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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就將鹽引標出最低成交價交給行會,由行會牙商出面,接受不同交引鋪的匣封標價和標購界數。次日牙商開匣,以出價高者購得,若最高價所標界數少於鹽引商賣出的界數,則餘下的界數由次高價購得,依此類推;至於買方出價低於鹽引商的最低成交價,則被排除在外。
這種交易方式,極大的方便了賣引的商人,對於交引鋪來說,也是有利的,因為透過行會交易的商人越來越多,一次出價等於面向所有進入行會交易的商人,省了尋找客商的精力時間。
因為鈔引交易都是以“界”為交易量,行會的交易門樓便被商人們稱為“界樓”,後來“界身巷”就成了行內人對南通巷交易門樓的稱呼。
而界身巷這種中間交易場所因為對商賈交易的便利——既省了尋找買家賣家的時間,又能保障交易安全,很快繁榮起來,並且交易不僅僅限於金銀銅錢鈔引交子,只要是珍貴有價值的商品,如古玩、字畫、玉石、名花等等,只要付給界身巷手續費,並由行內人驗實商品價值後,都可以在界身巷內標價出售。
名可秀掌控杭州商盟後,就在杭州金銀彩帛鋪集中的五間樓設立了交易門樓,稱為“南界身巷”,到建炎立朝後,為了掌控糧價,名可秀在界身巷內引入了糧食交易。
掌控糧價這是歷代朝廷都想做到卻很難做到的事情,但名可秀利用界身巷做到了。
界身巷每日辰正開門,開門即掛出當日糧食水準價。買賣雙方在做標價前,都要參考這個“水準價”,以免價格標得太高或太低。買方擔心標價過低於水準價會標不到糧,而賣方則擔心標價過高於水準價會導致“流賣”,畢竟買方出價一般都不會高出水準價的兩成,若賣方的標底
價過高就會導致“流賣”。交易不成功賣方不用支付手續費,但連續三次“流賣”就會降低賣方的信譽,界身巷將提高該賣商的交易手續費;若連續六次“流賣”則會被交易行除名,一年內不得再入界身巷的糧食交易廳標價出糧。
顯然,在糧食交易的博弈中,界身巷的“糧食水準價”無疑是一杆定價標秤。這個水準價由誰來定?是臨安商盟的糧商行會總帳司,而這個總帳司是隸屬於臨安商盟,對盟首和執事會負責,這就意味著界身巷的“糧食水準價”是掌握在名可秀手中。
這個“糧食水準價”看起來方便了糧食交易的買方和賣方,事實上也確實如此,透過這個指導定標和出標的價格,交易雙方都獲得了公平。而有眼力的商人漸漸能領悟到,這個水準價實際上就是糧食定價。
名可秀要掌控的就是這個“定價權”,在其他商人還沒有認識到它的意義時,名可秀敏銳的頭腦已經意識到,誰擁有定價權,誰就擁有主導權。
在她的有意推動下,臨安商盟聯合廣南商盟、荊楚商盟、福建商盟、巴蜀商盟等,在這些路治所在的州城先後建起界身巷,引入金銀鈔引交易和大宗糧食交易。
在朝廷未頒法之前,界身巷的交易還屬於民間私易行為,而私下交易鈔引也違背了朝廷的法令,但就如東京的界身巷,在天子腳下繁盛多年,官府能不知道?為什麼不查糾,因為它背後牽扯的勢力太大、太複雜,不僅有豪商巨賈,並且有宗室貴戚高官攪在裡面,神宗皇帝的同母胞弟雍王趙顥就是界身巷一擲千金的大戶,官府怎麼敢去查處?正因為這些幕後保護的存在,界身巷成為朝廷沒有承認卻也沒有禁止的公開交易場所。《錢行法》頒佈後,錢莊和錢商們擁有了合法身份,促進了界身巷的金銀鈔引交易更加旺盛,相形之下,界身巷的糧食交易便不那麼惹眼。
雖然交易廳的糧價在每月上漲,但界身巷的價格起落並沒有過多影響市面上糧鋪的糧價。也就是說,當地出糧的商家保持了街市糧鋪的供糧量和平準糧價,否則,市面糧價的過度上漲便會引發民怨,招致官府注目。所以,界身巷內的交易自有它的一套規則,“界內價”不入“敞市價”就是它立身的根本,否則早就被朝廷以擾亂市價而查處關門了——引起大規模的民怨即使有達官顯貴護著也沒用。
當然,長久下去,界內價也會逐漸影響敞市價。
最先是上等精米的市價受影響,累計上漲了一成。但吃得起精米的人家對米價的敏感度不高,九百文一石還是一千文一石對大戶人家來說沒什麼區別。漸漸的,中等秈米的市價也累計上漲了一百文,這對中
等人家來說也還承受得起。直到今年初,占城米的市價也漲到了六十文……這種占城米是引自交趾的占城稻,因為不挑環境容易生長,在大江之南廣泛載種,但占城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