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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美什也不配被稱為英雄王。
他是王者中的王者。
在吉爾伽美什將乖離劍握在手中那一刻,眾神低語。
混沌的源頭,一切的主人睜開她的眼睛,露出一個微笑,“事情似乎變得更加有趣起來了。”古老的混沌神留下的力量和怨恨居然以這種姿態選擇了主人,而且那個男人居然還將它征服了,沒有被汙染,而是堂堂正正作為主人在使用。
有趣,真是有趣。
她將目光停頓在身邊的一個男人身上,露出一個空洞的,高高在上的微笑,“耶和華,汝還真是有毅力啊,孤將汝在此冷落了千年之久,汝依舊能夠這樣毫不動搖的等下去。”
男人沒有說話,只是恭敬而不卑微的行了一禮。混沌神沒有再看他,“孤可以給你神的神位,但是耶和華喲,你註定是無法獨享神之榮耀的。”
“吾並不為享用神之榮耀而追求神位。”這是耶和華的回答。
混沌神笑了,沒有反光的眸子裡,包容著世間萬物的悲歡離合。
耶和華喲,你註定無法獨享神之榮耀。
耶和華喲,孤將賜予汝的神位,號稱不為追求神之榮耀的汝,將在那個位置上審視真正的世界。
不是汝的世界,而是孤的世界!
作者有話要說: 關於乖離劍這個問題,我糾結了很久,然後……就誕生了以上的玩意OTZ
在吉爾伽美什這個問題上其實當初打算寫這文的時候糾結了很久,究竟是僅僅按照吉爾伽美什史詩來寫還是綜上FZ的劇情,按照那個黃金暴君的姿態來描寫這裡的吉爾伽美什,最終……我很二逼的選擇了兩者結合,因為設定涉及姆大陸遺民這個問題(涉及劇透不詳細說了)……OTZ就是因為兩者結合才顯得很奇怪吧混蛋!QAQ
看完留言啊!霸王可恥!
☆、第十章
按照太陽神沙瑪什的旨意,吉爾伽美什和恩奇都去了雪松林打敗了傳說中的怪物芬巴巴,當他們乘坐著木筏帶著芬巴巴的人頭回到烏魯克,在獲得了雪松林作為領地資源的同時,吉爾伽美什和恩奇都也遭到了天神恩利爾的記恨。
但是吉爾伽美什並沒有將恩利爾的記恨放在心上,他在烏魯克的廣場上舉辦勝利的宴會,將芬巴巴的頭顱和犧牲獻祭給沙瑪什和他的母親瑞瑪特寧孫。
烏魯克的天空飄揚著人們慶祝王凱旋歸來的歡笑和歌聲,少女們將鮮花水果往天空中拋灑,女人們用愛慕的眼神看著她們的王和他的摯友,愛慕強大的男性是女性的本能,是她們為了誕下更加強大的後代和在哺乳期以及孕期獲得更多的保護和資源的本能。——雷莎冷眼看著所有人的狂歡,腦子裡面想起自己不知道從哪裡看來的一套理論。
這段話說的沒錯,雷莎冷著臉看著接受所有人祝賀,高高舉起酒杯的吉爾伽美什,眼神暗了暗,作為王者,作為強者,吉爾伽美什無懈可擊,如若自己不是曾經被他那樣殘暴的對待過,自己也許也會成為那些遠遠的看著他,向他投去愛慕目光的女人中的一員吧。
雷莎默默捏緊了拳頭,她將目光定格在一邊同樣高舉起自己雙臂的恩奇都,美麗的神妓沙姆哈特坐在他的身邊為他倒酒——那真是一對養眼的璧人,雷莎想起沙姆哈特曾經對自己說過的一些話,不由得皺起了眉頭,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何況沙姆哈特美得超越了性別的障礙,但是不知道為什麼看到沙姆哈特卻有著一種本能的討厭。
她總覺得有什麼事情要發生,但是又說不上來,心裡像是籠罩了一片烏雲一樣,她遠遠的望著恩奇都,皺起了眉頭。
吉爾伽美什的小獅子也跑出來湊熱鬧,哇哇叫著咬住吉爾伽美什的裙角,天真活潑的樣子叫人愛不釋手,雷莎一下子被那副賣萌樣給擊中了——好,好想抱一抱,好可愛……女人對於這種毛茸茸的幼獸都沒有什麼抵抗力。
手好癢好想捏上去……好可愛好可愛好可愛!雷莎在內心咆哮,但是礙於那是某人的寵物,只好很不甘心的咬了一口手上硬邦邦的麵包,然後用更加不甘心的眼神看著某隻在吉爾伽美什懷裡撒嬌的幼獅——怎麼可以這麼可愛!
烏魯克的廣場上,整頭牛被撒上香料燒烤,那香味讓蕾莎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她沒有上席的資格——看著參加宴會的人一個個觥籌交錯,尤其是吉爾伽美什那個混蛋,一邊喝著美酒一邊品嚐佳餚,雷莎只好苦命的啃她的乾麵包,當太陽落到地平線以下的時候,人們燃燒起了大麥秸稈照亮了烏魯克的上空。
這不僅僅是慶祝王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