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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著和她越離越遠,我突然害怕了起來,心裡頭裂開一個大大的空洞:若是今生沒有她,我該怎麼辦!

番外三 查斯切朗

那一天,我接到了一封信,就此改變了我的一生。

那一天,我走進京城北的那家常去的茶肆,照例叫了一壺白水,一碟酥餅,聽先生唾沫橫飛的說隋唐演義,打算照例消磨一個下午的時光。

小二為我端上了酥餅,在盤子底下墊著一封信。

我拿過來掂了掂,隨手丟給小二一錢銀子。

一錢銀子,可以買一石米,兩匹綢緞,三千斤木炭,甚至一個貧餓無依的女孩子了。

當年,我身上若能有這麼一錢銀子,老管家臨終就可以吃上最後一口熱湯麵,大黃就不會餓到偷人家的雞吃而被打死,我也不用跟隨走江湖賣藝的師父四處流浪,半乞半討活著了。

信封裡沉甸甸的,似乎盛著一些珠寶翠玉。

我揣在懷裡,起身走了出去,小二追在後面賠笑:“玉大爺慢走,玉大爺腳下小心,玉大爺……”

每次人家喊我玉大爺,玉哥,玉兄弟,玉煞或者玉王八蛋,我都不由愣一下,聽了這麼多年,我還沒有習慣這個名字。

老管家在世的時候,一直管我叫“爺”,我以為這就是我的名字了,誰知道他臨終的時候對我說,其實我的名字,是察斯切朗,意思是夜空裡的寒星。

我問他,那我姓什麼,我的爹媽是誰,他搖了搖頭,指了指心口藏著的一個荷包,餓著肚子,嚥氣了。

可能就是從那個時候起,我害怕一切包起來的東西,包括包袱,包括荷包,包括信封。

我回到自己的住處,關好門,跳上房梁,動手揭開那個信封。

信封裡有一張信箋,一副白玉鐲子,一對珠釵,寶石的光芒在昏暗中閃閃發光。

信是一個女人寫的,字跡娟秀,像是大家閨秀的文筆,寥寥數言,直白了她強烈嗜血的仇恨,簡單明瞭,要我替她殺了另一個女人。

我看的不耐煩,正想隨手撕了,卻在最後一行話,發現了我朋友的名字。

也是因為這個名字,我沒有撕掉那封信,相反地,將它揣在懷裡,翻身出門去了。

這個名字的主人,乃是我此生唯一的朋友。

我並不需要什麼理由,單憑這個名字,已經足夠叫我去殺任何人了。

於是我根據信上的指示,連夜去了熱河,繞過皇家的哨卡,進入避暑山莊的皇莊。

當時夜已經深了,皇莊上仍有人家亮著燈,我湊在窗下,聽明白他們是專為避暑山莊供□的莊戶,這些天日夜操作,要送最新鮮的牛奶進山莊,窗下就停著裝牛奶的木桶車。

那木桶很深,我輕而易舉的躲進其中一個,蓋上蓋子,坐在稠厚的牛奶裡,安靜的等待。

木桶裡很黑,奶臊氣很重,濃厚的像一隻拳頭,狠狠砸在鼻子上,這樣的感覺我曾經經歷過,不過那一次,周圍沒有現在這麼安靜,好像有很多腳步聲,很多人的哭喊聲,叫罵聲,我記得有一個女人的聲音顫抖著說道:“快帶這孩子走,他是老爺僅存的血脈了……”

那個女人是誰呢,我一直想不起來,也許那時候實在太小,所有記憶只能靠老管家留在荷包裡的血書一點點拼湊。

師傅曾經問過我,功夫學成了要幹什麼,我說,我要報仇。

師傅搖搖頭,這世上你只剩下一條命了,居然還不懂得珍惜。

師傅他不是我,他沒有讀過那封染滿褐色血跡的書信。

不能再想了,心口彷彿有把刀子,一點點剜著我的血肉。

木桶車終於動了起來,一路顛簸,前往我要去的地方。

那封信上說,要殺的女人,名叫芳芳,赫舍裡芳芳,中了痘毒,現在滿臉痘痕。

這樣的女人,應該並不難找。

等我從木桶中出來,跟在一個僕從後面,一路進了避暑山莊。

皇家的園林,果然氣派,住在這裡頭的小皇帝,還有那個芳芳,一定沒有像我似的,嘗過流落街頭的飢苦。

我被牛奶浸泡的膝頭,開始隱隱作痛,應該是凍壞的舊傷發作了。

飢餓和寒冷,甚至比戰爭殺人更多,我沒有死在額娘染血的懷抱裡,卻差一點死在寒冬大雪紛飛的街頭,他們卻在這仙境一般的地方,享受牛奶,這公平嗎!

還有我的朋友,他那樣的人物,沒有死在建功立業的陣前,卻死在陰冷血腥的刑室裡,這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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