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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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相處之道是:我跟她說,不可跟對方說假話,不可吵架。以前,我們習慣把大家的錯處寫下來,每星期一天,找個向海的陽臺坐下來。她說:'星期一你這樣這樣,我不喜歡。'然後輪到我說:'我不喜歡你這樣這樣。'我跟她說,外面的人認為我們的婚姻維持不下去。如果要維持,我們繼續要這樣,否則馬上離婚。不開心就要說出來,然後講對不起,所以我們能維繫到今天。〃
林鳳嬌出道較早,在她的生命中不乏事業成功的喜悅。她曾榮膺金馬獎〃影后〃的桂冠。她最初以其純淨、樸實、溫柔的好女孩的氣質,被導演選中,在瓊瑤的文藝片中扮演主角。在瓊瑤理想化的純情、浪漫的愛情故事中,天性溫柔、善良的林鳳嬌將一個個可愛的少女形象演繹得溫情可人,很快便聲名鵲起。當時,她與馳騁影壇近20年、蜚聲國內外的〃大美人〃林青霞平起平坐,並稱〃二林〃。
在演藝圈中浸染多年,林鳳嬌身上卻沒有多少虛榮、浮華的演藝圈的陋習。她仍好靜、純樸,凡事不喜張揚,甚至於連假話都不會說。林鳳嬌的性格與成龍是截然相反的兩極:林鳳嬌文靜、內向,成龍則喧鬧、好動。林鳳嬌是個溫柔、嫻靜的美麗姑娘,成龍則是個灑脫、豪爽、極富陽剛之美的男人。他們第一次見面,相互就留下了極深的印象。有人曾問林鳳嬌喜歡成龍什麼,林鳳嬌的回答多少出乎人們的意料,她說:〃我愛他聰明好學,為人忠厚。〃林鳳嬌喜愛的,既非他的魅力,也非他的成就,而是人性中最本質的東西,無怪乎成龍總誇她〃個性美好〃呢!
林鳳嬌在圈裡圈外人緣都極好,認識她的人都喜歡她,就連成龍周圍的朋友也都支援她。只要成龍對阿嬌有何疏忽和不妥之處,立即有人〃仗義執言〃,讓成龍向阿嬌〃賠罪〃,成龍忍不住叫屈道:〃大家對她比較偏心〃。
成龍多次聲稱,他的一生不會愛任何人,或者確切點說,他對異性的愛不會超過他對事業的愛。成龍對於年、節一類需放假休息的日子都視為麻煩、累贅,於家庭來說,他是一匹不願上籠頭的野馬。幸而林鳳嬌並不願當一個馴馬人,她只以自己水一般的柔情包容他,以自己的剋制去保證雙方仍享有自己如願如意的生活。提起這一點,成龍也非常感動,說:〃她給我的不止是愛,還有關懷與照顧。〃他一年到頭四處拍片,林鳳嬌從未流露出半點怨言。
成龍提起心愛的女人,滿是溢美之辭。他誇讚林鳳嬌很沉得住氣:〃她美好的天性,無論我怎樣作怪,都跳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他讚美林鳳嬌柔情似水,什麼都體諒他,從不指責他。他們彼此知之甚深。
第30節:鮮為人知的真愛故事
作者: 何躍青
從小替媽媽背別人孩子的阿嬌
在林鳳嬌短暫的十餘年銀幕生涯中(1972~1982),她一共演過70餘部影片,成為臺灣一名不可多得的紅影星。
林鳳嬌遇上成龍的時候,已經是電影紅星,為了愛情,她甘願放棄一切。她是正牌的龍嫂,為了丈夫的事業,只得當個隱形人。不過,現在成龍已經越來越不介意在別人面前提起阿嬌,更大讚她是賢妻,難怪阿嬌說現在才是自己的黃金歲月。當年有夫認不得當然痛苦,但是更苦的,卻是童年的艱苦生活。
1972年,18歲的林鳳嬌被王星磊發掘,憑著與譚道良合演的《潮洲怒漢》冒出頭來。在娛樂圈熬了5年,她置下不少物業,自己卻住在面積較小、管理費較便宜的小公寓,把大房子作收租之用。在旁人眼裡,她是個生活最簡樸的大明星,這或許因為她出身貧苦,令她對物質生活教容易滿足,更難得的是她並沒有怨天尤人,她說:〃我吃的苦並不算苦,比起我的父母,我仍然是幸福的。〃
阿嬌老家在臺北近郊的葫蘆島,在她小時候,那兒只是個尚未開發的地區,沒有電力供應,也沒有自來水,居民過著相當原始的生活。
阿嬌有7兄弟姐妹,她是老二,〃媽媽不斷生孩子是為了維持奶水的不斷,藉以替人家帶缺奶的BB,賺取每月200元的餵奶費。〃林媽媽每生一胎,便替人家帶一個孩子,等到孩子吃飽了奶,就由阿嬌揹著,阿嬌記得,從6歲開始,七、八年間,阿嬌的背就從來沒有閒過。
長年累月背孩子令她有點心理不平衡,〃有一次坐公車,旁邊是個小孩,我狠狠地捏那小孩的大腿,把孩子捏得哇哇大叫。幸好車子人多,很擠,孩子的母親並不知道是誰的惡作劇。〃
當她背上沒有孩子的時候,便要去水井挑水,每天要用兩隻鐵桶挑水給全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