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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那些日本俘虜。”
鄭鬍子問道:“以前八路軍在保定、石家莊抓到的小鬼子和日本僑民怎麼處理的?”
程政委解釋說:“僑民沒有重大惡跡的一般只監視居住,準備戰後遣送回國。俘虜則集中看押,由反戰同盟的日本八路進行改造。但現在手上的俘虜實在太多,根本沒有那麼多精力和時間去改造,而且日僑聚居區也是一大隱患,容易和附近的中國老百姓發生衝突。”
其實整個二戰區也面臨著這個問題。以前因為抓到的日本俘虜少,處置也比較隨意。到東北之後,由於戰事繁忙,俘虜和日僑大多都是直接押到路礦幹活兒。現在看來確實需要制定一個統一的標準和完善的細則了。
鄭鬍子想了一下說:“嗯,改造一批日本人也好,方便我們在戰後接管日本!不過人員首先要進行甄別,有血債的絕對不能留!”
在鄭鬍子的安排下,第二戰區專門組織了一個清算委員會。成員麼,都是以前搞sf的專家,如果連他們都認為某人沒有血債,那確實是很純潔的了。而且鄭鬍子還使出一個大殺器——定指標!必須在某某聯隊揪出多少罪大惡極分子,完成任務的程度跟級別及獎金掛鉤。
如果這樣審查之後還是沒有查到血債,第二戰區將寬大為懷,允許這些俘虜和僑民透過勞動贖罪(不請自來就是罪了,非法入境)。只要從事合法工作,並且攢夠了“贖罪費”就可以回日本去。當然,這個“贖罪費”的標準定得比較高,以日本妓女為例,不幹個十年八年肯定是籌不了那麼多的。
至於那些手上沾滿了中國人鮮血的傢伙就別想回去了。如果受害者家屬有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