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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慕華搞不明白嚴小夏到底在想什麼,之前是非要買房子,現在買了房子了,她又要去典房子住,這書上說女人善變果不其然。不過他可不打算陪著嚴小夏發瘋,便慢悠悠的說:“典屋也需要銀兩,我們沒有那麼多了……”
還不等他話說完,嚴小夏從枕頭下掏出所生不多的首飾,一股腦的塞給英慕華:“把這些東西都當了吧,錢不是問題!”
英慕華的臉立刻就拉了下來:“你想做什麼?”
嚴小夏馬上意識到自己又刺傷了面前那男人的自尊心,急忙亡羊補牢道:“我,我是為了我們……”
“不要想東想西的了,再過三日我們便搬回家了,你將東西收好!”英慕華冷冷的推回嚴小夏手中的東西。
“可是……”
“我覺得那個地方蠻好,沒必要非住城裡。”
嚴小夏傻了眼,沒想到英慕華的態度那麼堅決,她搞不懂,那個地方到底有什麼好。
不過嚴小夏有個特點,那就是識時務,說的好聽點是隨遇而安,說的難聽點就是得過且過。
鬱悶了大半夜,她最終也想開了,權當那房子是城郊別墅了,21世紀的人們不都是在城郊或者哪裡的買便宜的房子,大肆裝修一番,然後再買輛車代步麼?兩樣的花銷加起來,也比在城中心買房子花的少,日子還過的舒坦。
第二天英慕華要離開的時候,嚴小夏再一次堅定的將首飾塞給了英慕華:“這些東西我不稀罕,我只希望自己能過的舒坦。我要我們的家滿滿當當的,有最漂亮的床,最溫暖的被褥,最舒服的浴缸……呃不,浴桶?……總之,既然我們將在那裡住下去,我希望那裡看上去要有個家的樣子。”
本來要推開嚴小夏的手變得猶豫了,嚴小夏趁此機會塞給他一個甜棗:“我總是覺得,戴上我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