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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兵官即軍前斬首。領兵官不用命者,總兵官即軍前斬首。其有擒斬功次,不論尊卑,一體升賞。生擒賊徒,勘明決不待時。
夫盜賊之日滋,由招撫之太濫。招撫之太濫,由兵力之不足。兵力之不足,由賞罰之不行。乞假臣等,以令旗令牌,使得便宜行事。
話說兵部尚書王瓊看了陽明先生的奏章,急得兩眼冒火,就在廷會上放炮說:你們這些人到底是怎麼回事啊?王陽明這個人,既有實戰經驗,又有軍事理論,他既然提出來借個旗牌,提督軍務,甚至還願意立下軍令狀,那就讓他去把土匪剿滅嘛。幹嗎非要跟他拗勁兒抬槓,不給他這個表現的機會呢?
眾官一起搖頭道:差矣,王瓊你差矣,王守仁以一介文官,卻要借旗牌提督軍務,這事此前沒有先例,不可以的。
王瓊道:沒先例的事情多了去了,再多這麼一樁,也沒什麼了不起的。
經過整整半年的爭吵與開會,最終是朝廷磨不過兵部尚書王瓊,答應了陽明先生的要求。
借陽明先生旗牌,提督軍務,讓他去擺平嶺北一帶的謝志珊、高快馬、黃秀魁、池仲容等匪部。
你們自己殺了自己
平長富村與象湖,聖賢陽明先生出手就殺七千餘人,可謂大手筆。此事他也與許多人討論過,多數人都認為七千之眾太多了點兒,那都是活生生的人啊。但陽明先生告訴他們:殺是不殺,不殺是殺!
殺象湖七千人,是為了儘量少殺嘯聚於嶺北的謝志珊匪部,所以說殺是不殺。若不殺這七千人,嶺北那邊少說也得砍下數萬顆腦袋,少一顆都不成,這就是不殺是殺。
為了說清楚這個道理,陽明先生專門寫了篇《告諭浰頭巢賊》的文章,派了人給盤踞在浰頭的土匪送去。信中說:
各位土匪,你們好,最近我陽明先生小試身手,宰殺了象湖匪眾七千餘人,痛快,殺得痛快啊。可殺完了一審,我靠,你們猜怎麼著?這七千多人,九成九都是活活冤枉死的,真正有罪的,不過四五十人。勉強算是土匪的,也湊不足四千人。諸位土匪,你說他們冤不冤,啊?
那些人活活冤死,可是怪誰呢?要怪就怪那些人自己,你說你一個正經人,幹嗎非要跟土匪攪和在一起?土匪殺人劫財,你們跟在土匪後面跑跑腿兒,分一杯羹,等到了官兵來到,你們還不快點兒跑,非要跟官兵對抗,這豈不是拿自己的腦殼開玩笑嗎?
你們跟著土匪出力賣命,可曾有什麼人生成就?沒有!什麼人生成就都沒有,也不可能有!明明是與人無益、與己無利的事情,你們卻幹得樂此不疲,臨到了砍你們腦殼的時候,你們又說自己冤,明知道冤你還不快點兒回頭?
不知回頭的人,不是我殺了你們,是你們自己殺了自己!
如果你們非要自己殺自己的話,那是誰也攔不住的。看看你們自己的實力吧,不過三五個洞窟,七八碗剩湯,卻敢與天下人為敵,你讓我有什麼辦法?我是真的沒辦法救你們,最多隻能幫你把你自己殺掉。
話再說回來,我陽明先生已經是聖賢了,所以說你們都是我的孩子,孩子啊,我該說的話,都已經說了,說完了也沒別的事,就剩下動刀子來宰你們了。一說到要宰殺了你們,我的心裡難過啊,痛哉痛哉,我傷心得眼淚嘩嘩的,可眼淚流得再多,該殺還是要殺的,你們是自己把脖子伸過來讓我砍,還是讓我照你屁股打一頓板子,然後分你幾畝地去種地呢?
你們自己掂量著辦吧!
隨著這封信送去的,還有牛肉、美酒、布匹。看了這封信,盤踞在浰頭的土匪頓時就炸了窩,於是展開了熱烈的大討論。
討論的話題是:是快點兒出去投降,還是乾脆跟陽明先生對砍?
說到對砍,大家都有點兒發憷,陽明先生一出手就狂砍七千人,多大的手筆啊。和這樣的狠人為敵,估計不會有什麼好果子吃。正在不知如何是好,這時候外邊忽然有人來報:報告,王守仁派了生員黃表,還有一個叫周祥的百姓,來這裡勸降。
見有招降人員來到,賊首高仲仁第一個衝出去:我投降,現在就投降,巡撫大人你千萬別砍我!由高仲仁打頭,餘者賊首黃金巢、劉遜、劉粗眉、溫仲秀等也各率部下土匪跑出來:我們都要投降,陽明先生一傢伙狂砍七千人,真是太狠了,惹不起……
不過就是一封書信,就瓦解了浰頭的強大賊勢。陽明先生大喜,當即吩咐道:你們這些投降的人,趕緊挑選出來最能打的五百人,補充到我的民兵隊伍之中,讓他們馬上出發,去攻打橫水的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