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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盯著,盯著,然後她彷彿看見夢境中的手和自己的手重疊在一起,鮮血從手掌合在一起的地方流淌出來。
一身冷汗,她用一隻手捂著臉,最終沒有聲音的啜泣起來。
也許我不該上戰場的,也許就像吉爾伽美什所說的那樣,我不適合那種地方,我只是個懦弱的,躲在別人身後祈求庇護的普通人。雷莎沮喪的這樣想到,當初是自己要上戰場,結果卻是……
親手砍下別人的腦袋,直視著被她殺死的人的眼睛,接受那憎恨憤怒的目光的洗禮,現在光是想起來就毛骨悚然。刀鋒劈砍進骨頭時候的滯留感,撕碎別人肌肉,面板,任由那鮮血濺灑出來,順著刀鋒染紅大地,染紅視野,染紅自己的雙手。
雷莎捂著嘴乾嘔起來。
“所以本王說,你根本不應該去戰場。”那個人的聲音在門口傳來,雷莎不用想也知道,這個傢伙的臉上一定帶著那種讓她覺得不爽的嘲笑,“小姑娘就要像小姑娘一樣,躲在後面接受庇護就好了。”
雷莎第一次沒有像個小姑娘一樣反駁吉爾伽美什的話,她只是默默地坐在那裡,然後,她用從來沒有過的冷靜語調說道:“閉嘴吧,吉爾伽美什。”
至高無上的黃金暴君噎了一下,雷莎抬起眼直視著他的紅眸,“是我要上戰場,最後被你救了,我很感謝你的搭救,我知道我自己也許並不適合戰場那樣的地方,呆在那種地方,讓雙手沾滿血腥對我來說很難受也很難適應,但是,如果我不去,我會更加難受。”她強忍著一種覺得自己愚蠢而虛偽的感情說出這段讓她對自己無比唾棄的話。
如果不去,她會更加難受。
一輩子無法直視自己最懦弱的地方,這樣的人,這樣的自己,是永遠都無法變強的。是的,變強不一定要上戰場,但是……她要的不是單純的變強而已,她想要的東西,很大,大到需要……讓雙手染滿鮮血。
作為走上得到自己想要東西的道路的代價,她捨棄了一些東西。
也許一輩子也找不回來了。
“殺第一個人的時候,你會覺得噁心,就像是殺死了自己一樣,但是當你殺到第十個,第一百個的時候,你說不定會愛上這種將生命挑在刀尖的感覺。”吉爾伽美什的話語依舊帶著一種輕佻的笑意,雷莎沒有理睬他。
良久女孩道:“你還記得自己第一個殺的人是誰嗎?”
“誰知道呢?本王從來不去記死在自己手上的雜碎的名字。”吉爾伽美什無所謂的雙手抱胸偏了偏頭。
“呵。”雷莎將垂到額前的頭髮夾回耳朵後面,抱著膝蓋將額頭抵在膝蓋上努力縮小自己的身體,在戰場的時候她感受不到自己殺的是人,但是當劈砍的動作停下來的時候,她才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麼。
“你知道你殺了多少人嗎?”金髮紅眸的王者突然坐到雷莎的床邊上,伸手像恩奇都做的那樣把手放在雷莎的頭上,掰著她的腦袋讓她抬起頭來看著自己,女孩的本能的垂下眼簾不想看他,“其實很好找,那些沒有被砍下頭的就是你殺的。”王這樣說,用殘酷的話語撕開女孩最後自欺欺人的防線,“你殺了三十七個人。作為第一次上戰場,這是個很不錯的數字。”
雷莎捂住了臉,身體微微顫抖,胃裡翻騰著胃酸,但是她既哭不出來也吐不出來。
她居然會被這個暴君誇讚,原因是……她殺了人。
原因是她在戰場上奪取了三十七條鮮活的生命。
“沒什麼大不了的。”吉爾伽美什無所謂的笑笑,手下用力的揉了揉雷莎的腦袋,“就當是殺死一隻蟲子或者老鼠。”
“人和老鼠……怎麼能一樣呢。”雷莎喃喃的說道。
“在戰場上別無二致。”
雷莎本能的想要辯駁,卻發現自己找不出什麼有力的反駁語句。她只好垂頭喪氣的低下頭,然後整個人都騰空了,“喂!放開我!我自己能走!”吉爾伽美什完全無視了雷莎個人意願,就這樣毫不在意的抱著這個女孩出現在烏魯克的廣場——號角聲迴盪在廣場之上,長老和祭祀們穿著禮服祭祀神明。
戰士在廣場下面歡呼著勝利,是的,他們在歡呼勝利,在戰場上被風塵和鮮血洗刷出來的殺氣蕩然無存,他們歡笑著,謳歌著勝利,高唱著他們跟隨王者取得的功績,一口口的品嚐著美酒和佳餚,至於那些死去的生命,他們不想去想也沒有必要去想。
也許當他們想起自己死在戰場上的戰友的時候,他們會悲傷會哀嘆會惋惜,但是,他們不會為這種結局感到後悔——這是他們引以為榮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