就按門鈴的時候,張家的大門突然開了。
張龍看到舉著手的張毅十分驚訝,他低頭瞄了一眼表,還不到一點半,這個便宜兒子就來了。
說實話,他對張毅其實並不瞭解。當年是李春華強行要求他買下人販子手裡的張毅,說是可以幫著引來他們的孩子。
那時候他和李春華結婚已經三年了,她的肚子卻一點訊息也沒有,這在思想保守落後的h縣農村絕對是難以接受的。
不到四歲的張毅哪怕穿得破破爛爛也掩蓋不住他是個漂亮小男孩的事實,但好看歸好看,張龍對於要不要買下這個孩子還是有幾分猶豫的,畢竟對方看起來有些呆滯,像是腦袋不太靈光的樣子。
人販子的解釋是張毅在路上生了一場大病,退燒後以前的事都記不清了,所以言行舉止才會比同齡的小孩慢兩拍。
李春華一聽張毅不記事了,就掐著他的腰要張龍趕緊應下來。綜合考慮起來,這確實是筆不錯的買賣。於是,張龍付了錢,張毅搖身一變成了他和李春華的長子。
雖然家裡不甚富裕,張龍的大男子主義思想卻一點沒少。養育孩子的事他向來不插手,在張強兄妹出生之後他就更沒有理由分心照顧張毅了。
張毅漸漸長大,他對這個沒有血緣的孩子也越來越陌生,如今已然徹底演化成小金庫的象徵。
“進來吧,我出去買包煙,你媽他們都在樓上。”
張龍說完就從張毅身邊擦肩而過,留下後者在原地站了片刻才進門。
一樓的客廳空蕩蕩的,張毅想起張龍的話,慢慢沿著樓梯向上走。建房子那陣高廳比較流行,所以張家的樓梯比一般人家的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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